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買M1A2T,美國政府發大財?錯,他們一毛不賺、有時還免運費!

2019-07-10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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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客戶的單一採購案不能以對外軍售和直接商業銷售兩者同步進行。

而必須另外提及的是,對外軍售底下的美國政府過剩國防物資(EDA)銷售。過剩國防物資銷售的價格,限制在原始採購費的5%至50%之間,比如一艘船隻、20年前美軍採購時報價100萬美元,如今以EDA銷售,則報價必須介於5萬至50萬美元之間。同時,運輸、維修、翻新等費用需由採購者承擔(悍馬車、UH-1、AH-1三種設備例外,因美國在移交前會主動翻修,但美國總統和採購者有權放棄相關翻修);且在特定條件下(對象是開發中國家,且重量不超過5萬磅等),美國政府會資助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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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定條件下,美國政府會資助對外軍售的運費。

這些具體規定,只是美國對外軍售的冰山一角,軍售帶給美國的經濟利益,遠不如盟友維繫、區域影響力擴張、國際情勢干預等無形效益來的大,因此美國政府為了保證軍售對美國的整體利益,有非常詳實且複雜的規定;但相對的,外人看美國軍售幾乎就是在看熱鬧,畢竟非直接參與者不可能搞得清楚一項軍售案到底包含些什麼,公告頂多告知主要項目和大型備件/彈藥的型號和數量,不會連那些雜七雜八的保固、後勤培訓甚至運費、CAS等費用全部列出。

作者為業餘軍事愛好者,資料來源:美國國防部國防安全合作局(DSCA),洛克希德馬丁公司官網

本文獲授權轉載自作者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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