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安觀點:硬拗年改釋憲能保住不公義的政權?

2019-09-01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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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軍公教年改釋憲案,大法官會議做出釋字781、782、783號3份解釋,宣告關於「軍公教退休後再任私立學校」部分條文違憲、立即失效,而包括信賴保護原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等爭議,大法官則認為沒有違憲。(資料照,顏麟宇攝)

針對軍公教年改釋憲案,大法官會議做出釋字781、782、783號3份解釋,宣告關於「軍公教退休後再任私立學校」部分條文違憲、立即失效,而包括信賴保護原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等爭議,大法官則認為沒有違憲。(資料照,顏麟宇攝)

備受關注的軍公教年金改革釋憲案結果8月23日出爐,御用大法官果不其然又作出違反專業的釋憲文。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81、782及783號解釋,認定軍公教年改「大部分」合憲,兩條違憲,部分不違憲但應修正或改進!大法官會議就軍公教年金改革,做成的三個釋憲案,與其說是發自司法院,不如說是發自總統府。大法官們幾乎全盤接受蔡英文政府的論點,甚至於在解釋中,還為蔡政府年改政策發聲,前呼後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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諷刺的是去年823戰役60週年紀念無人聞問,今年823戰役61週年,總統蔡英文首度到金門、馬前總統亦在金門;在台北市郭台銘、柯文哲、王金平三人亦同框,也在消費八二三精神。對此,於823當日於司法大廈聲援抗議的軍公教人員,可說是晴天霹靂,情何以堪!因此,2020年1月11日將是下架蔡英文,還我軍公教公道的決勝。

年改釋憲硬拗  留下一堆疑問?

聲請釋憲是人民為保障憲法權力之最終途徑,數十萬軍公教提出釋憲聲請,就是對政府的不信任。大法官認定,年改規定採取之調降手段,有助於目的之達成,且未逾必要程度。等於是說,蔡英文政府的年改作法,包括蔡政府提出的年改原理原則,都是合宜、正當,所以都合憲,沒有違憲。大法官避重就輕的憲法解釋,只有民進黨的黨意,沒有中華民國憲法爭議再起,留下一堆疑問!因此,在探究三個解釋文時,茲就相關未說清楚的主要爭點分述如下:

一、軍公教受領是退休金、俸給,不是年金。

軍公教受領是退休金、俸給,這一點大法官從不作解釋。軍公教退休金,是延後給付之工資,並非恩給之年金⋯政府改年金確是要改退休後的軍公教人員的生活。人生不能重來,尊嚴要有保障。名不正就言不順,國家對於公務人員退休金、俸給等保障,不純粹視為國家的恩惠,而是國家的義務,國家必須合理照顧退休公務人員的生活,退休金及相關福利的給付,即屬國家照顧義務之一環(釋字第658號)。

二、侵害受憲法保障之財產權、生存權、服公職權、工作權及平等權。

大法官認為,年改調降原退休所得,對原退撫給與作適度之調降、對原退除給與作適度之調降,以及調降年改法律施行前原退休所得,均為追求重要公共利益,其目的正當。對於公務人員離職後與國家在公法上的職務關係已解除,除非是原職務衍生之公共利益就必須以公法限制,例如:退休公務人原有職務上與再任職營利事業部份職務衍生公共利益(637),又例如:離職後退休所得高過現職同級職人員所得衍生公共利益(717)。

因此,受憲法第15條財產權及生存權之保障,遠優於一般公共利益。以及憲法18條服公職權的保障,都不能違背平等、工作、財產權。退撫新舊制,都是「確定給付制」,且以兩部國家法律明定政府應負退休金給付之保證責任,等於以國庫作擔保,所以政府當然不可違法違憲片面作不利益之改變。

20190515-立委林育敏15日出席公教年改釋憲案記者會。(簡必丞攝)
國民黨、親民黨及無黨籍立委先前出席公教年改釋憲案記者會。(資料照,簡必丞攝)

三、退撫基金有破產危機是假議題,說明年改是一場政治鬥爭!

就年改會聲稱國家財政困難刪減退休金,行政院卻於107年1月1日公佈軍公教加薪3%,同年7月1日刪減已退休人員退休所得,如此針對性方式已失去程式正義。政府已核定退除給與是財產權,不應剝奪!但對屬於年金的農保、國民年金都還要加碼,說明政府財政並無破產危機;而「財務不足」的問題,勞保最為嚴重都沒有立即優先危機,制度是可長可久,不是政府鬥爭軍公教的工具。

四、是否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信賴保護原則、比例原則!

既然國家財政困難,在程式上應比照96年金融危機,企業從上而下的作法,刻意針對請領舊制優惠存款人員,依憲法第7條所稱之平等,在形勢平等與實質平等均有違背。政府應做民間企業表率,因為政府帶頭違背承諾、侵害人民權益。假若惡例一開,民間企業亦可仿效,則國無寧日。政府不可輕率破壞信賴保護原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及平等、比例原則,扮演國家政策與制度守護者的角色。

政府違法能停止紛爭?

大法官的職責是解釋憲法,不是法律,依據法律審判是法官的事,後續還要看立法院後續怎麼修法。筆者認為大法官已做出解釋,等於宣告政府要毀棄承諾,背離軍公教,置人民生存於不顧。不過攸關百萬退休軍公教的行政訴訟,亦感悲觀,也只能期待2020年政權更替靠政治智慧解決,必須撥亂反正,否則國家永無寧日。

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召集人胡筑生表示:「哀年改釋憲是中華民國憲政史上最黑暗的一天。」民國108年8月23日,本來應該紀念堅苦奮戰保衛台灣的金門砲戰61周年。司法院選擇今天宣布軍公敎年改的釋憲文,不知道是不是一種反諷:「你們拼命保衛國家,我偏偏就要摧毀它」。

20171003-公共政策論壇記者會,胡筑生。(甘岱民攝)
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召集人胡筑生(資料照,甘岱民攝)

我們早就預判釋憲結果不樂觀,不要抱持著太高的希望,欲沒想到如此不堪!最關鍵的事項,毫不矯情全部掩護過關,「信賴保護原則」只是個騙局,「法律不朔即往」也只是個口號。『詐騙王國』絕非浪得虛名;掌握「國家機器」就是絕對的真理。

滿朝皆是510,皇后最後的貞操已經成為殘破不堪的遮羞布,淪為世界的笑柄。在人民心中,廟堂之上袞袞諸公不是應該是憲法的守護神、人民生命財產最終的保障者嗎?

為什麼我們只看到一批只有顔色,不問是非,毫無道德良知,毫無專業(不知道是真不知道,還是蠻橫無理的假不知),毫無民主法治觀念的御用打手。

歷史會記錄這一天,尊貴的袞哀諸公,你們原來可以留芳百世,現在卻必將遺臭萬年。也恭喜你們釋出將民進黨政府壓垮的最後一根稻草,成為推倒獨裁專制高牆的最佳推手。

蔡政府贏了釋憲能保政權?寄望政治解決?

蔡政府強行立法,相關爭點不是迴避就是避重就輕,這樣司法釋憲政治學,令人對司法失望。但就官場而言,卻是完全政治正確,聰明至極!這次軍公教年改釋憲案,大法官共做出二十八件意見書,其中協同意見書有九份,部分協同部分不同意見書八份,不同意見書有十一份。針對日前公布釋憲案,我們社會大概沒有多少人能真正看懂他們解釋的文字。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指出,年改釋憲結果非常遺憾,除了迴避「政府最終給付責任」,軍公教退休金是「政府負最終給付責任」將成笑話?若連軍公教退休的基本生活都不能保障,更別談有尊嚴的生活;是政府要棄養?還是對退休人員上有老下有小的生活懲罰?可以說大法官避重就輕,欺騙軍公教!

軍公教年改只不過每年省下大約二八○億,和連年增加近千億的稅收不成比例,和以兆元計的前瞻建設、離岸風電等支出相比更顯微不足道,在在凸顯年改充滿了不公不義,缺誠失信,摧毀的是軍公教警消(受雇者)對政府(最大的雇主)的信賴和尊重,也無法讓勞工放心安心,這才是蔡政府承擔不起的重大損失!但總歸一句話,釋憲結果將激化軍公教勞對立,讓人大失所望;亦將造成世代的對立、職業類別的對立,包括後續對經濟的影響才要開始!

20190828-智慧顯示展,總統蔡英文出席。(盧逸峰攝)
大法官會議針對年金改革做出大部分合憲解釋,總統蔡英文(見圖)透過臉書表示,她要再一次謝謝軍公教同仁對改革的支持和諒解,也要對大家承受的不便與造成的困擾,表達誠摯的歉意。(資料照,盧逸峰攝)

國民黨主席吳敦義在8月28日中常會上裁示,要求國民黨智庫研擬本次釋憲結的果不合理處並研商修法,提供立法院國民黨黨團日後推動修法,吳敦義並強調,國民黨一定會捍衛年改相關當事人權益,不會允許蔡政府一再羞辱軍公教人員。此外,黨務部門向中常會報告近期重大輿情案時,也提及年改釋憲案,強調國民黨只要明年重返執政,一定會針對年改的不合理之處,重做合宜調整,讓退休軍公教人員可以得到有尊嚴的生活條件,可以衣食無缺,相關退休軍公教團體也主張,在這次年改釋憲後,一切將回到「政治解決」。

面對司法院的年改釋憲背離民意,淪為蔡英文政策背書工具。由江啟臣等38位立委聲請的軍公教年改釋憲案,經大法官會議日前個別作成違憲、部分違憲,或合憲,但有立法瑕疵須限期完成修法等解釋。對於軍公教沒有充分被了解,我們要的是尊嚴,對國家競爭力的提昇,軍公教角色對修法的羞辱。政府對保衛國家的軍人及公務員、教師沒有誠信,侵害他們的財產權,況且政府聲稱年改是因退撫基金要破產,但卻又大幅對有錢人減稅,還在前瞻計畫亂花錢,財政困境算在軍公教人員頭上。特別是在823這一天,年改釋憲硬拗,是為中華民國奉獻的青春與生命的軍人,更是一種汙辱!大法官成了民進黨政府傀儡,一個沒有誠信的政府,鴨霸、威權的政權,對憲法保障最後一道防線大崩潰。因此,唯有寄望明年1月11日,下架民進黨政府,才能還給退休軍公教一個公道。

*作者為國防大學戰爭學院前戰略講座、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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