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兵役的核心病態不是性別問題

2016-09-26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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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官校192週年校慶,第九連也是唯一的女兵連通過司令台。(顏麟宇攝)

陸軍官校192週年校慶,第九連也是唯一的女兵連通過司令台。(顏麟宇攝)

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出現的「國民服兵役之義務,不因生理性別有所不同」提案,在十天內即通過附議門檻;顯見近來每隔不久時間就被提出來爭論的兵役問題,已經從徵募並行的執行制度議題延伸至全民皆兵的高階性別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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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激辯對於全民國防意識的抬頭的確是好事,然而更多人沒有意識到的是,兵役問題為人詬病的核心,並不是憲法訂定的性別差異爭議,相反地,真正令許多役男稱營區為「陰間」的理由,完全來自於國軍本身──僵化的科層管理體系、完全人治的制度不確定性、以及奉上級為聖諭的阿諛文化。

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截圖。
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截圖。

要了解軍隊內部的統治結構,首先必須了解上下級的直屬關聯:以人數占最多的陸軍為例,最高統帥為總統,其次是國防部長,而陸軍司令受命於前兩者,所在的單位為陸軍司令部;司令部下轄六、八、十軍團及其他地區指揮部,軍團指揮部下直接管理聯兵旅或特殊兵種(化兵群、資電群、砲指部等等),而聯兵旅和這些特殊兵種便是最基層的單位,也是一大部分人當兵「下部隊」的回憶區域。此外,聯兵旅中的「打擊旅」又被稱為「野戰部隊」,更被許許多多退伍的人戲稱為「賽中之賽」。

了解這個結構之後,便不難理解為何先前蔡英文總統一提出「軍人上街」的構想,明明離軍人節還有一段時間,就立刻有「軍人節活動檢查表」這項神奇督導出現──高司單位(司令部)為了揣摩統帥意圖,下發至軍團級單位,要求在時限內回報「執行成效」;而軍團級單位為了方便製作相關回報文件,便列出督導表發至聯兵旅單位要求對口軍官逐項繳交,但對口軍官並不是在最基層的營、連級單位,此時又需要再度交辦至下級單位。因為每一層的轉發都會將時限提前,因此司令部要求於五天內執行的回報事項,往往傳到了第一線官兵手上都會提前至一或兩天內就要執行完畢;又因為軍人必須服從命令的關係,導致基層要在排定好的一般勤務和操課訓練之外,額外挪出時間和人力處理。

誠然,軍隊這樣的層級命令與服從在戰場上是必要的;然而,這種管理方式是否仍然適用於承平時期的一般行政和各類業務執行?相信許多已經退伍的官兵都有相當深刻的見識。作戰時軍人根據長官命令發起攻擊,天經地義;但在非作戰時,許許多多的業務細節和生活管理卻仍然要根據長官命令隨時更動,就未免太過武斷了。連級決定的事項,往往營級一個回馬槍,就要全部改動;旅級頒定的事項,往往軍團一個電話紀錄下來,就要全旅重來。長官利用「主官裁量權」朝令夕改是常態,最令人納悶的是許許多多無意義的督導、檢查表、檢討會,皆與部隊訓練關係不大。又,督導的成效完全取決於督導官,這中間又牽涉到軍官體系的派系分流。這些「人治」陋習怎麼能讓最基層的士兵們對國軍的制度感到信服呢?

再者,在現在徵募並行卻不分流的兵役體制下,同一單位內常會同時有義務役士兵和志願役士兵存在的情況。兩者雖然位階相同、工作相仿,但薪資和福利卻天差地遠。有些長官在分配任務時,會將義務役與志願役作區隔,但如果遇上「一視同仁」的長官──那很抱歉,所有工作和勤務大家平攤,但志願役夜間的「外散宿」福利、較晚的收假時間、以及接近三萬的薪餉,義務役一概無法擁有。也就是說非重大演訓期間,部隊早晚點名時,除了軍士官外,出現的幾乎都是義務役士兵;收假日晚點名,返營唱軍歌的也幾乎都是義務役士兵。在義務役國軍人數越來越少的情況下,與志願役混編的結果就是造成軍隊社會內的不平等結構,再加上沒有明確的規章規定相關職掌的範圍,無怪乎許多退伍的義務役們經常揶揄:「晚上有事都是我們在做,志願役呢?都去外散宿啦!」

其實,若將軍隊以國家企業或政府機關的角度來思考,往年多如潮水的義務役士兵們被迫進到國軍「實習」,就是最好的募兵對象。如果軍隊內部普遍士氣高昂、賞罰分明、制度明確且著重在訓練上,而不是充斥著各種繁文縟節和人治現象,那麼受到良好「企業文化」吸引進而在營轉服和志願留營的士兵想必會占不少比例。然而,對照當今差強人意的募兵成效與留營率,只能說內部管理的核心問題如果再不改進,就算規定兩性都要當兵,大家還是會盡其所能的「閃兵」──「每多一個義務役退伍,國軍就多一個敵人」這個誇張的說法也許過於偏激,但卻不爭地反映了部分的事實。

*台灣大學資訊系畢業,於中華民國陸軍服役一年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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