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限制新進公務人員3年內不能申請調任,只會全盤皆輸!

2019-10-12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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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那天,分發機關將公告自己未來的單位在何處,是除了考試放榜外另一次的放榜,對於寒窗苦讀的考生來說,將是開啟職涯新階段的大日子。(資料照,取自維基百科)

10月22那天,分發機關將公告自己未來的單位在何處,是除了考試放榜外另一次的放榜,對於寒窗苦讀的考生來說,將是開啟職涯新階段的大日子。(資料照,取自維基百科)

10月8日,是今年通過高普考的準公務人員選填志願完畢的日子,等到10月22那天,分發機關將公告自己未來的單位在何處,是除了考試放榜外另一次的放榜,對於寒窗苦讀的考生來說,將是開啟職涯新階段的大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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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新鮮人將被強制綁約3年

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是政府用人取才的重要途徑,不過近幾年來,制度卻對新進的公務人員非常不友善,也是這批公務新鮮人接下來得苦惱的問題,尤其是《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考試及格人員於3年內限制轉調的制度。舉例來說,生長在高雄,卻分發到臺北市政府的新進公務人員,3年內要調動的話,只能在臺北市政府XX局、XX處、臺北市立XX國中間調動,注定離鄉漂泊的未來。

公職新鮮人因為薪水最低、資源最少,又正在全心投入適應職場的階段,事情一定很多,任職地點離家近必然可減少部分生活上的壓力。不幸的是,考試採統一分發制的結果,必然有前往異地工作的情形,弄不好還變成錢少、事多、離家遠。以初等考試為例,倘若故鄉在中南部,卻被迫分發到北部,每月30,235元的待遇扣掉應該繳付的公保、退撫、健保費、房租、生活費等,應該是所剩無幾。不可否認,服公職當然要自立自強,距離和職場環境絕對能用個人的毅力去克服,生涯發展要寬廣確實也不能自我設限太多。不過,倘若有另一層的顧慮存在時,制度可不可以有網開一面的空間呢?

35歲公務員背房貸叫苦,網友這樣說…(示意圖/pakutaso)
公職新鮮人因為薪水最低、資源最少,又正在全心投入適應職場的階段,事情一定很多,任職地點離家近必然可減少部分生活上的壓力。(資料照,pakutaso)

距離對年輕家庭造成重傷害

根據考選部統計資料,108年高普考錄取人員的平均年齡是30.28歲(男性30.8,女性29.9),再看看內政部的人口統計,我國107年初婚年齡平均數,男性是32.5歲,女性是30.2歲;女性生育第一胎的平均年齡則是30.90歲。從政府的統計資料就可以看出,初任公務人員幾乎都是在適婚年齡的區間,而且也剛好就落在生育年齡。因此,時常有夫妻因為分隔兩地,使得養育幼子女的責任全然落到另一方身上,造成家庭關係惡化;有的人為了避免家庭失和,決定咬緊牙關來個每天高鐵通勤,經常性的舟車勞頓不說,還重傷荷包,失去理財能力。

另外,30歲上下的年齡,也常遇到家有長輩要照顧的議題,要是父母因為長期臥病在床,或是年事已高須人照料,在目前限制轉調的規定之下,讓分發到異地的公務人員只好二選一:要不保留資格,先不去上班,成為家累的一份子,雖有經濟壓力,但至少能在家照顧年邁或重症的親人;要不就是努力在異地賺錢貼補家用,再想辦法找人或請看護照顧家人,讓自己每天懸著一顆心工作。

製造無數個欠缺向心力的職場

結果,有這些情形的新進公務人員被綁在機關,對機關或個人都在造成傷害。被規定強留在機關的個人,每天都倒數著「刑期」,等待可以轉調的那一天,不會想要陞遷;且掛心家中孩子或父母,可能也常常被迫要請假、早退,或週末結束後較晚回到工作崗位上。不但如此,其他同事因此被迫承擔遺留下的工作,或受不想陞遷的消極氛圍影響,影響團隊工作士氣與效能,長官也不易領導,這一場單位內的茶壺風暴,不用爆發就可以推斷,由一盤散沙、心有怨懟的人來推動政府業務,稍有不慎便將使得人民權益受損。

政府的考選用人制度當然可以設計公務人員的調任,可是制度設計一旦完全違背人性又冷酷無情,對於這些年大力推動「友善職場」和「員工協助方案」的主管機關來說,無疑是一個個顏面盡失的耳光!此外,管理學的心和技法都強調帶人帶心,強化組織承諾,這才是養成人才、鍛鍊管理者領導能力、以及培訓部屬者把事情做好的根本途徑,我們目前的限制轉制度卻放棄了這個根本,捨本逐末之虞,還喪失了組織內部的和諧與進步。

主管考試法規的考選部,以及主管我國政府人力運用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請慎思!別再讓行政機關的面子與裡子雙輸,最終還導致政府全盤皆輸的局面。

*作者為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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