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紹煒專欄:林佳龍與時力的「無知就是力量」,掐死登山!

2016-09-27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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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知政客搞出的登山管理法令,將讓台灣登山與野外活動進入黑暗期。(呂紹煒攝)

無知政客搞出的登山管理法令,將讓台灣登山與野外活動進入黑暗期。(呂紹煒攝)

台中市長林佳龍日前通過一個《臺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而且頗得意的說這是「全國創舉」;立法院的時代力量也跟進要在立法院推動適用全國的登山管理條例(《國家公園登山活動安全管理條例草案》)。看看條例內容,林佳龍與時力確實展現這個時代最讓人動容的「無知就是力量」特質─而這個力量,正是把登山活動全然掐死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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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塔魔巴稜線(呂紹煒攝)
親近山林、登高望遠是人類天性。(呂紹煒攝)

「到戶外走走」就列入管理

戶外休閒活動項目包羅萬象,從空中到水上再到陸地,都算是戶外活動,其中登山、健行、野營等又是其大宗;台中訂的登山管理法令,對登山的定義是「登山活動:指進入本市山域進行縱走攀登、徒步健行、山野探勘、技能訓練、 攀岩、溯溪、路跑、露營或相關山域戶外活動。」

所以,台中市民只要想「到戶外走走」,就涵蓋在這個條例的管理範圍內─連路跑、露營都算哦?林佳龍是擔心株連不夠廣泛嗎?而依此法令,進入市府「公告的山域」活動,都要帶「具有定位功能之器材」、「可供緊急聯絡之通信設備」(衛星電話、大哥大等)。

現在尚不知市府「公告的山域」涵蓋範圍,但高坐廟堂的林佳龍大概不知,真正的山野大部份是沒通訊的,衛星電話則是大部份人都沒有;至於定位器材,坦白說,現在雖然有利用前人走過路線提供的軌跡圖定位,但過去數十年,大部份登山客靠著地圖與指北針,就已可定位並走出一條條的新路線。

登山塔魔巴稜線(呂紹煒攝)
政客說要「禁止自行開闢路徑」是對登山無知的極致。(呂紹煒攝)

「禁止自行開闢路徑」是對登山無知的極致

最最最離譜且充份展現林佳龍「無知就是力量」者,莫過於條例規定「禁止進入未開放之山域步道及自行開闢路徑」。

登山活動與其它任何領域的活動一樣,同時存在著開拓者與追隨者─每個人依其興趣與能力扮演不同角色,但卻一起豐富與拓展了登山領域。70年前的百岳高山先行者是開拓者,今日百岳則多已成為常規路線;40年前讓「十七歲之湖」松羅湖現身,是高難度的探勘,只能由開拓者冒險犯難為之,今日松羅湖是1天或2天的大眾化路線;30年前攀登、溯溪初發,只有尖端登山者可為之,今日則已是「走入尋常百姓家」。

登山塔魔巴稜線(呂紹煒攝)
依照政客的登山管理條例,台灣不會有楊南郡這種開創者。(呂紹煒攝)

林佳龍惡法早上,台灣無楊南郡矣!

再舉一例,日前以86歲高齡過世、屬於國寶級的登山前輩楊南郡,他在登山早期完成百岳,後半輩子的登山活動所從事者,幾乎全部是林佳龍認為大逆不道,一定要禁絕的「進入未開放之山域步道及自行開闢路徑」─其實楊南郡的許多百岳路線就已屬創新、自行開闢路徑。

但楊南郡的探勘,發掘出一條又一條湮沒百年的古道、日據時代警備道、原住民早期遷移或狩獵的道路;他找出一個又一個的古遺址,串起百年來已被塵封的歷史故事,重現當年的山林與台灣文化歷史。

登山塔魔巴稜線(呂紹煒攝)
限制與重罰將扼殺所有登山與野外活動。(呂紹煒攝)

從合歡越嶺道(舉世聞名的錐麓斷崖古道是其中一小段)、日據與清朝八通關古道、侵水營古道到關山越嶺道(與高雄登山會合作);從最後的番人拉荷阿雷、鹿野忠雄的「阿美將」夥伴,在楊南郡爬梳文獻、現場探勘後,一一重現在世人眼前,填補了台灣山林與歷史上空白的一頁─楊南郡行吟台灣山林走的路線,全部是林佳龍下令禁絕的「進入未開放之山域步道及自行開闢路徑」。

如果林佳龍早生半世紀,這位前輩大概賣幾棟房子也不夠罰款─依照規定,「進入未開放之山域步道及自行開闢路徑」每次要罰款6000-30000元;台灣山林也不會有那麼多精采的故事、那些湮沒的古道、遺址、文化永無見天日之時。

登山塔魔巴稜線(呂紹煒攝)
台灣山野與文化因有開拓者與先行者而更豐富。(呂紹煒攝)

時力推而廣之,掐死登山拓展動力

這不叫無知,什麼才叫無知?更可笑亦復可悲的是時代力量要延續推廣這股無知,在中央訂法把全國登山都納入這種管理。這種規定縮限登山活動發展空間、掐死一整個世代的登山拓展動力,最後則是「完美」的壓制本土自然文化的追尋與研究。

讓林佳龍與時力勇於展現其無知的初衷非常好,也有社會背景支撐。主要是過去幾年發生過幾起讓社會反感的山難,因此「為加強山域意外事故預防管理,維護人民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顯然這又是對登山(其實幾乎可以涵蓋任何戶外活動)本質的無知。所有戶外活動都有風險,這個風險的存在是永遠難以完全去除,其實就與人們只要開車出門就有風險一樣。登山者也永遠透過各種方式─從路線與路況的掌握、隊員的挑選、到攜帶上山的物品─去控管與降低這個風險。控管風險好壞與登山者的經驗、能力及判斷有關,但絕對不是政府文書作業、型式要求(要嚮導證、要申請、要帶通信設備)可以作到。

登山風險永恆存在

而且,甚至即使控管再嚴謹,仍不能完全去除風險─能力再強、經驗再豐富的登山者也一樣,因為山林野外變數多、地形複雜危險多,失足即成千古恨。

登山塔魔巴稜線(呂紹煒攝)
登山必有風險,登山者則盡力去控管風險。(呂紹煒攝)

40多年前著名的奇萊山難,發生原因是早上風和日麗,未幾變天成為狂風暴雨;被視為大眾化路線的玉山主峰,發生過多起失足滑下北坡身亡或受傷;幾年前台新金總經理林克孝、台南醫師蘇文政山難,原因都是失足,而林、蘇都是岳界經驗豐富又謹慎的登山者。

當然,更甭提聖母峰的山難事件─1996年因突如其來的暴風雪,11名登山者死亡(其中包括台灣的陳玉男);2014年碰上雪崩,16名雪巴嚮導身亡。一名曾登上聖母峰10次的傳奇雪巴嚮導巴布‧奇里,他曾創紀錄以短短16小時走完正規的登頂路線,也曾在未使用輔助氧氣的情況下,露宿於峰頂。某次他想到山上拍幾張照片,結果卻墜入冰隙身亡。類似例子舉不勝舉─日本第一個登上聖母峰、世界第一個完成5大洲最高峰、挑戰極地獨行的植村直己,絕對是世界級的探險家與登山家,最後在北美最高峰麥金利峰「失蹤」;登頂聖母峰2次的加藤保男在第3次登頂後也「失蹤」。

登山塔魔巴稜線(呂紹煒攝)
行於山林中的登山者。(呂紹煒攝)

溺水人數是山難之百倍,未來戲水也要申報嗎?

因此,登山本質上沒有所謂的「絕對安全」─除非是坐在家中安樂椅上看著登山的書。風險控管主要靠的還是登山者本身的經驗、能力與直覺─坦白說,控管績效還不錯哩。

過去20年,平均每年發生的山難事件約在15-20件左右,死亡人數約8人左右;但根據中華海浪救生總會的統計,民國60年至100 的41年間,總計溺水死亡人數達54,604人,平均每年死亡1332人;即使近幾年溺水事件較早年減少,但每年溺水死亡人數仍在500-800人之間。這個數字遠遠高於登山事故近百倍,造成的社會成本、家庭悲劇豈不更高?

依照林佳龍與時力的思維,嗯,大概應該對戲水者課以更重的責任、罰金,而且要下水前通通都該向政府申請、買保險囉?而溺水發生時同樣要動員搜救,都市火災車禍同樣動員警消,是否也要如對登山事故一樣課以「使用者付費」、「浪費社會資源」一樣的責任與大帽子?

登山塔魔巴稜線(呂紹煒攝)
依照政客訂的登山管理規則,將讓台灣登山界進入黑暗期。(呂紹煒攝)

台灣山林野外活動將進入黑暗期

過去許多人都罵國民黨統治時,把海岸線都封閉管制,讓明明該是一個海洋國家的台灣,民眾卻是「不知水甚至懼水」─確實如此;同為海洋國家,紐西蘭從事水上活動的人次是台灣的3倍以上,但台灣每年溺水死亡人數卻是紐西蘭的30倍。原因不是少了政府的「管制、管理」,反倒是政府長期的封閉、民眾缺乏相關教育與技能所導致對水的「無知」所致─唉,就跟林佳龍與時力一樣。他們的登山管理條例的影響與效果,其實已是等同封山。

台中市訂定登山管理條例後,南投縣也追隨,中央又有時代力量跟進。他們的無知與自以為是,將讓台灣的登山界與山林野外活動,進入一個黑暗時期。大家少到野外去,太危險了,多在家滑手機就好了。

樹大必有枯木,人多必有白痴,奈若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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