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君祖專欄:少成若天性,習慣成自然

2019-07-21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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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老子又告訴我們光與明的境界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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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其光,複歸其明」,運用其光芒,返照內在的明,一個東西為什麼能發光呢?因為有明。換句話說,「明」是「光」的體,「光」是「明」的用。就如乾卦是明,坤卦是光。乾卦為什麼有明呢?因為「大明終始」,到坤卦的時候,乾卦的明就發了光,即「含弘光大,品物鹹亨」。

「無遺身殃」,不會給自己帶來災難。人只要掌握到核心的智慧,這一輩子都沒有問題,即做什麼都能成功,不會給自己帶來災殃與後患。有人拼命幹了一輩子,完全違反道家這一套原則,囂張跋扈,就算自己這一輩子不出事,到他兒子或者到他孫子時,一定會出事。這就叫「遺其身殃」,報在子孫。

《易經》說「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後遺症很嚴重。朱元璋開國時期,為保子孫基業,大殺功臣,致使國家幾無獨撐朝局之大臣,明朝也沒幾個好皇帝,一代比一代昏庸。

「是謂習常」,這就叫作形成了習慣的常道。這句話是這一章最後的結論,老子提示我們,要瞭解人生的常道,並形成習慣。常道本來就是自然而然的,等人瞭解了,就直接順著去做。做久了,習慣成自然。我們要把常道慢慢變成我們一種習慣,無論我們做什麼事情都要懂得運用常道、順從常道。用這個理念來修習,久而久之,就習慣成自然。古人雲「少成若天性,習慣成自然」,人如果從小養成好習慣,那些品德就如自己的天性一樣。

*作者為中華奉元學會理事長,咸臨書院山長。本文節選自《新道德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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