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民進黨籍立委李麗芬表示,蒐集資料可能出現不當使用,甚至學校常被駭客攻擊,希望學校要學生加入人臉辨識系統時可以提示風險,不是只說好的一面。
李麗芬也提醒,學校使用人臉辨識系統應徵得當事人同意、不只家長,就算是未成年的兒童及少年,依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來說其表意權也相當重要,因此要「雙邊同意」,包括家長與兒少。此外,《個資法》是「個別授權」概念,並不是多數決,若今天1萬個學生裡有500個學生不同意,學校就應提供替代方案,而不是要這500個學生服從多數。
尤美女:若從小就在監控情況下長大,就會像「煮熟青蛙」
民進黨籍立委尤美女則說,當人們從小就讓渡人權、在監控情況下長大,就會像青蛙慢慢被蒸蒸蒸,長大成了煮熟青蛙。
尤美女感嘆,或許學校不是故意要侵害學生隱私,主管人員可能都是40歲以上、成長於戒嚴時期、早已習慣這般生活,但如果「青蛙」沒有醒過來,人們對隱私侵害就是無感的,甚至對自己侵害別人的人權也是無感,而個資蒐集是要基於重大目的,如果辨識錯誤的話更可能讓學生百口莫辯,務必謹慎。
教育部官員:會再加強向學校宣導《個資法》
對於本日與會者發言,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科長裴善成表示,教育部對於校園安全管理本來就沒有「一定」要用人臉辨識來達成,沒有叫所有學校推動這些措施。至於欲實行的學校,未成年要經過家長充分同意跟授權,依照《個資法》範疇要明文告知蒐集來要做什麼,後續蒐集利用都不能超過《個資法》範圍,若學生與家長不同意,也應保留有刷卡進出方式:「人臉辨識是為了便利,不同意也要可以使用一般途徑,我們會再加強向學校宣導《個資法》。」至於資安問題,如果風險很高,要思考相關保存資料有沒有必要性。
國家發展委員會參事李世德則回應,人臉辨識系統也應落實現在學校教育環境下學生的受教權,伴隨個人資料保護問題,讓學生受教過程不至於做過多的個人資料保護犧牲;學校對於學生個資取用不得逾越特定必要範圍,不管學校屬公務機關非公務機關,都應遵循個人資料保護,而若教育部要對校園使用人臉辨識系統進行相關規範,國發會絕對願意提供協助、提供進一步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