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孩子被老師侵犯總是說不出口?看遍無數校園悲劇,人本執行長點破「性侵」與「體罰」控制本質

2019-10-02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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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校園性侵與性騷擾案件持續出現在媒體版面,為何當孩子碰到老師侵犯時,總是無法在第一時間說出口?長期處理校園性侵案件的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她見過孩子長期被老師拍裙底、掀裙子卻相信老師是要教她「練習在碰到色狼時快跑」,也有老師聲稱撫摸小孩下體是為了「性教育」──每一起校園性平事件幾乎都是累積數人、隱藏數年才爆發,在馮喬蘭看來,問題出在性侵的本質與體罰類似,是一種「權力」展現,當老師就是教室裡的「王」、孩子也被教育別懷疑老師,事件就會一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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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接觸經驗是,其他老師或校長會說『他平常人很好』、我們不會料到他這樣──沒有人會當面壞給你看吧?我們要多一點教育!」馮喬蘭嘆。防治校園性犯罪必須是一種思想上的日常演練,教育系統卻很少相信老師會犯錯,讓孩子能安心表達自己的不舒服而不是先被檢討、懷疑,是目前仍要努力的。

難以被宣導的校園性侵防治:人們可以談如何預防計程車司機性侵,談到老師卻變成「他是老師耶」

說起性侵與性騷擾,人們的想像多半是「為了滿足性慾」,然而在馮喬蘭看來,性侵犯的本質其實是為了滿足「控制慾」:「性侵就是權力問題,控制誰、以誰的需求為優先、以他的慾望為優先,這時另一方就不再是一個『人』──你的慾望可以凌駕一個他人的權力,那慾望是一種滿足控制慾的途徑。」

身為異性戀的男老師也會猥褻男學生,就是一種控制慾的展現──馮喬蘭說,即便過去已有不少男老師猥褻男童前例,如今人本在座談與家長談起許多案子的受侵害者是男生時,現場還是會一片驚訝,這讓她有點無奈:「已經這麼多年了、這麼久了,受害者不會只是女性,但大家還是想說:『啊?男生會受害?』這不是性傾向的問題,很多樂團跟球隊都是同性別的,其中唯一的傾向就是老師覺得『我是老大』!」

20190413-《打破沉默,揭發隱匿--面對校園性犯罪之台日經驗交流》研討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甘岱民攝)
馮喬蘭說,即便過去已有不少男老師猥褻男童前例,如今人本在座談與家長談起許多案子的受侵害者是男生時,現場還是會一片驚訝,這讓她有點無奈:「已經這麼多年了、這麼久了,受害者不會只是女性!」(資料照,甘岱民攝)

教育告訴孩子們不要懷疑老師,便是賦予老師極大權力的一個途徑。說起性侵害防治,馮喬蘭舉例,社會總會告訴女性搭計程車時要注意安全、上車要記司機姓名與號碼、最好打個電話跟親友說一聲,因為計程車司機是車廂裡唯一的主導者,可以掌控乘客的自由──這樣的宣導在計程車司機身上似乎是理所當然,但是當「防治」的對象變成老師時,這樣的教育似乎就很難進到校園了。

校園裡的師生關係是很有他的特殊文化,這關係到老師的角色、不可侵犯的神聖角色在裡面……我們比較不會跟小孩說計程車司機一定是對的,但另一方面我們會說:『他是老師耶!』他好像是正確答案、標準正規,這就叫偏見。」馮喬蘭說:「老師就是教室裡的『王』,我們不能假裝他不是,雖然現現在小孩都很會回話頂嘴,但再會回話,如果一個小孩到高中職還可以被老師罵、被老師打,就是問題啊!」

當老師被認為「不會犯錯」:小孩只好相信,不相信他就是被侵害的人,他選擇相信「老師在教我性教育」

當孩子明明覺得不舒服、明明被侵犯卻不能質疑老師時,被侵害的模式就會不斷重覆,在馮喬蘭看來體罰跟性侵的模式是很像的。當一個孩子因為考不好被老師打、因為在教室裡不聽話被罰曬太陽、爬樓梯時,老師可能辯稱說「爬樓梯是體能訓練」、「如果沒這些方法我要怎麼教他事情跟規矩」,就連孩子也會覺得是自己的錯。

「小孩很少主動講,怎麼能講呢?我是做錯事的、我是不對的那個,就算覺得不對勁、老師幹嘛這麼兇,你也會覺得是你做錯什麼才讓老師這麼兇……如果一個成年人因為上班時間走來走去被主管用膠帶綁起來,這主管一定被告,但小孩走來走去被膠帶綁,這是『管教』,刑法上不構成強制、不起訴!我們把小孩構陷、污名化,於是當孩子碰到性騷擾跟性侵害,他就是要被當成『錯』的人,這是校園很緊密的文化。」馮喬蘭說。

當「老師這麼做,怎麼可能是錯的」這般想法根植於孩子腦海,當老師可以恣意處置孩子的身體時,孩子碰上侵害便往往難以抵抗,甚至合理化老師的行為。馮喬蘭曾碰過有老師要求學生掀裙子給拍照,說那是為了教小孩「如何防止性騷擾」,也有老師撫弄孩子下體表示「我在教他如何洗包皮」,即便孩子不舒服仍要說「我是在教他」──「小孩只好相信,不相信他就是被侵害的人,選擇相信『老師在教我性教育』!」馮喬蘭說,這些模式一再上演。

(圖/naosuke ii@flickr)
當「老師這麼做,怎麼可能是錯的」這般想法根植於孩子腦海,當老師可以恣意處置孩子的身體時,孩子碰上侵害便往往難以抵抗,甚至合理化老師的行為(示意圖/naosuke ii@flickr)

就連大人也會相信「老師不可能犯錯」。馮喬蘭曾碰過一些犯案手法可謂極端「囂張」的校園性侵案件,都是非常明目張膽把孩子單獨帶到某處、其他老師也知情,卻總能隱匿多年不會出事,問題就在在其他老師也選擇不相信──「那老師很熱情啊會教大家很多事情」、只是在教孩子功課而已、只是帶孩子去游泳池拍照而已,「他會在前端把自己的不安抹平掉,他也許覺得怪怪的,但趕緊把那怪怪的感覺抹掉,說服自己『應該還好吧』。」

馮喬蘭見過的校園性侵案受害學生,幾乎每一個會先問自己有沒有做錯什麼,就算去跟別人談也會被問「你有沒有做錯什麼」,甚至也有爸媽會問自己孩子「你有沒有做什麼事讓老師誤會」,這些對孩子來說都是極大傷害──於是性侵案件不斷發生,每一起幾乎都是累積多人才爆發,而那狀況往往是不經意發現同學A也是、B也是,才有勇氣找其他老師談,談完以後才又找到受害者C。在找到同樣的受害者前,孩子往往會覺得是自己的問題。

「自主權」不是教條式教育:即便只是想摸摸頭稱讚孩子,也要經過孩子允許

談到該如何防止校園性犯罪發生,馮喬蘭認為讓孩子清楚身體界線是最為關鍵的,不是單純去防範特定的老師,而所謂「身體自主權」並不是一種教條式的宣告、單靠演講是沒有用的,必須提供孩子一個真實的情境去思考,「自主權」的思想才能真正實現。

例如過去人本遊說零體罰理念時,便曾碰過一位教育界前輩怒嗆「難道我摸小孩頭稱讚也要經過他同意嗎」,那一趟拜會剛好就帶了一個學生,學生非常理所當然地指著一旁的人本成員說:「他剛剛說我好乖,他有問我說能不能摸我的頭,我說『好』以後他才摸的。」即便碰觸孩子的出發點是看似善意的稱讚,也是要經過孩子允許的。

讓學生增加敏感度、勇氣、捍衛自己自主權的信心是其中一塊,另一塊的責任則在其他老師身上。就目前《性別平等教育法》來說,學校發生性平事件就是應該要通報,這是所有老師的責任,而面對來求助的學生,輔導系統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塊:「小孩要告訴自己父母是更不容易的、要告訴父母親壓力是很大的,如果學校有可以信任的導師,孩子會有可以攀住的浮木……老師扮演的角色很重要,他是小孩的重要他人,這思想準備是你避不掉的責任跟角色,不是教國文跟數學就不會面對這樣的事了,這塊的進修培訓再教育是政策上的首要工作。」

當輔導系統沒有處理好學生的狀況,會有什麼影響?馮喬蘭舉了過去人本經手的一個案件,那孩子受害了,最初父母跟校方都沒有走正式通報程序,而是去輔導室做協商,協商結果竟然是「不上那老師的課」就好──問題是老師還是在那孩子班上,變成老師上課時間只有這孩子要去輔導室,形同隔離受害者而非隔離加害者。

後來人本召開記者會時,已經成年的那孩子以錄音發言,說她一開始也想說老師不是那麼壞的人,但知道學妹也受害以後,她想為學妹做一些事、也為自己做重要的事,站出來說話──她本來會一直做惡夢的,站出來以後就沒有再做過惡夢,馮喬蘭對此是很欣慰的:「她不用再被惡夢追擊了,我們做惡夢最重要是醒來,讓我們知道自己可以處理這夢境。」

(圖/naosuke ii@flickr)
一切工作的基本,仍是將孩子視為一個「人」看待──當我們認可孩子是個獨立的人,一切傷害,或許就不會那麼理所當然了(示意圖/naosuke ii@flickr)

馮喬蘭說,如今性平相關法規鼓勵受害者出面,重要的意義就是讓受害者在爭取公道過程裡成為一個有主體性的人,可以行動、可以追求公義、保護他人、為自己爭取發言權,這過程中也會漸漸療癒一開始的傷口。然而在此之前,如何讓孩子理解自己決定自己感受的重要性是重要的,一切工作的基本,仍是將孩子視為一個「人」看待──當我們認可孩子是個獨立的人,一切傷害,或許就不會那麼理所當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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