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珍專欄:潘恆旭局長錯了,韓國瑜市長不能護短

2019-06-28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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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世上苦人多」,政壇笨人也多,隨便數數,民進黨前有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和外交部長黃志芳笨到被騙(巴紐案),國庫損失不貲:前台中市長林佳龍被騙(千億海水採礦),還好只是簽MOU;國民黨也有一位前台北市長郝龍斌被騙(雙子星案),還好沒損失,標案被廢,現在成了柯文哲的燙手山芋…,怎麼都比潘恆旭參加的這個船沒出去,貨沒進來也沒出去的「首航」典禮要嚴重得多;至於「撈過界」,行政院長蘇貞昌要直轄市長管好政務官,不知算不算半隻腳撈過界?畢竟民選市長可不是行政院長的「下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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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8-外貿協會董事長黃志芳18日出席「深化印太地區經濟與商業合作論壇」。(蔡親傑攝)
外貿協會董事長黃志芳在外交部長任內,一件「巴紐案」被騙得團團轉。(蔡親傑攝)

蘇貞昌該查港務公司為何准許「中國夢」在台活動

但不論如何,潘恆旭「人笨沒戒心」和「人紅撈過界」兩「大」錯,讓韓國瑜受累,就該罰!

上次潘恆旭被韓國瑜「警告」,因為他對國民黨總統提名初選話多,所以罰他「噤聲」;這次他參加了不該也不必去的活動,應該罰他「禁足」─不是不能出辦公室,至少不能參加非關觀光局業務的活動,時間到國民黨初選後,否則民調持續下滑的韓國瑜,算不準會不會就此雪崩。

潘恆旭鬥性堅強,「犯事」後一力承擔責任,却在臉書貼出三年前時任台南市長的賴清德,參加「安平─金門─廈門小三通」的報導,不服之情不言可喻,可想而知,又引來陸委會一篇新聞稿猛批,指責是違法比合法,張飛打岳飛。陸委會的說法既對也不不全對,因為賴清德當時通的是只運貨的「海運直航港口」,也不算「小三通」,但確實是向航港局申請許可。

問題來了:任何碼頭儀式都得港務公司(交通部)核准,這個陸委會強調未申請許可的活動,港務公司怎麼會准辦典禮呢?基於中央地方各有權責,蘇貞昌撈過界「電」韓國瑜,韓國瑜則不宜撈過界「提示」行政院長,只能有勞行政院自己徹查,港務公司怎麼會讓「中國夢」在台灣境內碼頭上演?照才修正通過的國安法,有沒有違害國家安全之虞?是否構成「諜」?至於是否真為「騙局」,也得中央協助偵辦,包括所謂的「中國夢促進會」到底算不算國安法規範的「發展組織」?不要忙乎乎地到處撿槍,或沒槍也要到處埋地雷,自己掉了一門衝鋒砲都恍若未覺。

潘恆旭出席活動的邀請函。
潘恆旭出席活動的邀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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