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男同志棄百萬年薪來台,卻無法與丈夫「合法」結婚!同婚上路4個月登記仍遭拒 將開啟司法戰

2019-10-01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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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律師許秀雯表示,若台灣人結婚自由受限於他愛的對象的國籍,明顯違反憲法平等權,實在很難想像同婚專法通過以後還是有些人無法跟所愛的人走進戶政事務所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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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侶盟將開啟訴願 《涉外民事法》成選項

對於跨國伴侶無法成婚的對策,許秀雯說,目前伴侶盟一如過去推動多元成家法案、婚姻平權時一樣,政治遊說立法與司法是並行的,伴侶盟還是會繼續進行跨國同志伴侶權益的相關遊說,但歷時4個月討論,目前已決定啟動司法程序,挑選4對伴侶在接下來的2個月開啟訴願,不能如願的話就再打行政訴訟。

許秀雯也說,其實澳門或非台灣人不能登記不一定要修法,《涉外民事法》第8條規範若外國法違背台灣公序良俗時,台灣可以不用外國法、採用本國法,意即若性別平等、婚姻平權是台灣法而外國沒有,其實可直接適用第8條。

凌遲何時結束?跨國伴侶相守大不易

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4個月前她與太太許秀雯在此順利成婚,沒想到4個月後還是有同志伴侶要爭基本的結婚權,但:「這件事情不能放棄,我們好不容易跨過性別,接下來要跨過國籍。」

20190524-伴侶盟理事長許秀雯律師(左)與秘書長簡至潔(右)24日至中正區戶政事務所辦理同婚登記。(顏麟宇攝)
伴侶盟理事長許秀雯律師(左)與秘書長簡至潔(右)5月24日至中正區戶政事務所辦理同婚登記。(資料照,顏麟宇攝)

簡至潔說,跨國伴侶最大煎熬是「每次出境不知何時能再入境」,今天能相守卻不知幾個月後如何,每次與跨國伴侶開會人們幾乎都是流著淚、紅眼眶,「我們希望這樣的悲傷、還有我認為的『凌遲』趕快結束。」

簡至潔也說,一如許秀雯所言,行政機關其實是可以做決定用《涉外民事法》第8條排除46條、讓跨國同志伴侶可以馬上順利成婚的,這是個行政決定,也盼望政府做出有力的見解。而接下來的10月26日大遊行,跨國同志伴侶也會加入於黃色隊伍的前導車,與人們分享自身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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