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紀宇專欄:一件泳裝,各自表述 法國的反恐、宗教與女權戰爭

2016-08-31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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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婦女覆蓋全身的「布基尼」(burkini)泳裝近來在歐洲掀起熱議(AP)

穆斯林婦女覆蓋全身的「布基尼」(burkini)泳裝近來在歐洲掀起熱議(AP)

地中海最美好的盛夏時節,在法國南方度假勝地尼斯(Nice)的海灘上,光天化日之下,4名武裝男子圍住一名顯然是穆斯林的女子,要她脫掉長袖外衣……顯然是一樁惡劣的犯罪事件?不對,4名男子其實是當地警察,他們倒也不是欺壓良家婦女,而是在執行法律:布基尼(burkini)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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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古代中國女性的裹小腳、西方女性的束腹(corset)到今日的比基尼泳裝,女性的身體與穿著經常成為社會議題的戰場,以男性父權領導階層為首的力量,試圖宰制女性能穿什麼、不能穿什麼。最近的一場戰役,就發生在蔚藍海岸(Côte d'Azur)的沙灘上。

「布基尼」是個新字眼,來自「布卡」(burqa)與比基尼(bikini)的結合。比基尼今年7月剛歡度70大壽,兩塊布早已舉世皆知。至於「布卡」則是穆斯林女性罩袍中最保守的一種,從頭覆蓋到腳,只露出手掌與腳踝,連臉部都以網狀面紗覆蓋。

所以兩塊布與全身罩袍──女性服飾光譜的兩端──要如何結合?簡單講,「布基尼」是一種從頭包覆到腳的寬鬆泳裝,據說是由澳洲服裝設計師札內蒂(Aheda Zanetti)「發明」,目的其實相當單純:讓崇尚衣著「端莊樸素」、不想穿比基尼的穆斯林女性,也能有適當的服裝可以讓她們享受水上活動,讓她們徜徉於海邊與池畔。

因此札內蒂強調,「布基尼」純然代表自由、活力與歡樂。然而「布基尼」飄洋過海來到法國,儘管這是一個全歐洲穆斯林最多的國家,它卻被主流社會賦予完全不同的意義,其中甚至有嚴厲的指控:「布基尼代表對女性的奴役」、「傳達某種政治企圖」、「違反法國價值」;說這話的不是別人,正是法國總理瓦爾(Manuel Valls),而且他屬於左派的社會黨。

如果只是服飾意義與象徵的辯論,那麼各言爾志無傷大雅。然而「布基尼」卻在法國(以及歐洲許多國家)掀起一場公共政策風暴,明年有意角逐總統大位者紛紛表態,甚至驚動最高行政法院(Conseil d'État)做出關鍵判決。

風暴的核心就在蔚藍海岸的尼斯。今年7月14日,法國國慶日(Bastille Day),一部大貨車開上尼斯熙來攘往的海濱步道,刻意衝撞欣賞煙火的人群,造成86人罹難、307人輕重傷。駕車男子遭警方擊斃,他是一名穆斯林,身分介於恐怖分子與社會邊緣人之間。

2015年1月7日至9日的《查理周刊》(Charlie Hebdo)與巴黎周邊地區恐怖攻擊,17人罹難。2015年11月13日的巴黎恐怖攻擊,130人罹難。早在第三場也就是尼斯恐怖攻擊之前,法國非穆斯林與穆斯林的關係就已經緊繃到最高點。

攻擊後驚魂未定的尼斯以及周邊城鎮採取多項措施亡羊補牢,「布基尼」就在這時有點莫名其妙地躍上檯面,政府以「宗教色彩濃厚、影響公共秩序、違背政教分離原則」為由,禁止女性(可想而知絕大多數是穆斯林女性)在海灘穿著「具有挑釁意味」的「布基尼」,違者最高可罰38歐元(新台幣1350元)。

換言之,在法國這個標榜「自由、平等、博愛」的國家,一位不願在海沙灘上赤身露體、但仍想親近大海、因此穿著包覆式泳裝的女子(還不一定是穆斯林),可能是少女,可能是媽媽,可能是老太太,都會被視為挑釁、被視為威脅,必須取締、必須懲罰。

這不禁讓人聯想到美國種族隔離時期,因為「拒絕讓座給白人」而遭到白人警察逮捕、因此成為民權運動傳奇人物的那位黑人女士帕克斯(Rosa Parks)。

儘管法國最高行政法院已經作出「禁令無效」的判決,但是反「布基尼」勢力並不打算放棄這場「泳裝之戰」,努力將焦點從「宰制女性身體」、「打壓個人自由」轉移到「確保法國世俗體制」,國會很有可能讓禁令入法,戰線勢必會延長。

法國明年將舉行總統選舉,(極)右派參選人如「民族陣線」(FN)主席勒潘(Marine Le Pen)、前總統薩科齊(Nicolas Sarkozy)都對「布基尼」深惡痛絕。而且不僅是右派,前述撻伐「布基尼」的總理瓦爾屬於左派社會黨(PS);同屬社會黨、聲望低迷的現任總統奧朗德(François Hollande)根本不敢表態。

恐怖攻擊的確讓法國創鉅痛深,一定程度的政教分離的確有其必要。但是反恐不應以剝奪個人自由為代價,不應以短線作法埋下長期隱憂;政教分離不能做為打壓宗教、排斥少數的藉口。

一個必須出動警察在海灘上取締女性泳裝穿著的社會,不會是一個更加安全、美好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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