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家觀點》從量變到質變,FinTech翻轉金融業

2016-09-15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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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金融業既有「機構型」而非「功能型」的法制與監理體系讓FinTech的推動特別困難。特別是新創企業或國際上非金融大型企業要提供創新金融服務時,不僅牽涉機構型態的合規申請,而且還可能與既有金融機構營運出現部分重疊所引起的疑慮。再者,FinTech新創企業常以利基入市,但市場規模卻並未大到足以用目前要求的機構資本來維持營運。甚至新創企業若運用FinTech進行跨業經營,則更徒增現存體制下金融監理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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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ech導入金融業顯然有其迫切性,而未來非金融機構進入相關市場也必然會發生。目前政府金融發展策略對此問題暫時性的緘默,反而讓金融業內與業外都有不確定性的焦慮感。此時訂定明確的遊戲規則應會幫助可能受FinTech影響的企業明白產業發展方向,並透過企業自發性的努力開創未來的生存空間。

FinTech導入金融體系基本原則

金管會可以根據設定的基本原則,推動全面性導入FinTech的《金融科技發展條例》程序法,讓FinTech能有規則可循的進入金融體系,提升金融服務的效率與品質。導入FinTech的基本原則至少包括:1.強調消費者保護,以確保消費者的權益;2.保障個人資訊隱私,避免資訊流竄傷害基本人權;3.合理化金融科技導入程序,強調事前溝通準備,並建立導入成敗監理指標;4.放寬金融機構轉投資非金融相關事業規定,同意金融機構因FinTech導入所需要的策略性投資;5.允許推動FinTech的非金融事業資本依規模比例擴大,讓FinTech新創企業能以小規模實驗進入市場;6.降低退場衝擊至最小,除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外,也要避免退場時影響既有金融業的正常運作。

FinTech風潮已到了必須改變金融業經營與版圖的時候了,無論金融業者或政府當局都宜以正面態度面對挑戰。政府若能採取鬆綁金融業者的因應作為,也允許非金融事業進入市場的開放監理態度,台灣金融業未來的發展將是可被期待的。不過,FinTech對社會與經濟衝擊已超出金融業本身的營運。無論是貨幣政策操作、商業模式改變,甚至是人與網路及機器互動帶來的後果都仍是有待探索的「大哉問」課題。因此,我們迎接FinTech成為金融服務與日常生活一部分的同時,心中就必須要有這是一條必須繼續走下去道路的準備了。

*作者為政治大學金融系教授。本文由台灣金融研訓院授權刊載,原文見《銀行家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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