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裕文觀點:勞工低薪過勞猝死悲歌何時休

2019-10-08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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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政府不全盤檢討勞檢現存覆蓋面偏低、存在空白地帶、勞檢人力嚴重不足、法規規定僵化等問題,徹底謀求解決之道,那麼,基層勞工低薪、過勞、猝死的悲歌,將會在台灣社會每一個角落繼續哀唱下去。(示意圖,徐炳文攝)

若政府不全盤檢討勞檢現存覆蓋面偏低、存在空白地帶、勞檢人力嚴重不足、法規規定僵化等問題,徹底謀求解決之道,那麼,基層勞工低薪、過勞、猝死的悲歌,將會在台灣社會每一個角落繼續哀唱下去。(示意圖,徐炳文攝)

10月1日南方澳跨港大橋發生無預警斷裂事件,除了引發各界對於政府相關單位長期忽視橋樑安全檢測的抨擊外,事件也造成六名外籍漁工不幸罹難,再度暴露出外籍漁工權益長期遭到忽視的問題。無獨有偶,日前在台南也發生一名在小吃店工作的婦女突然倒地,緊急送醫後不治,家屬控訴業主一年只有三大節日才給勞工休假,致使婦人長期超時工作、休息不足才會過勞死。兩起悲劇的受害者雖然一為本國人,一為外國人,但都凸顯了國內勞工法規在制度面與執行面的嚴重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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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勞動部對於勞基法之適用解釋,凡是適用勞基法之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之勞動條件(如工資、工時、休假等),不分國籍一律適用,而前述兩起悲劇涉及的漁業與餐飲業均屬於適用之事業單位。根據媒體報導,外籍漁工依法應該享有的權益經常遭到侵害,船上有如「化外之地」,舉凡一例一休、夜間與假日加班費、基本工時等很少被落實,下班後還得被迫待在船上幫船主顧船,每月只領基本工資的23,100元,但扣除仲介費、體檢費等開銷,許多人實領不到兩萬元,甚至有些漁工因為東扣西扣各種費用,來台前十個月領不到兩千元,是弱勢勞工中的弱勢。而根據猝死婦女的女兒表示,母親是領日薪,有工作才有薪水,每天從早上8點半工作到晚上11點多,每日工時超過14小時,沒有月休、店休,一年只休三天假,每月領取的薪資雖有四萬多元,但換算時薪只有一百元左右,完全不符合勞基法的規定。

20191003-南方澳跨港大橋坍塌第三日,新臺勝漁工3日下午至現場填寫資料。(顏麟宇攝)
根據媒體報導,外籍漁工依法應該享有的權益經常遭到侵害,許多人實領不到兩萬元,甚至有些漁工因為東扣西扣各種費用,來台前十個月領不到兩千元,是弱勢勞工中的弱勢。(示意圖,顏麟宇攝)

依據勞基法規定,農林漁牧業適用8週彈性工時,8週正常工時為320小時,應休息16天,每日工時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日18小時。餐飲業適用4週彈性工時,4週正常工時為160小時,應休息10至12天,每日工時為8至10小時。另按基本工資與正常工時換算,平均時薪約為144元。而雇主與勞工之間雖可依據契約自由原則約定領取日薪,但相關正常工時與平均時薪(或日薪)等仍應遵守勞基法規定,且日薪之計算也應納入例假日與國定假日之工資而予以提高。同時,漁業署也表示法令並未規定外籍漁工不得上岸,只要雇主提供安置計畫給縣市政府備查,合法引進之外籍漁工即可於休假時上岸,最長可待14天,期間不會限制其漁工行動。

根據勞動部職業安全署公布的「2018年勞動安全檢查年報」內容顯示,全國登記僱有勞工列入檢查對象之事業單位總數為887,126家,全年勞動條件總受檢67,005廠次,覆蓋率僅7.55%,遠低於職業安全檢查受檢13.71%之覆蓋率。而勞動條件受檢違反法令20,622廠次,違反比率為30.77%;農林漁牧業受檢248廠次,違反法令94廠次,違反比率為37.90%;住宿及餐飲業受檢7,356廠次,違反法令2,402廠次,違反比率為32.65%,均高於總產業平均值,更較占比最大的製造業25.40%的違反比率高出甚多。顯示目前國內整體勞動檢查的覆蓋率偏低,而攸關勞工工資、工時、休假等基本權益的勞動條件檢查覆蓋率尤其不足,且農林漁牧業及住宿及餐飲業未遵守法定勞動條件之情形較為嚴重。

此外,上述各項勞動部資料統計均以行政院主計處 105 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為基準,並根據財政部營利事業總登記家數資料分析。而按照現行法令規定,每月營業額未達20萬元之小型店家,可以不辦理營利事業登記,在實務上許多小吃店與攤商都未辦理營利事業登記。如果政府執行勞動檢查的對象是以有辦理營利事業登記之廠商為範圍,則遍佈大街小巷的許多小吃店與攤商就都成為勞檢的空白地帶,以致受僱於這些店家的勞工超時工作、休假天數不足、未將開店前的準備時間與打烊後的清潔整理時間列入工時計算的情形,比比皆是,成為被排除在政府相關法令保障之外的一群人。

20190929-總統蔡英文出席2020蔡英文連任全國護理師後援會成立大會活動。(陳品佑攝)
總統蔡英文日前在民進黨三十三週年黨慶致辭時向農民、攤商、司機、旅遊業等各種行業的勞工溫情喊話,強調「請大家相信,政府是為你們存在的。」但是,我們經常看到的卻是基層勞工長期面臨低薪過勞的情形。(資料照,陳品佑攝)

勞檢人力不足也是長期存在的問題,以此次發生勞工疑似過勞猝死的台南市為例,依前述年報資料,勞動檢查中心現有人員僅9名,全年執行勞動條件檢4,625廠,平均每名人員一年要負責檢查513家廠商,與有57名勞檢人員的台中市檢查廠數相近(4,436廠),人力嚴重不足。再依前述漁業署針對漁工上岸規定的解釋,雇主提供的安置計畫須包括姓名、地點與時間,等於要求雇主必須設法解決漁工上岸居住的問題,雇主為節省成本當然就會要求外籍漁工長期居住在船上,也可以省去可能發生外勞逃逸的麻煩。

民進黨一向高喊「人權立國」,蔡英文總統日前在民進黨三十三週年黨慶致辭時向農民、攤商、司機、旅遊業等各種行業的勞工溫情喊話,強調「請大家相信,政府是為你們存在的。」但是,我們經常看到的卻是基層勞工長期面臨低薪過勞的情形。除了前述兩則案例外,先前媒體還曾報導一位貨運司機受僱於一家採行「責任制」的大型運輸公司,每天工作超過12小時,某日終於因腦幹出血昏倒送醫急救,最後留給妻兒的一句遺言竟然是「貨怎麼辦?」聞之令人鼻酸,而餐飲業、美髮業、運輸業等行業中,類此低薪、過勞,甚至猝死的案例也所在多有,不勝枚舉。

然而,與這些層出不窮的勞工低薪過勞猝死悲劇形成強烈對比的,卻是政府坐視勞檢法令執行存在空白地帶而不去解決,明知外籍漁工權益長期受到侵害而只會拿出規定以求自保,更遑論我們還有認為遊覽車司機在景點等候的時間不應列入工時計算的前勞動部長;以及呼籲長照人員「做功德」,不要計較薪水的前行政院長;甚至是要勞工加薪「自己去找老闆談」的總統。如果政府只是在悲劇發生後針對個案進行嚴查嚴懲,以求脫身;而不能全盤檢討勞檢現存覆蓋面偏低、存在空白地帶、勞檢人力嚴重不足、法規規定僵化等問題,徹底謀求解決之道。那麼,我們可以預見,基層勞工低薪、過勞、猝死的悲歌,將會在台灣社會每一個角落繼續哀唱下去,永無終止之日。

*作者為台灣勞工總工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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