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新觀點》物聯網一份,內用還是外帶?

2016-08-16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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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MAX曾是台灣決定發展的產業。(圖取自flickr)
WiMAX曾是台灣決定發展的產業。(圖取自flickr)

但,當初如果一開始,政策有更明確的方向,導引的是往非消費性的網路應用服務發展,不論是販賣機、還是城市監控、又或者停車位監控,都可以用WiMAX技術的,這些不就是當前所說的物聯網嗎?如果當初如此,這些WiMAX業者,會到最後幾乎沒有足以拿來當籌碼的用戶基礎,然後被簡單賜死嗎?如果當初如此,台灣現在口口聲聲要發展的物聯網應用服務,不就有機會是從WiMAX網路往上長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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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說WiMAX業者可憐,是被政策犧牲的一群,但在我看來,這些業者當初就只是想賺容易的錢,而且是被政府政策「鼓勵」,幾乎不用錢、沒有任何要求條件的特許執照,不就是最好的證明。

一念之差,十年之恨,從WiMAX到物聯網,台灣的產業政策錯誤遺毒至今猶存。

之前懂灣灣寫的文章提到:「從物聯網到智聯網,嗯,『應用服務』該不會是下一個雞湯塊吧?」。

在我看來,以現在的走法,「應用服務」不會是雞湯塊,而是風味添加物,只是,台灣還沒有搞清楚,要把物聯網、智聯網、或其他大菜煮成什麼味道、要給什麼人吃、什麼人會喜歡吃,因為,「應用服務」就只是一個名詞,沒人知道是什麼,只知道加下去可能會有味道。

大家口口聲聲說要鼓勵台灣發展物聯網應用服務,但前不久的一個新聞,卻讓人傻眼,有家中華電信轉投資的勤崴國際發函給負責電信監理的NCC要求解釋「車聯網」服務是不是屬於二類電信業者,而NCC在討論過後,認定這家業者規劃要推出的車聯網服務因為有向電信業者購買4G SIM卡門號,所以,依現在規定就是要按二類電信業者身份申請許可。

這個新聞讓我傻眼的原因有二,一是這代表許多有意投入物聯網應用的業者都必須顧慮是否觸碰二類電信業限制的規定,不論是既有業者或是新創業者都是如此,一旦被認為是二類電信業者,不論是申請資格、營運監管都必須照章辦事,而台灣現在的電信法規是30年前的思維,要用來管現在的應用,會有多荒謬就可想而知,這顯然會大大影響發展物聯網應用服務的活躍程度。

第二個讓我傻眼的原因,來自於這次去函要求解釋的這家勤崴國際,這公司是中華電信持股3成的轉投資公司,就有業界人士私下說,這種事不講破都沒事,大家就慢慢做,但一旦有人跳出來捅破,NCC就只能表態,到底是有多笨的人會做這種事?又或者,這公司是在幫電信業者圍事?

是的,這就是台灣政府,一邊大張旗鼓要砸錢發展物聯網應用,在另一邊卻往完全相反方向在做,而且還對已經出現的問題毫無知覺。

用錯方法,解錯題,再度得到錯的答案,不就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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