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被狠甩巴掌!上櫃企業大陸子公司回台被當「陸資」 購地遭拒

2019-09-25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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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土地法》第17條所規定外資不得投資之土地,陸資均不得取得,內政部的跨部會審查會議中,國防部又發現,「台灣揚昕」預定向母公司中強光電購買的新竹湖口土地,係《要塞堡壘地帶法》所劃定公告一定範圍之土地,因此禁止台灣揚昕向母公司購買這塊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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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政府爭取台商回台氛圍背道而馳」

不過,明明是一家台灣股票上櫃公司,中強光電只不過透過全資的大陸子公司申請回台投資,竟然就變成了一家「陸資」,不但所有台商回台投資的優惠全部享受不到,現在就連購置廠房土地,都被相關單位拒絕。

對於內政部函文拒絕「台灣揚昕」購置新竹湖口土地,中強光電23日僅低調表示,今年初董事會通過之土地交易取消,台灣揚昕將維持租用方式承租土地、建物,中光電表示,此交易案取消,並不影響雙方營運。

20190923-國民黨總召曾銘宗23日於立院財政委員會針對私菸案質詢。(顏麟宇攝)
台商在中國全資子公司申請回台投資被視為「陸資」的問題,今年3月藍委曾銘宗即曾表達關切。(資料照,顏麟宇攝)

然而,台商在中國全資子公司申請回台投資,被視為「陸資」的問題,早在今年3月,即有藍營立委表達關切,當時立委曾銘宗表示,現階段台商登記在大陸的子公司,即使100%持股,回台投資時仍會被視為陸資,除非繞道香港等第三地,再返台投資,才不會被視同陸資,但台商卻會因此須先分配盈餘給香港的公司,進而須先上繳10%的分配盈餘,此舉將影響台商回台投資意願,「根本與政府當前爭取台商回台氛圍背道而馳」。

對於台商在中國全資子公司被認定為「陸資」,當時,經濟部次長王美花與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都允諾半年內檢討,不過,陸委會、經濟部與內政部等單位,完全沒有就相關問題進行解套,「台灣揚昕」被視為陸資後,無法購置湖口土地,理由竟是鄰近軍事管制設施,一塊母公司長期使用的土地,改由中國全資子公司持有,就會衍生國安疑慮,實在令業者啼笑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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