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浩觀點:中國對臺灣為什麼不放棄使用武力?

2016-08-21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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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了1978年中美建交談判到1982年中美簽定「八.一七公報」,鄧小平更堅定了在臺灣問題上「不能排除使用武力」。1981年8月26日,鄧小平在會見臺灣傅朝樞時說:「我們要力求通過和平方式解決臺灣問題,實現祖國統一,但是也不能排除在某種情況下被迫使用武力。即使使用武力方式解決臺灣問題,臺灣的現狀也可以保持不變」。鄧在此並沒解釋,如何能在武力解放臺灣後,臺灣還可以「保持現狀」。1982年8月17日,鄧小平在會見美國大使恒安石時指出:「關於臺灣問題,這完全是中國的內政;在公報裡,中國重申了爭取和平解決臺灣問題的政策,決不意味中國向美國或任何人作出什麼承諾,也決不允許曲解為美國停止售臺武器要以臺灣問題的和平解決為前提。」這是與雷根總統的看法針鋒相對的。1984年10月22日,鄧小平說:「我們堅持謀求用和平的方式解決臺灣問題,但是始終沒有放棄非和平方式的可能性,我們不能作這樣的承認。如果臺灣當局永遠不同我們談判,怎麼辦?難道我們能夠放棄國家統一?當然,絕不能輕易使用武力,因為我們精力要花在經濟建設上,統一問題晚一些解決無傷大局。但是,不能排除使用武力,我們要記住這一點,我們的下一代要記住這一點。這是一種戰略考慮。」 中共是一個崇拜暴力革命的列寧主義政黨,毛澤東和鄧小平迷信武力。鄧小平認為,如果承諾不以武力解決問題,那麼臺灣就永無解放之日。堅持不能排除使用武力,是鄧小平處理臺灣問題的一個立足點,他還鄭重交代:「我們的下一代要記住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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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小平
鄧小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成立以後,對於解決臺灣問題基本口號是「我們一定要解放臺灣」,也就是武力的解放。1982年通過的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宣稱「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2005年3月14日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 “臺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所以,對於「命運與共的骨肉兄弟,血濃於水的一家人」,中國是從未放棄過武力威脅的。問題是,習近平如何判斷什麼是「導致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呢?1949年以來,臺灣與中國就一直是分裂的,怎麼能再分裂一次呢?

中國歷來在宣傳上高喊,臺灣問題是國家統一的問題,是一個民族感情的問題。這種宣傳上的高調,似乎使這一問題沒有什麼迴旋的餘地。但是,1972年毛澤東說過:「世界事大,臺灣事小。」「把它放到一百年以後再考慮。」鄧小平也表示過「如果一百年不行,那就一千年。」習近平能等多少年呢?

*作者為牛津大學國際關係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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