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觀點:非核是普世價值嗎?以瑞典.瑞士.比利時為例

2019-08-19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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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時水力資源匱乏的狀況與我國最類似。該國發電量為798.3億度,為臺灣的32.4%,年人均用電量為臺灣的70.4%。比利時的電力出口為84.65億度,進口為146.5億度,電力消費中有7.5%依靠進口。而比利時的電力售價費為0.32美元/度,遠高於臺灣的0.09美元/度,也高於瑞士與瑞典的0.21與0.20美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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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比利時即開始發展核能。此結緣於比利時在非洲的殖民地剛果產鈾。比利時於1957年設計與建造了歐洲第一個壓水式反應式反應器,功率為1萬瓩,1962年商轉,1987年停止運轉。比利時有2座電廠,7部核電機組,機組原容量介於43.3萬瓦千與103.8萬瓩間,所有的機組均有提昇功率。目前的總裝容量為620.6萬瓩。

1999年比利時政府宣布核電廠的營運期限為40年,核電廠將於2014~2025年停止運轉,但如果能源穩定供應受到威脅時,電廠可以延長使用年限。同時指定一個委員會研議下一世紀的電力需求以及滿足的方式。2003年比利時政府正式立法,將核電廠運轉年限定為40年,同時禁止興建新核能電廠。

2007年,政府任命的「2030能源政策研究委員會」的結論強調,為了信守二氧化碳減量的承諾,提升能源供應安全,以及維持經濟的穩定,必須要繼續使用核能。報告結論同時指出,「非核」將會使電價成長1倍,2003年設定的非核時間表必須重新檢討。2009年10月,委員會更具體建議,3部較早商轉的機組延役10年至2025年其餘4機組延役20年。政府接受了這項建議。電力公司也為此政策改變付出龐大的代價,電力公司於2010~2014年每年繳交215~245百萬歐元的特別稅(相當於0.5歐元分/度),2014年後稅額將再調漲。電力公司也承諾每年各提供500萬歐元補貼再生能源以及電力系統需求面管理的發展經費。但是這項協議並未在2010年4月的選舉前通過。

2011年數個政黨達成協議,在能源供應無虞且電費度會成長的前題下,2003年訂定的非核時間表要繼續執行。2012年7月執政聯盟宣布1974年與1975年商轉的兩部較小的機組將於2015年停止運轉,但另一部1975年商轉的大型機組可以運轉至2025年以避免發生全黑事件。由於此項命令違反了先前的約定,在電力公司及工商業組織的爭取下,2015年6月議會通過法律,允許本應在2015年停止運轉的兩部機組繼續運轉到2025年,但沒有提到其他機組。目前的狀況是,1974年商轉的機組將運轉50年至2025,但1980年代商轉的大型機組運轉40年,於2022年及2025年停止運轉。換句話說,如果政策不改變,比利時將於2025年非核。比利時2016年核能發電量為440億度,我還沒找到他們替代能源的資料。

表3,電力裝置容量。2016年數據 #瓩/平方公里。
表3,電力裝置容量。2016年數據 #瓩/平方公里。

結  語

瑞典,瑞士,與比利時這三個國家核電的規模與我國相當,但依靠核能的程度都比我們來的高。三個國家的核電發電成本都明顯的低於再生能源。瑞典與比利時還對核能發電課稅,以補貼再生能源的發展(標準的「以核養綠」)。三個國家共興建了25個機組,瑞典與瑞士都沒有核電廠運轉年限的限制,除瑞典有4個機組因政治與經濟考量停止運轉外,連功率很低的小型核電機組仍規劃持續運轉至60年。這三個國家的核電爭議都有長久的歷史,政策也多次反覆。由於電力公司均屬民營,可以跟政府進行協商,以繳稅的方式換取電廠的繼續運轉,電力公司堅持使用核能的理由亦為燃料供應的穩定,發電成本的低廉,以及核電是滿足二氧化碳減碳承諾不可缺的工具。

表4,核能發電狀況。國際原子能總署網頁, 2018年數據。
表4,核能發電狀況。國際原子能總署網頁, 2018年數據。

*作者為清華大學原子科學院院長,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原標題為:非核是普世價值嗎?看瑞典、比利時、瑞士的核電政策、歷史與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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