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肯亞案管轄權不能說的矛盾

2016-08-20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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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述的管轄權實務,取得管轄權的國家絕對不會是A,而會是C。為什麼舉出這個例子?因為當你認為台灣是一個主權國家時,若A=台灣,C無論是誰,台灣都不可能取得管轄權。所以,套回肯亞案,當你主張台灣獨立,A是台灣國,B是肯亞國,C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時,嫌犯XXX要送到那個國家?C,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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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3日,北京首都機場,第二批台灣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從肯亞被包機押解回中國。(美聯社)
4月13日,北京首都機場,第二批台灣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從肯亞被包機押解回中國。(美聯社)

那為什麼我們主張犯人應該送回台灣?根據《憲法》及法界的一貫說法,是因為中華民國主權及於大陸地區,所以在大陸地區的犯罪,就是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的犯罪。最高法院71年台上字第 8219 號判例明白寫著:「所謂我國之領土則以固有之領域為範圍,此《憲法》第四條定有明文,而國家之統治權係以獨立性與排他性行使於其領土之內,此不因領土之一部分由於某種事實上之原因暫時未能發揮作用而有異。茲我國大陸領土雖因一時為共匪所竊據,而使國家統治權在實際行使上發生部分之困難,司法權之運作亦因此有其事實上之窒礙,但其仍屬固有之疆域,其上之人民仍屬國家之構成員,自不能以其暫時之淪陷而變更其法律上之地位」。因為大陸屬於中華民國,所以犯罪結果地在大陸的案件,我們可以主張屬地主義,A=C,所以台灣才有管轄權。這個結論在說什麼?正是所謂的九二共識,所謂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所謂的九二會談達成的認知。

肯亞案最大迷思就在這裏,很不幸的,蔡英文政府中沒有一個人敢於正面說出這個迷思。你主張台灣獨立,犯人就必須送中國,因為台灣國沒有屬人和屬地管轄權。你主張犯人送回台灣,表示你承認九二共識,承認大陸地區是中華民國固有領土的一部分,這樣才有屬地管轄權。

網路上的主流言論是:犯人送回中國是因為中國打壓,是因為台灣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是因為一個中國原則。結果當你套用公式後,你發現結論完全矛盾,當台灣中國一邊一國時,這些嫌犯回不來了,要他們回來,必須有九二共識。這個矛盾,蔡英文政府敢大聲說出來嗎?

*作者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高級助理研究員、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兼任講師,講授刑法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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