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藉由主辦G20杭州峰會之主場優勢地位,設定這次G20第十一次大會的三大研商主題:一是更高效的全球經濟金融治理,二是強勁的國際貿易與投資,三是包容和全球連動是發展等。
決議八大項「杭州共識」
經由兩天大會及貫穿全年的周邊會議,通過「杭州共識」決議,主要有八大項:
第一是,出席領袖決心重振國際貿易與投資兩大引擎作用,構建自由開放型世界經濟;同時通過「廿國集團創新成長藍圖」,納入綠色金融(環保)與普惠金融(扶貧)的新成長模式,把「發展問題」置於全球宏觀政策框架最突出位置。
第二是,極力反對貿易保護主義,共同制定「廿國集團全球貿易投資成長戰略」,以促進強勁的國際貿易與投資發展,為世界經濟注入新動力,並共識通過全球第一個跨國性的多邊投資規則框架「廿國集團投資指導原則」(足以完全取代既往OECD原則)。
第三是,同意推動「巴黎協定」儘早生效,並第一次針對「聯合國落實2030年又持續發展議程」,就能源可及性、可再生能源、能效,決制定G20行動計畫。
第四是,決定推動全球包容式及連動式發展,共同發起「廿國集團支持非洲和最不發達國加工業化倡議」,讓G20合作成果惠及全世界。
第五是,決議推動「全球基礎設施互聯互通聯盟倡議」,以建構智慧化世界大聯網新社會。
第六是,在中國建立「全球稅收研究中心」及「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中心」,促進全球公共財政健全發展。
第七是,決議完善全球經濟金融治理(統理),提高世界經濟抗風險能力,並決議將結構性改革與貨幣政策、財政政策並重並行,重申G20成員國家不以競爭貶值作為刺激經濟工具。
第八是,發揮G20國際經濟合作論壇作用,使能從過去八年以來論壇運作的「危機應對機制」轉進成為「長效治理機制」,從既往側重短期政策轉向短中長期政策並重型態,從過去的需求面管理轉向供給面管理之精進改革。
對臺灣當政者治國智慧的大考驗
第十一次G20領袖峰會所達成的八大項「杭州共識」,基本上已然針對當前及可預見未來,世界政治經濟發展趨向與潛在困窘難題,都具體做出了制度性變革、機制措施方式調適,以及前瞻促進經濟長效發展的通盤性重要解題方案,所有積極作為事項,端看未來所有出席會議的霸權國家及新興市場經濟體,將要如何有效協力來落實達成了。
不過,仔細審視這次峰會的八大項「杭州共識」決議,卻仍然沒能具體看得到,G20領袖峰會要如何有效排除2008年世界金融海嘯發生後,因為G5所傾力推動的「量化寬鬆」及「財政撙節」政策,其所遺留下來的,對全世界經濟破壞及市場緊縮的負向副作用災害問題。
另外,值得臺灣正視的是,「杭州共識」決議對未來臺灣經濟的對外經濟市場開拓發展,所能夠看得到的,是「挑戰的增生」要遠遠超過「新機遇的創出」,最是考驗臺灣當政主事者的治國智慧與社會民粹的深刻省察能力了。
*作者為財團法人環球經濟社社長兼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