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你還會相信大法官釋憲嗎?

2019-08-29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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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司法院在今年七月公布的「司法輿情現況調查」顯示,有五成六民眾不信任法官,究其因與媒體錯誤誇大報導確有關連,在筆者的認知上,蔡總統在「司改會」中,公然介入最終審的法官任命權,表決到「滿意」之舉,更難辭其咎。對於退撫制度改革,套用蔡總統影射郭台銘、韓國瑜受到中國北京當局影響的指控語句:「蔡總統沒有干預這一局?我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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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1-高雄市長韓國瑜參加台北市美國商會午餐會活動。(陳品佑攝)
針對軍公教年改釋憲案,高雄市長韓國瑜競選總部質疑為「民進黨御用大法官」所做出的決議。(資料照,陳品佑攝)

即使多數大法官意見指出:「原對退休人員較為有利之退撫制度有其時代背景,嗣因社會變遷而衍生諸多未必合理之現象,然實非可歸責於受規範對象」,但本釋憲文仍站在統治階級的一方,為蔡政府錯誤的年改背書。誠如湯德宗大法官在「部分不同意見書」中揭示:此次釋憲,大部分的會議時間並非審思、辯論「審查結論」(合憲或違憲) 及其「論理構成」(如何論述合憲或違憲)」。而是貼心地為執政團隊的難處著想,甚至高亢激昂的陳詞:「那國家就是沒錢了嘛,能不砍軍公教人員的退休金嗎?不然該怎麼辦?」預設的立場決定了釋憲結論,縱容了政府財政紀律惡化,以及基金績效不彰的治理責任,卻將「多繳、少領、延後退」的苦果,交由軍公教人員一肩承擔。

本次釋憲文內容龐雜,簡言之,少了憲政主義上的論理交鋒,更多援引他國有利於既定釋憲結論的個別學說與判例,來解釋或規避不利自身的觀點,並無視美、法等民主國家,不刪減「已經退休」人員的退休給付具體做法;沒有體察被改革者培育子女,奉養父母,以及自己養老的實際需求,以近乎純粹邏輯推論方式,對政府刪減退休軍公教待遇的法條,採取寬鬆的違憲標準審查,卻對軍公教法定的「財產權」適用低度保障。且未能衡酌「分段適用」的公平性與合理性,一再以財政恐有「破產」之虞,混淆視聽,從而避重就輕的認定軍改所涉及的「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信賴保護原則」,以及「比例原則」等核心爭議條文,均「尚」無違憲。迎合民進黨軍改版本,成全如「國家安全」般空泛虛假的「公共利益」,不僅讓經濟弱勢的退伍軍人族群,更易陷入生活困境,「對於公務人員退撫基金不足支付時,政府得採取調整退休所得替代率等節流手段」的「滾動」調整方式,也使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形同具文,同時埋下了現役軍人對政府的信任危機。

20190823-退休軍公教團體23日至司法院前抗議大法官會議不當解釋政府對軍公教退休俸改革案。(顏麟宇攝)
退休軍公教團體23日至司法院前抗議大法官會議不當解釋政府對軍公教退休俸改革案。(資料照,顏麟宇攝)

姑且不論其他國家如何善待軍人,就算是修法前對退役軍人的法定退休給付是「過度照顧」,政府可以討價還價,單方、片面修改嗎?無須任何艱深的學理,試問:「網路賣家標錯價,下單到底是否成立?」顯然,一旦買家下單契約即成立,賣家必須依照契約履行,負責標價錯誤的高額損失。更何況退伍軍人與政府間有著公法上職務關係,必須投身軍旅長達二十年以上,時刻面對兩岸關係詭譎多變的不測風險,承擔著至死方休的死亡忠誠的義務,以及退伍後備役隨時應召上前線的責任,不僅享有行政契約,且有法律、憲法增修條文的退撫保障,卻遠不如民間一紙「契約約定」值得信賴,真是情何以堪!

人生只有一次,青春無法重來。股神巴菲特曾感嘆地說:「在我所處身的經濟體裡,戰場上搶救許多人命的報償是一枚勳章,偉大的教師得到的是家長的感謝函,對於有能力發現證券價值被錯估的人,則給予數十億的賞金」。退伍軍人因信賴政府法律之薪俸與退休給付,捨棄了升官發財之路,現在國家驟然改變了當年的信賴基礎,削減了原先以法律擔保的給付,難免讓渠等噓唏不已!筆者則對於大法官們棄守專業倫理,以及司法正義的釋憲失去信心,更對台灣未來的民主憲政發展感到憂心!

*作者為退伍軍人、大學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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