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憲浩表示,若企業屬能源局示範風場廠商,取得政府相關機關核准資格文件後,按企業推動建置風力機組的進度,分段提供融資保證,以能源局的補助款及對台電的售電收入為償還來源,信保基金願意提供保證,並願意擔任金融機構及政府溝通的橋梁。
合庫金控董事長廖燦昌:
「成立風險信評機構協助金融業授信審查」
有關銀行的專案融資管控,合庫金控董事長廖燦昌表示,對於太陽能發電、風力發電在辦理融資,主要是對這些行業沒有一個政府公信專業機構可以來協助諮詢、評估、監督的工作。
在信保基金功能上,建議信保基金可成立一個專案基金來針對綠能、太陽能、風力發電產業提供一個承作能量,讓銀行業承作時能更有力道。在評估的機制上、風力發電成本很高,因此保險業的保險都會設限在50%,怎麼去做風險的評估,銀行無法針對此類風險評估做建置。
投資方面,在《銀行法》第47條之2規定,如果需要參與銀行以外的企業投資,僅能占5%,若能界定綠電產業屬於「政府經濟發展計畫鼓勵發展的產業」,納入就可以排除這個部分,投資就不會受到5%的限制,銀行業也比較有機會來投資。
國泰金控總經理李長庚:
「可引入國外第三方認證機構做認證」
國泰金控總經理李長庚表示,該銀行是透過理念在推動綠能融資,看到一些廠商想在屏東的農地上開發,在農地上蓋太陽能電廠,上面蓋太陽能電板,中間做有機蔬菜耕作,下層做有機養殖,這是非常好的概念。假設太陽能電廠可蓋在休耕的土地上,
1、可以產生乾淨能源;
2、可翻轉農業;
3、可縮減政府對休耕廢耕農地補助。
金融機構在投入綠能產業上本身要有時間去了解整個產業的狀況及風險點,把整個內部的審核機制建立,才能真正去做投融資。
到7月底國泰集團融資在台灣超過1,020座的太陽能電廠,不只在台灣做,在日本、美國、大陸也做融資。在風力發電上,若可引入國外第三方機構強化認證,例如,丹麥EKF或第三方技術顧問,提供技術認證功能,則金融機構不管從融資、保險或投資的角度較會願意進入。
主管機關對投融資,尤其保險資金的運用偏向嚴謹,對綠能產業發展若是符合國家的政策,可思考把法規放鬆,讓保險公司單獨投資一個案子可達25%,可是如果透過金控底下創投參與只能提供15%,是否可考慮放寬。
臺灣企銀副總經理陳長義:
「參考德國專案融資的制定及銀行完整輔導機制」
臺灣企銀副總經理陳長義則指出,中央與地方政府各自有相關法規,銀行要處理案子就很擔心觸犯當地法令,融資是否有違法令,這是銀行比較難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