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正在進行式─香港的雙重憲制危機

2016-08-03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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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上面所說的只是憲政的基本原則。可以想定,陳浩天必然會對選舉事務處提出司法复核。而訴訟一路進行到終審法院之後,陳浩天一方勝訴的可能性並不低。可以想見,此時北京的全國人大主動解釋《基本法》,幾乎是必然的,而這可能造成香港更嚴重的憲政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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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族黨成立,以年輕人為骨幹。(視頻截圖)
香港民族黨成立,以年輕人為骨幹。(視頻截圖)

長期以來,中央同香港法界人士在對於《基本法》的理解上存在分歧。在北京認知中:《基本法》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子法律,其立法目的首先是「維護一國」,亦即遏制一切可能將香港分離出去的行為。而在一些本地法界人士眼中:《基本法》作為香港的憲制性法律,首先需要符合上文中所提到的憲制性法律原則,而這在北京眼中卻只是其次。換而言之:港人將《基本法》視為約束政府、維繫權利的工具;而北京則將其視為鞏固權力、加強權威的工具。

這一點,亦可以從憲法在中國的地位看出。在中國,由於缺少違憲審查機制,憲法缺少了最基本的功能:即審視一般法律是否符合憲法的規範。在「黨領導一切」的精神下:沒有中立的法院可以根據憲法,判定中央政府的行為不符合憲法規範。從憲政的角度出發,這樣的憲法無異於廢紙一張。但中國官方依然大張旗鼓的搞「憲法日」活動,宣傳「依憲制國」,但內容卻集中於:黨的領導、根本性的社會主義制度。「利用憲法」的意圖表露無遺。

回到香港。在過去,所謂基本法的實質內涵一直是模糊的。除了政改之外,人大對基本法的解釋都集中在「非核心議題」上,例如居港權或外交管轄權。儘管政府在立場上日漸趨向於北京,但由於法界人士,尤其是終審法院的大法官們,許多來自英國或澳洲,接受了長期的普通法訓練,在應用基本法時,仍然趨向於「港人觀點」。但一旦人大釋法打破了這層模糊;由於人大始終擁有凌駕性的權利,這些法官們也不得不遵守。屆時,這些法官們會堅持留守,或無奈離去,都是個未知數。如果成真,司法系統將面臨巨大的洗牌。泛民人士所稱呼的「最後一道防線」則將隨時化作泡影。

無論如何,隨著港獨爭議的延燒,《基本法》的理解之爭將會越來越浮上檯面。在這場爭奪中,北京無可避免將是主動的一方。許多幼稚的香港溫和派還希望能保住這層模糊空間。只是,手上沒有籌碼,又不敢抗爭的他們,能玩出什麼花樣呢?

(編按:迄8月2日止,已有民族黨陳浩天、民進黨楊繼昌、城邦派中出羊子、保守黨賴綺雯、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無黨派陳國強等,因為主張港獨而被拒絕參與選舉)

*作者為香港嶺南大學政治系四年級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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