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香港終局決戰,玉石俱焚?

2019-09-04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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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暴力升級,緊急法如利刃懸頂

街頭暴力升級,緊急法如利刃懸頂

五年前的八月三十一日,中央人大常委會否決香港普選,間接引爆七十九天的雨傘運動。五年後,八月中旬港府跟隨中央的步伐吹「和風」,但過去一周對香港的態度漸趨強硬,港府更考慮用殖民地時期只在一九六七年用了一次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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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進商場捉人,港鐵成「黨鐵」

八月三十一日,示威者暴力升級,在政府總部、灣仔及銅鑼灣設防線時有多處縱火和投擲過百燃油彈。而警方在各地鐵進行大搜捕,「無差別棍打」市民或示威者,讓國際輿論轉移到關注警方濫暴。太子、油麻地成為大搜捕的重災區,據目擊者稱速龍小隊及防暴警察進入太子車廂,「見年輕人便棍打」。

有救護人員向記者稱,近六十名傷者當中,大部分頭部出現傷痕、大量出血。警方用地鐵將傷者運到荔枝角車站,救援工作拖延逾一小時。負責上述車廂的救護員更稱:「到場救人時,有警員仍然在打。」九月二日,警方仍然否認棍打市民。

八月二十五日觀塘示威之後,警方拘捕人數升至九百人,但未公布資料。而中國媒體卻比港媒更早報導,令人揣測港警是否先向中央匯報拘捕人數。

港警在地鐵站施暴,讓香港情勢再趨緊張。(關震海攝)
港警在地鐵站施暴,讓香港情勢再趨緊張。(關震海攝)

過往警方大搜捕,示威者因得到某種程度的民意支持,能躲避到商場,用「和理非」(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市民做掩護。近日新鴻基等大集團公開表態支持警方執法,只剩下少數集團不表態,例如在銅鑼灣擁有大筆物產的利希慎家族,這意味警方之後可以隨意進入大商場拉人。

另一方面,八月三十一日警方首次隨意進入地鐵車廂捉人,港鐵可以在沒有通報市民的情況下隨意封站,甚至全線暫停,憤怒的港人謔稱港鐵為「黨鐵」。

警方除了進入地鐵、私人屋苑,還需要清除抗爭現場做和事佬的人。八月三十一日前夕,拘捕三名立法會議員,分別是熱血公民鄭松泰、民主派代表之一區諾軒和公民黨譚文豪,而眾志核心成員周庭和黃之鋒亦因六月二十一包圍立法會被控誘使罪,全城陷入白色恐怖。

被捕議員當中,區諾軒和譚文豪經常在示威者和警方中間,在六月十二日包圍立法會開始擔當中間「傳話人」和勸防暴警停止用過份武力。

據記者觀察,在六月至七月初的運動當中,抗爭現場的議員和社工或多或少起到緩衝作用,例如警方指揮官透過議員、社工用揚聲器叫示威者勿扔雜物、叫示威者撤退等等,他們有時的確能勸阻示威者。

議員、社工被視為抗爭者共謀

惟踏入八月,這角色已經難起作用,警方開始敵視議員、社工,視他們為抗爭者共謀。八月三十一日晚間還在銅鑼灣拘捕「陣地社工」成員之一陳虹秀,並控以「暴動罪」。

縱使處處催淚彈,社工陳虹秀堅持不配戴口罩、不蒙面、不叫示威者走,也不叫示威者留,她曾向記者說:「我們有立場,絕對不支持修例,但我們著得社工衣服,就只是確保市民不被暴力對待,所以我們不叫口號,亦不會參與任何行動。」

陳虹秀本人有預想可能被捕,但沒有預想罪名,沒料到被控暴動罪。社工在抗爭現場呼籲雙方冷靜,按撫十六歲以下的被捕人士,這可以說是香港社工的「新工作」。如此下去,下一位被拘捕的,很可能是拍攝中的記者。

八月三十一日,禁遊行、禁集會如同戒嚴,上街有一定風險,民陣收口只說當日要「安全」。

當日市民堅持沿灣仔到中環唱聖詩,而勇武派在其他地方抗爭下去。

記者在下午收到消息,指勇武派堅決去中聯辦,上環大批警力,抗爭者人數不足,故退至金鐘政府總部。抗爭者先做出大大小小的破壞,然後以燃燒彈火攻政總。警方連發催淚彈、橡膠子彈、布袋彈,水砲車首次發射顏色水和催淚水,武力升級,但不見收到阻嚇作用。示威者築起的「傘陣」前進到離政總約二至四公尺左右,類似六月十二日包圍政總阻修改《逃犯條例》的情況。

記者在傘陣旁,目睹多名示威者被橡膠彈或布袋彈打中,有些中胸口狀甚痛楚,他們都不願意進醫院,一直按著傷口長倚在地。

前線示威者開始不怕橡膠子彈,當警方追前時,他們拋燃燒彈阻嚇速龍、防暴警的做法愈見純熟。在灣仔警察總部更搬了球場的觀眾椅勒做阻礙,並放火燒,燒舌高至四公尺的樹。

2019年9月1日,香港反送中示威活動中,在香港機場附近的示威者阻止警察逮捕。(美聯社)
2019年9月1日,香港反送中示威活動中,在香港機場附近的示威者阻止警察逮捕。(美聯社)

熊熊烈火中高呼「我要攬炒!」

「我要攬炒!我要攬炒!」(同歸於盡),在熊熊烈火中,記者聽到一班蒙面示威者大叫道。儘管香港人口講「不割席」,「和理非」對縱火行為有所猶疑,可是前線勇武派的攬炒心態顯而易見,他們想透過破壞,迫令中央出動解放軍,香港政府祭出《緊急法》,重創香港經濟,他們反而覺得可能浴火重生;如否那就如他們四處塗鴉《飢餓遊戲》的經典口號:“if we  burn, you burn with us.”(如果我們被焚,你也化為灰燼。)

八月二十六日,《星島日報》頭版稱政府正研究啟用《緊急法》。該法律是一九二二年英國殖民時代留下的產物,當社會出現「緊急情況」,港督可以架空立法會自行訂立法律,在「非常時期」行使「非常法律」。

在一五○年的殖民地歷史裡,《緊急法》只在一九六七年左派暴動時用了一次。當時港督立法禁止陪審員、禁左派報章印刷、禁學生派傳單。連前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也受《緊急法》之害,當時是學生的他,因發傳單被捕而留下案底。

舉報風蔓延,造成白色恐怖

《緊急法》賦予特首至高權力,甚至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凍結資產,禁止報章印刷、封香港社交媒體的運作、拒絕出入境。這種徹底封鎖香港被指為與中央出動解放軍無異。有商界背景的立法會代表田北辰勸政府要審慎考慮,不要輕易祭出《緊急法》。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參與一七年特首選舉後,已不再做任何政治表態,也罕見發表言論指用《緊急法》去制暴止亂,只會有「災難性後果」。

建制派八月底再次總動員,開記招表示支持政府啟動《緊急法》,建制派議員謝偉俊更預測十一月的區議會大選會引發更大型暴力事件,可藉著《緊急法》延後立法會選舉,引來政界譁然。

相對於建制派議員傾巢而出支持《緊急法》,特首林鄭月娥稱「有責任去看看」法律條文,但始終未斷言要用《緊急法》;行政會議成員亦用詞審慎。政界猜測如果中央或港府堅決啟動《緊急法》,外資撤走是難以避免的事,屆時香港陷入攬炒之局,中港皆輸。

除《緊急法》的威脅,香港正蔓延一股舉報風,造成白色恐怖。八月下旬起,港鐵、傳媒、中資機構開始收集參與運動的員工資料。有報導指出前特首梁振英成立「八○三行動」,懸賞舉報抗爭者。梁振英稱必要時除用體制內的力量,「中央還有更多、更強有力的體制外力量可用。」

《緊急法》如一把鋒利的刀

中央「體制外」的力量是什麼?是持武器的白衣人、辦公室的白色恐怖、社群媒體的假新聞?踏入九月,香港陷入一片灰濛濛的困境。中央對港時硬時軟,不知鷹派、鴿派哪一派主宰香港命運。《緊急法》如一把鋒利的刀懸在港人頸上。九月中旬,美國國會復會率先討論《美國─香港政策法》(United States-Hong Kong Policy Act),香港將是通往攬炒還是光明民主之路?仍是未知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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