觀點投書:可支配所得太低是台越離婚的關鍵

2019-10-21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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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衍生出另外一個問題,沒能入胡志明市當地戶籍的勞工就只能留在鄉下或是成為出國工作的外籍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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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仍有七千多名外籍漁工在勞工保險的保障之外。(林瑞慶攝)
越南的工作機制解決年輕族群為了住房存不了錢的問題,但沒能入籍胡志明市的勞工就只能選擇留在鄉下或出國工作。(資料照,林瑞慶攝)

或許有人會問胡志明市的房市非常熱絡,到底是誰在買?以胡志明市蛋白區的房價一平方米要5萬台幣以上,不要說7,000元,27,000月薪也無法負擔城市高昂的房價。越南的預售屋大都是外國投資客以及越南本地技術性勞工在支撐,越南正處於經濟爆發期,對技術性勞工求才若渴,給的待遇是一般勞工的三倍以上,勞工中又以區塊鏈軟件發展領域技術人才平均薪資最高,達2,186美元,並不分在胡志明市或河內。

對於越南社會情況有了初步了解後,接下來就可以解讀那位越南正妹OL只要有27,000元台幣就可以嫁的條件內在含意,27,000元這樣的收入若是越南人用在越南,就表示她和未來的老公一個月可以有將近20,000元的可支配所得,堪比在台北市100k的收入,這就是那位越南正妹的期望。

台越人民對月薪可支配所得的認知歧異,反應在台越婚姻上造成了巨大的摩擦與裂痕,也是離婚最主要的原因之一。當越南新娘在來到台灣之後才發現,生活上每一樣都要花錢,東扣西扣一毛都不剩,27,000元過的不比在越南的7,000元的好,連回越南看家人只要一萬多元的飛機票也要存上兩三年時間。人窮志短,馬瘦毛長,越南新娘為了能衣錦還鄉,也顧不得家庭和小孩想盡辦法自己出去賺錢。

*作者淡江大學土研所、交通大學土研所博士班,曾在越南工作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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