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有關軍公教18%的爭議

2016-08-31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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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退休養老為考試院掌理之事項,如有檢討空間,理應透過考試院負責規劃,不可以架空考試院另起爐灶,前此台北市柯市長就任之初,設立廉政委員會,後被監察院指為無法源依據,說穿了那是黑機關,如今 總統命副總統為召集人設立「年金改革委員會」依照憲法之規定 總統並無此權限,應回歸到考試院進行改革始為上策,祈望總統慎重考量不要被指為違憲,如以局外人參與因彼等除9人具有軍公教代表身分之外,欲以表決之方式通過贊成砍掉18%(這種關係到他人權利義務不能用多數表決),這樣的設計目的為砍18%已經非常明顯,此外副召集人林萬億先生不知是否為法律人為何說砍18%要溯及既往?按法律之生效有三種情形:(一)須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再加上在途期間三日始生效力。(二)訂有落日條款。(三)溯及既往生效,但必須有利於人民之法律(即有利於軍公教退休人員)始可,如違背此規定即屬違法,其次拿破產之說造成勞工之不安,政府對退撫基金的運用應有精算過,如常說幾年之後會破產倒閉會形成退的多、繳的少,失去平衡,又退撫基金不可當股市的救火隊應以投資收取較高的報酬當考量,切忌「請鬼拿藥單」被拖下陷阱致退撫基金付之流水,在正常運作下應不至於發生倒閉情形。砍18%最好的說詞就是用會破產來嚇唬人民,這一招民國84年銓敘部已用過,最近又常出現這種論調,危言聳聽讓民眾看了一頭霧水,其實會倒的不敢喊倒,不會倒的才大聲說會倒,這就是逆向操作的必然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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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高雄地區公證人公會第一屆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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