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承恩專欄:兩岸條例修法提議無關中共代理人

2019-07-19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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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蔡英文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提議稱為「中共代理人法」,事實上,那只是中途之家。吊詭的是,愈具針對性、禁止性的立法,就愈難逃「綠色恐怖」的批評。(資料照,AP)

總統蔡英文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提議稱為「中共代理人法」,事實上,那只是中途之家。吊詭的是,愈具針對性、禁止性的立法,就愈難逃「綠色恐怖」的批評。(資料照,AP)

總統蔡英文7月5日在臉書發文,表示立法院下一個會期還會繼續努力,完成「中共代理人」的修法,嚴格規範人民危害國安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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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總統所指的「中共代理人法」,似乎是指目前民進黨團版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條例》)草案,明文禁止台灣地區人民「做為」(草案原文僅有「為」一字)大陸地區黨政軍、政治團體的代理人,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同時也禁止台灣地區人民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政治宣傳,或在中共相關會議中,發表危害國家安全決議、共同聲明或相應聲明。

提案說明指出,其他國家近來已注意到境外勢力透過代理人在其境內,從事滲透、破壞、干預民主程序的情形,紛紛採取法制作為加以防範。相對而言,台灣雖面對中國無所不在的滲透,這方面的法制卻仍未建立。

反對黨與輿論批評此議猶如「召回《刑法》一百條」、「復辟思想犯」,推動「綠色麥卡錫主義」,箝制思想言論及政治主張。真的是這樣嗎?

全面管制境外勢力還是針對中國

要回答這問題,須對境外勢力代理人登記制度的基本面有精確的認識,同時也必須批判性地回答,我們所討論的客體究竟是什麼,以及目前的立法提案究竟能不能稱得上代理人登記制度。

蔡總統將目前修法提議稱為中共代理人法,坦白說我感到非常錯愕。就我所知,當前民進黨團版的《兩岸條例》修法草案,是將代理人登記制度引進台灣的「中途之家」,真正的代理人登記制度法案尚在研議中。為什麼需要「中途之家」?表面上是為了與現行法上的禁止規定有所調和;更深的問題是,對代理人制度的規範目的與對象有基礎性的誤解。

在推動代理人登記制度的過程中,執政黨一直躊躇於「境外」與「中國」:究竟是否要仿傚美國與澳洲,對境外勢力向國內政治程序的影響,做一全盤性的規範?還是對國家安全的主要威脅,即中國(或基於某些理由稱之為中共),做針對性的規定?

猶豫的原因在於,對全盤性規範是否能有效建立缺乏信心。假設台灣要引進美國或澳洲的制度,行政部門特別是國安單位,是否有能力處理來自各國的獲取政治影響力活動,包括遊說、政治捐獻與意見宣傳?國安單位是否對相關情資已有足夠的掌握?是否有能力對境外勢力在國內政治程序的各種活動密切關注,並主動積極要求登記與資訊揭露?

領導人不能隨著官僚思路抄捷徑

技術面的原因在於現行法的禁止規定。現行《兩岸條例》第三十四條,禁止廣告活動「為中共從事具有任何政治性目的之宣傳」。面對建立代理人登記制度之議,政府幕僚陷入難題:如果「為中共進行政治宣傳」已為現行法所禁止,一旦登記,是否反而表示代理人可以「合法」進行代理行為,包括政治宣傳。因此,出於「中途之家」的想法,執政黨強化現行法禁止為中共進行政治宣傳的法條,並加上「代理人」字樣。心裡的盤算是:如果大選前的立法院會期無法完成全面性的立法,就先拚針對中國的立法;如果行政部門無法針對所有境外勢力活動進行管控,就先由中國的活動開始。

官僚「務實」的思路無可厚非,但政治領袖不明所以,把禁止規定稱為中共代理人法,就讓人起疑是否有抄小路、魚目混珠,獲取政治資本的意圖,特別是民進黨立委與台灣基進尚在研議真正的代理人登記立法之際。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在11日的記者會中,將現行提案稱為「禁止中共代理人」的修法,並支持未來在相關法律也應將其他境外或外國代理人納入規範。之所以要發明「禁止代理人」的用語,一方面反映了上述將「禁止性行為規定」與「代理人地位監管」兩者混為一談的思維,另一方面也明白告訴外界,目前的修法提案是調和性的「中途之家」。事實上,美國或澳洲法例的境外勢力代理人登記制度,著眼點不在境外勢力可以或不可以做什麼,而在揭露行為者背後的政治勢力與其間的組織、人事、金錢或意志關連。美國或澳洲的立法,甚至與「國家安全」的大帽子沒有直接關連,他們要問的是民主程序是否受到來自境外的金權影響:政治程序原本即是各方利益的競逐場域。 

邱垂正代表政府表達了中央希望地方參與「海峽論壇」須謹慎的立場。(郭晉瑋攝)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在11日的記者會中,將現行提案稱為「禁止中共代理人」的修法,並支持未來在相關法律也應將其他境外或外國代理人納入規範。(資料照,郭晉瑋攝)

要求資訊透明化,無關打壓異己

對於國內政治勢力,有《遊說法》、《政治獻金法》等陽光法案,要求揭露政治活動背後的勢力,使選民能夠知悉。如果國內政治勢力有這樣的要求,對於境外勢力,是否應有同等的透明化要求?

事實上,代理人登記制度的目標,只是在要求基本的政治透明,讓選民有管道得知境外勢力背後的政治關連。這與思想或言論審查無關,更稱不上威權復辟。吊詭的是,概念不清,具針對性、禁止性的立法,難逃「綠色恐怖」的批評。執政黨該做的是,搞清楚代理人制度的原意,以健全民主程序的角度重新出發。

民進黨的國安修法,被在野黨貼上了「綠色恐怖」的標籤。

*作者為專欄作家,本文原刋《新新聞》1689期,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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