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珍專欄:潘恆旭局長錯了,韓國瑜市長不能護短

2019-06-28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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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觀光局長潘恆旭。(翻攝「陸陸」臉書)

高雄市觀光局長潘恆旭。(翻攝「陸陸」臉書)

「觀光局」顧名思義,職掌在觀光旅遊之推動規畫與合作,不是主辦就是贊助活動,屬於「撒錢」買開心熱鬧與花稍的單位,一般而言,是幫首長拉攏人情累積人脈,雪中送炭偶一為之,錦上添花則是常態,不會有天大的爭議,特別是政治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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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觀光局長,前有簡余晏後有潘恆旭

印象中,能「鬧事」的觀光局長,只有兩個,一是柯市府旗下的前觀光局長簡余晏,二是韓市府旗下的紅人潘恆旭。簡余晏是民進黨安排「協助」柯文哲的重要棋子之一,綠白交惡,還涉及活動銀兩,鬧到翻臉不足為奇;潘恆旭不同,他是跟著韓國瑜南下開疆闢土的「功臣」,是韓國瑜最信賴的親信之一,正因為如此,潘恆旭老「出事」,讓市政競選(總統)蠟燭兩頭燒的韓國瑜,還要分心收拾爛攤子,的確士可急孰不可忍,韓粉都受不了,韓市長豈能再護短?

潘恆旭最近參加旗津碼頭舉辦的「高雄旗津─溫州洞頭小三通物流儀式典禮」,被轟到滿頭包,陸委會特別發出新聞稿,嚴厲譴責為「政治操作的欺騙作為,漠視國家主權,挑戰中央政府在兩岸事務的權責」;蔡政府拿放大鏡伺候韓市府是大選重點策略之一,從韓國瑜就任市長,陸委會主委陳明通特別南下拜訪「提點」,說明韓國瑜的兩岸事務作為本來是「打韓」的重中之重,嚴重的是,潘恆旭參加的活動主辦方「上海和運」,不但船舶運送業許可證早在年初就被註銷,連公司都在去年六月解散。換言之,這個活動不只是烏龍,還可能是騙局。韓市府第一時間切割,強調潘是以個人身份受邀,與市府無關。

20190625-高雄市觀光局長潘恆旭25日出席「上和海運公司啟動高雄市旗津區到浙江溫州洞頭港小三通首航」。(取自黃昭順臉書)
高雄市觀光局長潘恆旭出席「上和海運公司啟動高雄市旗津區到浙江溫州洞頭港小三通首航」,結果是一場烏龍。(取自黃昭順臉書)

兩大錯:笨又沒戒心,人紅撈過界

潘恆旭到底犯了什麼錯?第一,人傻又沒戒心,潘不是熟稔兩岸事務的人,但是拿到邀請函,不知道上海和運已經解散也罷,看到同列的「中國夢促進會」會長駱宏賓也得警覺點,韓國瑜訪港澳進入中聯辦後遺症迄今未消,蔡政府到處撿到槍,修法重罰,韓市府對「統戰活動」、「統派團體」能不保持點距離嗎?不過,要尋常人分辨什麼是「統戰活動」、「統派團體」也不容易,不過,該團體開宗明義「中國夢」,中國夢是習近平的夢,不能是韓國瑜的夢,當然不會是蔡英文的夢,收到邀請函應該立馬丟進垃圾筒,怎麼傻傻應邀?

第二,人紅還「撈過界」,即使是韓國瑜最倚重的左右,潘恆旭掛的職銜是「觀光局長」,不是「市長室包辦」,他該管的是「人進來」,「貨出去」或「貨進來」基本不是他的業務,收到邀請函的第一件事,還是該丟到垃圾筒,萬一覺得不禮貌,閑事少管直轉經發局長,或上呈為韓主管兩岸與招商的副市長葉匡時,都不會給市長惹這麼多沒頭沒腦的麻煩。

所謂「世上苦人多」,政壇笨人也多,隨便數數,民進黨前有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和外交部長黃志芳笨到被騙(巴紐案),國庫損失不貲:前台中市長林佳龍被騙(千億海水採礦),還好只是簽MOU;國民黨也有一位前台北市長郝龍斌被騙(雙子星案),還好沒損失,標案被廢,現在成了柯文哲的燙手山芋…,怎麼都比潘恆旭參加的這個船沒出去,貨沒進來也沒出去的「首航」典禮要嚴重得多;至於「撈過界」,行政院長蘇貞昌要直轄市長管好政務官,不知算不算半隻腳撈過界?畢竟民選市長可不是行政院長的「下屬」。

20190618-外貿協會董事長黃志芳18日出席「深化印太地區經濟與商業合作論壇」。(蔡親傑攝)
外貿協會董事長黃志芳在外交部長任內,一件「巴紐案」被騙得團團轉。(蔡親傑攝)

蘇貞昌該查港務公司為何准許「中國夢」在台活動

但不論如何,潘恆旭「人笨沒戒心」和「人紅撈過界」兩「大」錯,讓韓國瑜受累,就該罰!

上次潘恆旭被韓國瑜「警告」,因為他對國民黨總統提名初選話多,所以罰他「噤聲」;這次他參加了不該也不必去的活動,應該罰他「禁足」─不是不能出辦公室,至少不能參加非關觀光局業務的活動,時間到國民黨初選後,否則民調持續下滑的韓國瑜,算不準會不會就此雪崩。

潘恆旭鬥性堅強,「犯事」後一力承擔責任,却在臉書貼出三年前時任台南市長的賴清德,參加「安平─金門─廈門小三通」的報導,不服之情不言可喻,可想而知,又引來陸委會一篇新聞稿猛批,指責是違法比合法,張飛打岳飛。陸委會的說法既對也不不全對,因為賴清德當時通的是只運貨的「海運直航港口」,也不算「小三通」,但確實是向航港局申請許可。

問題來了:任何碼頭儀式都得港務公司(交通部)核准,這個陸委會強調未申請許可的活動,港務公司怎麼會准辦典禮呢?基於中央地方各有權責,蘇貞昌撈過界「電」韓國瑜,韓國瑜則不宜撈過界「提示」行政院長,只能有勞行政院自己徹查,港務公司怎麼會讓「中國夢」在台灣境內碼頭上演?照才修正通過的國安法,有沒有違害國家安全之虞?是否構成「諜」?至於是否真為「騙局」,也得中央協助偵辦,包括所謂的「中國夢促進會」到底算不算國安法規範的「發展組織」?不要忙乎乎地到處撿槍,或沒槍也要到處埋地雷,自己掉了一門衝鋒砲都恍若未覺。

潘恆旭出席活動的邀請函。
潘恆旭出席活動的邀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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