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興隆專欄:誰在意再生能源?

2019-07-31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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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出,再生能源提供給外國企業的強大誘因,遠遠超過我們以為的企業社會責任(CSR)或者環保永續這般泛泛的普羅概念。(資料照,徐炳文攝)

作者提出,再生能源提供給外國企業的強大誘因,遠遠超過我們以為的企業社會責任(CSR)或者環保永續這般泛泛的普羅概念。(資料照,徐炳文攝)

「德國與法國今天呼籲伊朗,立即放行在荷莫茲海峽(Strait of Hormuz)扣押的一艘英國油輪。法新社報導,德國外交部發表聲明說,這艘屬於瑞典、懸掛英國國旗的油輪「史丹納帝國號」(StenaImpero),昨天被伊朗的伊斯蘭革命衛隊(Islamic Revolutionary Guard Corps)扣押,使『本已緊張的情勢危險地更加惡化』」。 <2019-07-20 22:21中央社 柏林20日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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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最近中東緊張的情勢。看到這樣的新聞,相信我們都可以預期很快地就會看到「分析師指出,這起事件本周將繼續推升油價…。」這樣類似的報導。中東的地緣政治在二十世紀時左右了世界的經濟走向,因為掌握石油定價的石油輸出國家組織(OPEC)中,三分之二的石油產儲量位於圍繞波斯灣的六個中東國家。石油是現代工業社會最重要的原料,當地緣政治緊張,油價上漲,緊接而來的就是電價的衝擊。傳統的火力發電成本直接受原料(石油、天然氣、煤炭)價格影響,對電力市場而言,往往就是受地緣政治所左右,充滿不確定性。

2017-10-01-中油1日宣布,自2日凌晨0點起,將調漲各式汽、柴油價格,平均每公升漲0.4元。油價連6週都上漲,也創下近9個月來新高。石油、加油站、中油。(取自中油官網)
石油是現代工業社會最重要的原料,當地緣政治緊張,油價上漲,緊接而來的就是電價的衝擊。(資料照,取自中油官網)

放在這樣的背景脈絡下去思考,我們比較有機會能理解國外大企業來台投資時,喜歡強調使用再生能源的可能原因。對一個企業而言,有效地控制成本永遠是獲利的不二法門之一。如果電力是重要的成本項目之一,如何確保電力價格的可預測性與合理性便是任何企業優先考量的。與石油、天然氣等原料價格連動的火力發電,因為地緣政治的關係,顯然具有較高的不可預測性風險,而核能發電的爭議性則一直存在,剩下的選項就是再生能源了。

再生能源電力的優勢是,完全不需負擔原料與運輸的成本及風險。再生能源電力的另一項優勢是穩定性,這與一般印象完全不同,因為這裡所指的穩定性(包含價格與電力供給)是建立在制度設計的保障上,而非能源本身。的確,受限於自然環境,常見的風力與太陽能發電顯然不是穩定的電力來源。火力發電是穩定的電力,也是現有電力主要的基載來源。透過再生能源與其他基載發電的組合,可以確保電網內電力供給的穩定性,對一個以經貿出口導向為主的國家,則可以藉由各類制度的設計與規範,讓再生能源電力成為極具吸引力的選項。

就再生能源發電端而言,台灣現行的躉購費率制度提供了一個再生能源電價具備穩定性的參考點。藉由躉購電價,發電業者可以在20年期間用固定價格出售再生能源電力給台電。想像一下,理論上來說,如果發電業者願意以同樣的價格出售給企業用電端時,其背後代表的意義是,企業在這20年之間的用電成本風險將完全是可控的。

20190620-台中市經發局表示,中市府積極推動各項再生能源措施,由公務機關帶頭做起,並要求企業善盡企業社會責任,進而鼓勵民眾參與。圖為台中市政府市政中心屋頂的太陽能發電裝置。(台中市府提供)
再生能源電力完全不需負擔原料與運輸的成本及風險,且在制度設計上有穩定性的優勢。(資料照,台中市府提供)

現階段,上述的想像並不會發生。原因之一是再生能源的售電成本仍然偏高,企業用電端仍會選擇相對便宜的傳統電力(俗稱的灰電)。以太陽光電而言,現況下的躉購費率仍較一般平均電價高,例如,屋頂型500 瓩以上,每度電4.2313-4.6902元。然而,如果是明年呢?後年呢?關鍵重點是:科技的創新與進步所導入的成熟科技,以及市場規模的擴大及競爭,讓再生能源發電成本持續地下降。一個發生在台灣的例子,鮮活地呈現了市場機制的運作對價格的影響。去年(2018年)的離岸風電透過第一階段的遴選(適用躉購費率)及第二階段的競價決定開發商,競價的得標價每度2.2245-2.5481元,比躉購費率5.8元價差約3.3元。低了超過一倍的價差,這是一個科技與市場雙軸驅動下的再生能源發展加速器所致。

換言之,在可以預期的未來,再生能源的發電成本(售電價格)將不斷的下降,然而,我們一般的民生用電呢?今年不漲,明年呢?明年不漲,後年呢?沒有人敢打包票的20年後的電價會是多少。面對一個預期會上漲的民生電價與持續下跌的再生能源電價,何時將出現兩種電價的「黃金交叉」(或稱「死亡交叉」,看你從哪個角度認定)呢?其實,如果單就陸域風電而言,這個交叉在台灣早已發生。重點是,隨著台灣電力自由化於再生能源這端的逐步開放,B2B的購電合約PPA(Power Purchase Agreement)將會成為躉購費率以外,另一個提供具有電力需求的企業端穩定再生能源電力的選項。回到我們的問題:「誰在意再生能源呢?」,你嗎?我嗎?我們周遭的朋友嗎?或許都不是。當我們只在乎生活中電價不漲的小確幸,而沒有足夠的高度與視野去看到再生能源的「戰略價值」時,我們不會知道,再生能源能提供給外國企業的強大誘因,是遠遠超過我們以為的企業社會責任(CSR)或者環保永續這般泛泛的普羅概念。

原來,外國企業在意再生能源。

*作者為國立高雄大學土木與環境工程學系教授,創新學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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