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鴻源觀點:台灣女孩Angel的流浪者之歌

2019-09-01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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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藝人Angel不顧父母的反對,毅然決然放棄律師考試,拿起小提琴走向街頭,用美妙的音樂帶給人們感動。(資料照,取自Angel of violin臉書)

街頭藝人Angel不顧父母的反對,毅然決然放棄律師考試,拿起小提琴走向街頭,用美妙的音樂帶給人們感動。(資料照,取自Angel of violin臉書)

近年來,世界各地紛擾不安,有人憂傷,有人絕望,有人面臨死亡的威脅或家園的破壞,人心惶惶的社會頓時失去了安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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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只有音樂是最能撫慰人心的解藥,畢竟音樂是美化社會、貢獻社會的橋樑,透過音符可以親近每個人的內心,增加人與人的情感。音樂可以讓人們在遇到挫折的時候,幫助他們克服心靈的低潮,從黑暗幽谷走向光明的桃花源。

近年來,淡水街頭或台北信義區,常見到一位美女藝人在拉小提琴,她的英文名叫Angel,人如其名,留著烏黑長髮,身材纖細瘦長,帶點仙氣,每首曲子結束時,總向觀眾報以一抹淡淡甜笑,讓人如癡如醉。

她高中念中山女中,大學是台北大學法律系,自小就被歸類為只會讀書的乖乖牌,父母對她期望很高,希望她當律師或法官。問她為何想當街頭藝人?她說:「雖然我個性感覺好像乖乖、靜靜的,但其實我是一個蠻喜歡挑戰跟變化的人。」

拉小提琴一直是她讀書時期紓壓的方式,大學畢業為了自行籌措律師考試的費用,開始嘗試到街頭表演,這可是要有十足的勇氣,畢竟她是一位從小只會讀書與考試不問世事的小女生,如今要面對眾多陌生觀眾,可非一般人所能做得到。

談起當初放棄律師考試時爸媽的反應,她說:「我只記得媽媽說她栽培我4年念完法律系,我的決定讓她很心痛」。她爸爸更認為街頭藝人會喝酒、吸毒,不是很體面的工作。顯然他們對此行有成見。得不到家人的肯定和支持,讓她長達半年幾乎放逐自己,流浪在外,不敢回家。

街頭的表演是殘酷的,她回憶第一次表演,「那是個很冷的冬天,我心裡很害怕,拉琴時手一直抖,呼吸都快呼不上來。」她也曾遇過有人說:「拉這樣,怎麼還敢出來拉琴?」她卻沒有被打倒,反而認為是一種刺激,更常去找老師練琴,讓自己不斷進步。她認為對自己的夢想要堅持,不必太在意他人的眼光,畢竟在追尋夢想的路上,不會永遠順利,但要保持樂觀,永遠記住讓你感動的時刻

令她感動的時刻是,她說:「當時有個媽媽帶著小孩,走過來跟我說:『加油,我相信妳一定會成功的』,她是第一個打賞我的人,我一直印象很深刻。」她永遠記住這個讓她感動的時刻,也是這次表演在她心底種下夢想的嫩芽。

她也曾到歐美各國表演,只因無法申請街頭藝人證照,因此被警察趕是常事。她曾遇過有人把她的打賞金全搶走,讓她懊惱一時。但有次在維也納街頭演奏「卡農」時,有隻雪地狼犬躺在旁邊跟她一搭一唱,逗樂所有圍觀者,十分有趣。這些在異鄉各種酸甜苦辣的經驗,促使她更堅定一步步實踐「將音樂分享給世界」的夢想,這不是「有夢最美,希望相隨」的最佳寫照嗎?

有人說,街頭藝人養得活自己嗎?她說,金錢雖然是維持夢想的必要,但不是表演的最終目的,她最終目的是把美妙音樂帶上街頭,帶給大家歡欣,就是她心中最大的滿足。她追夢的信念是:「永遠保持樂觀的心並不斷自我檢討,也永遠記住讓自己感動的時刻。」

這樣的信念讓他覺得生活很有意義,不以為苦,至少比死背冷冰冰的法律條文快樂。許多家長希望子女念法律或醫學系,認為收入好又體面,卻不知子女有自己興趣,何必免強他們?畢竟行行出狀元,生命總會找到自己的出口。如同臉書創辦人馬克祖克柏,原先動機只是為了認識校園美女與人際交流,沒料到卻闖出一番大事業,是其家人與師長之始料所未及。

Angel比許多大學或中學生有格調,因為她懂得將音樂帶給觀眾,讓觀眾因為感動而自願捐獻,不像時下一些中學生,常假借慈善團體名義,拿著一個捐獻箱,只是排排站在街上打躬作揖向來往路人募款,也不像台大某《領導學程》師生,假借自己登山訓練以培養所謂「未來領導能力」為名,在網路上向各界公開募款,這些學生是否很像「媽寶」?畢竟向人募款,總要拿出一些讓人覺得有紀念性、有價值的東西,或令人欽佩的本事吧?否則與乞丐有何兩樣?

Angel的故事讓我想起《You raise me up》(你鼓舞了我)這首歌,演唱這首歌的老人Martin Hurkens,可不是普通的街頭藝人,他於2010年以57歲高齡參加(荷蘭好聲音)比賽並奪得冠軍,他追求夢想的勇氣令人佩服,他的美聲洗滌人心,在寒冬的街道溫暖並感動了許多駐足一聽的旅客。

You Raise Me Up》是一首非常膾炙人口的歌,不僅被許多知名歌手翻唱,更為許多基督徒所熟知。最初是由挪威團體Secret Garden所創作,由音樂界享有盛譽的羅爾夫·拉夫蘭作曲,愛爾蘭作家兼詞人布蘭登·格瑞翰為曲子填詞。有超過100位歌手翻唱過,曾在911事件發生後特別用以紀念,傳唱度非常高。

原唱歌手Josh Groban和翻唱者西域男孩,雖然獲得英國金榜冠軍,但都不及這位Martin Hurkens老先生的韻味。當他唱起「You raise me up...to more than I can be」(你鼓舞了我,讓我超越我自己)時,周圍遊客總是靜靜聆聽,因為音樂已深深觸動他們內在的心靈。

難怪許多網友紛紛留言表示:

「每每聽完後,總有份激勵自已的正面力量,讓我覺得應設法超越我自己。」

「看似和藹慈祥的長者,能夠唱出如詩歌般天籟的美妙歌聲,撫慰人心!帶給人生經歷失意者信心與意志。」

「正如同賣火柴的小女孩般,靠身上僅有的一根根火柴棒,在冰雪中取暖,點亮與溫暖短暫的生命。」

「讓人回憶起什麼叫作純真、什麼叫作希望,這是穿透靈魂直到宇宙的力量,太令我感動,聖誕節這天聽到眼眶都濕了,非常動人。」

「我第一次用手機,第一次看視頻,結果就看到了這個。這位老人在我最困難最無助的時候鼓舞了我,給我活下去的信心。那個雨中額頭上刻著皺紋的老人彷彿永遠烙印在我的腦海中。如果我機會,我只想在他面前深鞠一躬並告訴他:“ You raised me up.Thanks.”」

可見街頭藝人如果表演得好,可以產生令人感動的力量,讓人從絕望中看到希望,這難道不也是一種很棒的成就感嗎?

他們的故事不禁讓我想起德國詩人赫曼・赫塞的《流浪者之歌》,裡面有段話說:

「即使會重蹈所有的錯誤與悲劇,

  不論痛苦、絕望、還是快樂,

  我都要自己親自走過,我要走自己的路。

  所有的明白,都在一次次的執意轉身之後,

  而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永遠流浪的悉達多。

  真理不在固定的地方,

  真理不是知識,是經驗,而真理永遠在遠方,

  也在我們自身。」

《流浪者之歌》描寫主人公悉達多在古老的印度追求他自己的三個重要歷程的過程:一、從自覺的禁欲主義,二、通過自我放逐和視覺感官享受,三、最終知識及和平成為他追求生命的最終目標,用一種簡單且詩意化的語言寫就。主要在探討生命存在的意義與目的,一如兩千多年前的悉達多所追求的。

悉達多有如我們每一個自我的原型、形象與行為的借鏡,他曾經尊貴過、潦倒過、動搖過,也迷失過,但是他對世人的關懷永無止盡,正是因為這種信念,讓他走過黑暗的幽谷,從新找到其生命的桃花源。當時29歲的他,捨棄了王位、妻子和孩子,在人生幸福的頂峰時,選擇離開去尋求一種能夠解脫眾生生老病死煩惱的辦法,進而覺悟人生真諦,探尋宇宙真相。

赫曼・赫塞《流浪者之歌》的主要論點是,生命如一場沒有終點,卻也無法回頭的流浪。怎麼要怕,何須要怕?漫漫長路中把握與棄絕的一切快樂、悲傷與絕望,終將是珍重的記憶。那些已然錯失,追不回的,就連悔恨或感傷也都會顯得神聖。

赫曼・赫塞(Hermann Hesse)出生於十九世紀後期,經歷過一戰和二戰,是德國詩人、小說家,他難以列入德國文學家的任何一種流派中。他不遺餘力地探索人性的種種不同可能,意即「非分裂狀況中的人性」,因此於1946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當時諾貝爾評審委員會給予的評語是:

「他那些靈思盎然的作品—它們一方面具有高度的創意和深刻的洞見,一方面象徵古典人道主義的理想與高尚的風格,深深滋潤戰後世人的苦悶心靈。」

赫曼・赫塞認為人生是一段歷經黑暗、走向光明的覺醒之路,他曾經用文字無數次地表達著一件事:宗教、藝術與音樂──對赫曼來說,這些精神性的媒介才是通往宇宙奧秘的捷徑。

在我們面前更大的挑戰將不再是如何高效率利用時間,而是要用什麼方式去填滿這漫長的一生。在這個過程中,你可看到「找到內心真正的寧靜」有多麼重要。在赫塞的表達中,人真正的職責和歸宿只有一個,即是找到「自我」。

所謂「自我」就是:「無論他的歸宿是詩人還是瘋子,是先知還是罪犯——這些其實與他無關,毫不重要。他的職責只是找到自己的命運——而不是他人的命運——然後在心中堅守其一生,全心全意,永不停息。」

台灣的街頭藝人Angel,難道不像赫曼筆下的悉達多嗎?她從小她活在父母與師長的期望中,與其他同儕走類似的道路,追逐一般人所謂多金又體面的「熱門」科系,不知自己真正的興趣是甚麼,這樣的人生有何意義?所以,她毅然決然選擇一條很少人走過的路,勇敢面對眾生,不僅讓自己開心,也能如Martin Hurkens一樣,在熙來攘往的街頭,唱出美妙的歌聲,將快樂與幸福帶別人,誰說這不也是偉大的志業?

20190828-街頭藝人Angel不顧父母的反對,毅然決然放棄律師考試,拿起小提琴走向街頭,用美妙的音樂帶給人們感動。(資料照,取自Angel of violin臉書)
筆者認為,Angel與《流浪者之歌》中的悉達多遭遇相似,捨棄了大多數人追逐的目標,尋求生命新的桃花源。(資料照,取自Angel of violin臉書)

愛因斯坦在其著名之《我心目中的世界》一文中說:「每個人都有一定的理想,這種理想決定著他的努力和判斷的方向。就在這個意義上,我從來不把安逸和物質享受看作是生活目的本身——這種倫理基礎,我叫它“豬欄的理想”。照亮我的道路,並且不斷地給我新的勇氣去愉快地正視生活的理想是–善、美和真。」街頭藝人Angel的抉擇,為我們做了最佳見證。

*作者為台大物理博士,文化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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