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偉忠觀點:侍衛室、警衛室與國安局的歷史情結

2019-08-04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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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指出,歷史早已證明「得人者昌,用人者興」,此案今上理應感同身受,而不是震怒與切割,應從案因思考,從用人檢討,懲前毖後,才能讓特勤人員揮去陰霾,再創新局。(資料照,郭晉瑋攝)

作者指出,歷史早已證明「得人者昌,用人者興」,此案今上理應感同身受,而不是震怒與切割,應從案因思考,從用人檢討,懲前毖後,才能讓特勤人員揮去陰霾,再創新局。(資料照,郭晉瑋攝)

近期總統出訪返國,衍生特勤人員利用通關禮遇,涉嫌挾帶私菸案,一時社會輿論譁然,進而檢討現行維安體系呼聲四起。然而議論者往往對於現行特勤問題一知半解,除漠視特種勤務發展歷程,更忽視其演進轉變中的樞紐關鍵與歷史糾葛。因此筆者此文著重在侍衛室與警衛室成立的緣由,進而剖析聯合特別警衛指揮部、聯合警衛安全指揮部(下稱聯指部),以及國家安全局相互間之關聯與情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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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侍衛室與警衛室的源起

侍衛室與警衛室的源起,其關鍵人物也就是黃埔一期的俞濟時。俞濟時參加過東征北伐,當年曾任職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警衛團營長,扈從保衛蔣中正安全。民國17年在國民政府警衛部隊任職,參加過中原大戰。21年時任88師師長,更參加「一二八淞滬戰役」,26年為74軍軍長,參加過「淞滬會戰」與「南京保衛戰」。換言之俞濟時調任侍衛長前,除早期即已在警衛部隊歷練,更經過大軍指揮與戰火的淬鍊。

民國31年俞濟時調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的侍衛長,自此不論身分是侍衛長也好,軍務局局長也罷,甚至是總統府二局局長、戰略或國策顧問,直自民國45年因病辭職。這15年期間,蔣中正暨其家屬的警衛安全,由俞氏全權負責。經其一手擘建規劃,完成現今特種勤務的奠基工作。

當年俞濟時由集團軍副總司令調為侍衛長,也是蔣中正欲借其才,整頓侍衛室。俞濟時到任後,為提升侍衛長職權,成立侍衛長室,下設三組,第一組侍衛官組,第二組警務員組,第三組侍衛組。此隱然具有現今總統警衛室的編組。

蔣中正(取自網路)
侍衛室與警衛室的源起,其關鍵人物也就是黃埔一期的俞濟時,工作主要是保衛蔣中正的安全。(資歷照,取自網路)

渠為強化警衛安全,更於當年12月親訪軍統局戴笠,並由該局遴選幹員150人編成特警組。歸侍衛長室監督指揮,負責外圍警戒。這單位現在還在,雖幾經更迭,現易名為警安組,直屬特勤中心為建制單位。

民國34年11月委員長侍從室與侍衛室機構改組,國民政府在參軍處下另成立軍務局,由俞濟時擔任局長,仍總綰侍警衛事宜,原侍衛室改組為警衛室,受俞濟時指揮。此為警衛室之由來。37年5月20日中華民國第一任總統、副總統就職。依憲法國民政府改制為總統府,警衛室依法改制為侍衛室,當時侍衛長石祖德在「一二八淞滬戰役」時是87師259旅518團團長,俞濟時已是88師師長。其後在軍中,兩人又幾經上下隸屬關係。一方面也是因俞濟時受蔣中正之信任。仍由俞濟時以軍務局局長身分指揮。基於體制,俞濟時仍以指揮警衛室(主任),遂行警衛安全任務。

俞濟時任內,除建立侍從武官、侍從醫官、警衛室制度,並訂定侍衛人員撫卹退休規程,服勤規則,侍警衛勤務遵循的相關典章。民國70年3月3日,其暮年之際,俞濟時閱報得知美國雷根總統遇刺情事,深以為維護總統安全單位,應有類似訂定「總統安全法」之必要,若有危害情資,安全單位應適時建議總統加穿防彈衣,以及建議改變某項預定之行程。可見俞濟時的思維,及至晚年仍以警衛安全為念,且與時俱進。這自然是其在戰場上的生死經驗,扈從蔣中正時期的危安警覺與自己的專業認知。固然同在侍從室,也有對其不同看法,如張令澳則認為俞濟時驕將且攬權。然就元首警衛安全工作而言,俞濟時是當時警衛制度革新的第一人。

聯合特別警衛指揮部的成立 

民國58年元月時任侍衛長的郝柏村,尊奉當時國防部部長蔣經國的指示,擬定特別警衛綱要,以期改革警衛制度。郝氏責成當時的副侍衛長兼執行官孔令晟負責。孔氏受命後,約集侍衛室及憲、警等有關單位派遣幹部,組成編纂小組。各自依據其任務特性,從蒐集資料、研討、提報,進而進行編纂,適時完成《特別警衛綱要》草案。該草案除提交國家安全會議通過,並經總統蔣中正親自核閱。當年10月31日以總統府參軍長名義,正式頒行。並陸續頒發特別警衛基本書籍,例如侍衛任務編組、便衣任務編組、武裝任務編組、警察任務編組等警情操典,俾利有關機關遵循完成整備。

民國59年3月1日侍衛室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聯合特別警衛指揮部,並以侍衛長兼任指揮官。除劃分現行特種勤務條例第七條第二項所示的侍衛、便衣、武裝、警察四大任務編組,以及同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警衛任務型態區分為線上(交通)、區域(住家)與蒞臨場所。當時所謂特別警衛的基本原則「絕對萬全」與「安全與親民」,仍沿用至今。

筆者推估由於總統安危,事涉國家安全,更由於特別警衛重在危害預防,要做好危害預防,情資的蒐報當然是首要條件之一。然而特別警衛情報之特質,就是情報蒐集範圍廣泛,警衛對象常公開行動,更是媒體新聞報導焦點,相反的有心危害份子,在敵暗我明之下,暴露目標較小,顯明徵候不易察覺,早期發現不易。更由於敵人若鎖定危害場所,滲透、潛伏準備期間,隱蔽程度大,若是群眾聚合公開場所,敵我更不易辨別。

蔣經國在台美斷交後一度暫停了試驗中的民主選舉。(圖/BBC中文網)
民國58年元月時任國防部部長蔣經國(右)指示,擬定特別警衛綱要,以期改革警衛制度。(圖/BBC中文網)

況且警衛部署為求萬全,分層節制,需費人力眾多。後勤支援龐大,這些以侍衛室的能量,是難以因應周全的。更何況以總統府侍衛室之名,要指揮行政院所轄機關,也確實有法令上的困擾與限制,所以聯合特別警衛指揮部的應運而生,有其必然性。

當時除警情業務制度化外,孔令晟對侍警衛人員更強化革新戰鬥技能,除參考美國聯邦調查局的射擊習會,採購器材,設置PPC電動靶場,強化運動間的戰鬥射擊技能。更延聘八極拳名師,也是其陸軍官校(王曲分校)15期同學的劉雲樵,教授八極與劈掛拳法與奪刀奪槍術。當時侍警衛人員除每日拳術操練、空槍練習與每月的實彈射擊,每年更有團隊的射擊與拳術比賽,謂為單位盛事。

蔣中正晚年因受陽明山車禍之累,所以民國61年以後,身體不適居多,不是在榮民總醫院療養,就是在士林官邸休養。由於在外勤務量減少,聯合特別警衛指揮部乃有餘裕時間,對編組單位經常性的實施幹部巡迴任務講習,並編組督導測驗組,對任務編組單位實施仿真的實兵演習或測驗,進而使特別警衛綱要規範落實於編組基層。

當時聯合特別警衛指揮部就情報權責劃分,對國家安全局亦提出特別警衛情報需求與相關重大情報分享要求。現今特種勤務所謂基本原則:兩大目標、三項要求、六種方法。亦發軔於此時期。顯見此階段,在護衛元首歷史上的重要性。

聯合警衛安全指揮部由國安局局長兼任

民國64年4月5日蔣中正辭世,雖由副總統嚴家淦繼任總統,然而嚴家淦除以蔣中正時期空軍武官彭傳樑擔任侍衛長,相關警衛仍沿舊制。

蔣中正辭世前,當時行政院院長蔣經國的安全維護,以其為總統家屬,列為聯合特別警衛指揮部安全維護對象。民國61年6月蔣經國擔任行政院院長,由於勤政愛民,加以蔣中正身體多時不適,致使當時政治中心逐漸轉移至行政院長,64年4月蔣中正過世,基於依法行政理念,同年8月聯合特別警衛指揮部,去掉「特別」加上「安全」兩字,改組為聯合警衛安全指揮部(下稱聯指部),並由國家安全局局長兼任指揮官,名正言順將維護院長蔣經國的安全,原屬聯合特別安全指揮部的七海警衛室賡續納入編組。

當時聯指部設有少將副指揮官,並由時任七海警衛室主任徐耀庭擔任,徐耀庭亦畢業於陸軍官校(王曲分校)17期,從大陸時期就投身警衛工作,為人和煦踏實,忠於職守。由於彭侍衛長尊重聯指部職責,加以與當時七海警衛室兼主任徐耀庭在蔣中正時期,就素相熟捻,聯指部勤務運作尚稱順暢。 

民國67年5月20日蔣經國當選中華民國第6任總統,仍沿用彭傳樑為其侍衛長,由於之前七海警衛室在徐耀庭時代,即以蔣經國之行止與住家,建立完善嚴謹的警衛制度。因而蔣經國就任總統之職,徐耀庭調為總統府副侍衛長仍兼七海警衛室主任執行警衛安全工作。

民國68年9月駐防金門的284師師長周仲南,奉調為蔣經國總統第二任侍衛長。由於徐耀庭為陸官17期,周仲南為陸官26期,基於軍中倫理,徐耀庭調陞聯指部中將副指揮官,副侍衛長則由在七海警衛室任職,同為陸官26期的馬有敬接任,並兼任七海警衛室主任。由於馬有敬係於66年從憲兵體系調入聯指部上校主任,並兼七海警衛室組長,與徐耀庭本為上下隸屬關係,徐耀庭調陞聯指部中將副指揮官,就任務編組言,仍為七海警衛室之上級,因此七海警衛室在業務與警衛整備方面,常依循任務編組體系處理,時將周仲南虛置一處。對此,周仲南常感芒刺在背。

20180127-國安局外觀。
聯合警衛安全指揮部後續由國安局局長兼任。(資料照,風傳媒攝)

侍衛長兼聯指部副指揮官體制更趨完善

1980年1月23日下午兩點,七海一號道路警衛線,中山北路長春路口夢咖啡前憲兵便衣哨(當時便衣憲兵可留長髮化偽裝身分,以利任務執行),與跨區辦案的大同分局刑事組(偵查隊)兩名便衣幹員,發生誤會引發槍戰,結果便衣憲兵腿傷,一員便衣刑警腹部中槍身亡。當時周仲南不滿侍衛長有職無權,對此事未能立即獲報。因此與當時國安局局長王永樹肇生權力角力。終而侍衛長納編為聯指部兼副指揮官,聯指部也因為此事,訂頒「情治人員攜帶武器進入聯合警衛地區通報管制規定」,使得聯合警衛體制日趨完善。

1994年1月1日總統公布《國家安全局組織法》,總計23條,使聯指部正式納為國安局編制單位,易名「特種勤務指揮中心」(下稱特勤中心),依據該法第11條條文,明訂仍由局長兼任指揮官,並置副指揮官一人。至於侍衛長兼副指揮官的權責,則在其後立法的《特種勤務條例》第8條完成法定規範。當時;聯指部本有機會改制成為獨立機關,由於受當時政治環境影響,功虧一簣。國安局本為情報單位,納編於國安局?此舉,雖使國安局情治難以分立,但最起碼單位是保留下來。

卻顧所來徑 蒼蒼橫翠微-問題還是在人

有人說這套制度是「紊亂的結構」,必欲改革,統一事權而後已。其實護衛元首的安全工作,針對危害來源的多元性,有內在與外來因素,基於對危害的防範與應變,事權的分工必須合而不統。護衛元首安全,以元首蒞臨之場所,所在居所,由內而外,形成大小圈的責任區,並由不同性質的單位,負責警衛任務。層層節制環環相扣。除此之外,在蒞臨場所由核心單位派員在大小圈內,以元首的經過路線與停留地點,構成複式部署。此也即「內防突變,外防危害」,確保警衛萬全之法。

此制度之靈魂為侍衛長、副指揮官與副侍衛長(總統警衛室主任)。曩昔侍衛長雖為外調,但副指揮官或副侍衛長以降,都是經由特勤基層長久歷練調整,副侍衛長任而優,轉而調陞為副指揮官。如同侍衛長為政務官,副侍衛長與副指揮官為事務官。這制度,在李前總統與陳前總統任內,分別被破壞。因此這制度不是紊亂的結構,而是用人的錯亂致以造成。

這套護衛元首的典章制度,從俞濟時的奠基,到孔令晟成立聯合特別警衛指揮部的發展,再至徐耀庭在七海警衛室的落實。這三人都經歷大時代的戰火,自己對護衛元首工作的熱誠與期許,與念念不忘的就是如何建立完善制度與警衛安全。前所引俞濟時到老,知雷根遇刺案,猶有所感警衛安全應加強之處,即是一例。當然蔣中正與蔣經國父子,身為警衛的對象,自身曾遭受危害之際遇,本身對警衛安全工作更為重視,知人善用,才是制度得以興的原因。

所以特勤人員趁總統出訪歸國,挾帶私菸案,主要問題並不是出在制度,因為一個制度之興,有其漸進過程,同樣一個制度之敗壞,也有其演變徵候。制度的興亡,主要還是在於人。歷史早已證明「得人者昌,用人者興」,此案今上理應感同身受,而不是震怒與切割,應從案因思考,從用人檢討,懲前毖後,才能讓特勤人員揮去陰霾,再創新局。

*作者為前國安局特勤組長。本文為「是誰竊取了特勤人員的尊嚴榮譽」系列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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