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點4 中信銀為何要協助展期?
8月19日應該銀貨兩訖,但中信銀卻未在第一時間公告收購結果,反而是延長至31日。
元大證券副總龔淑芬解釋,如果承辦商從開始接案時就嚴格把關,甚至對境外公司做更嚴格檢查的話,這樁公開收購案根本就不會發生,自然也就不可能出現違約的可能性。
再說,根據《證券商管理規則》第35條規定,證券商受託買賣有價證券,應依據前條之資料及往來狀況評估客戶投資能力,客戶之委託,經評估其信用狀況如有逾越其投資能力,除提供適當之擔保者外,得拒絕受託買賣。
葉奇鑫律師提到,這一次兆豐金的洗錢案再次暴露出銀行未做好KYC(Know your customer,認識你的客戶)而受到嚴格處罰。百尺竿頭是以近50億元的金額公開收購,因此,受託行中信銀竟然也未做好把關之責,實在是說不過去。
樂陞受害者阿隆氣憤表示,樂陞收購案一直以來就傳言可能是場假收購炒股的戲碼。所以,他每天都在打電話去問中信銀是否有問題,為何承辦商中信銀卻不擔心客戶是否拿不出錢呢?
他並質疑中信銀承辦單位是否有隱瞞情事?按理說,8月17日已經是公開收購的成就日,基於保護雙方交易成功,照理說百尺竿頭就應該把錢匯進來。但是中信銀給的答覆卻是金控公司的作業程序,需要2天時間簽核完畢。
到了8月19日正好是整個公開收購的屆滿之日,按理說,這時候應該是銀貨兩訖的時刻,小散戶應當以128元的價格拿到錢,而百尺竿頭也應該完成這筆收購案。但這時候中信銀卻未在第一時間公告收購結果,反而是延長給付時間到8月31日。
事實上,8月19日那天面對很多小股東在詢問中信銀為何展期給付時,得到的答案居然是:「換匯」;阿隆拉大分貝的說,「假如中信銀沒有說謊,表示錢已經到位,但現在錢到哪兒去了?」
事實上,當時百尺竿頭的錢根本沒入帳,讓人不解的是,中信銀為何不在第一時間喊停,並通報主管機關收購案違約;甚至,他們還要幫百尺竿頭展期至8月31日,此一時間差剛好成了空頭最大的助攻,「若中信銀協助隱瞞,這不成了詐欺共犯嗎?」
疑點5 主管機關螺絲鬆了嗎?
在風險預告書上,所有風險都提到了,就是沒有提到違約風險……
在公告宣稱百尺竿頭將以128元高額溢價收購樂陞期間,理應受市場樂觀追捧時,為何融券空單會從2千多張暴增至1萬2千張,顯然與常理相違背。更要人命的是,中信銀居然延後交款,讓小股東成了回不了頭的待宰肥羊。
自宣布收購案以來,市場就謠傳可能會破局,相關耳語也從未間斷。但在風險預告書上,所有風險都提到了,就是沒有提到違約風險;甚至就連證期局都說,沒有這項風險。但結局就是最糟糕的,相信證券監理的二萬名投資人,成了十幾億元損失的最大苦主。
無論如何,這樁離譜至極的違約案,同時可見政府主管部門的職能不彰與鬆懈;但事已至此,接下來該如何追查到底,讓那些相信經政府審核公告文件公信力的小股東們的權益獲得確保,才是最重要的。
葉奇鑫律師指出,目前除了北檢主任檢察官張永寧之外,高檢署也指派了5位均曾擔任台北或士林地檢署的主任檢察官等6位主任檢察官在追查,顯見司法部門重視的程度。
除了上述疑點應該釐清之外,葉奇鑫律師並建議,金管會和檢察官應該優先抓出百尺竿頭的「藏鏡人」是誰,只要知道這位藏鏡人的身分,就可以找到真相。雖然百尺竿頭一直自稱為日商,但也不應該排除藏鏡人根本不是日本人,而是非常熟悉台灣證券市場操作的台灣人的可能性。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財訊雙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