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品牌的威脅:《饑渴的巨龍》選摘(5)

2016-07-14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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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爾多大型酒莊協會舉辦的北美試酒會。(來源:http://proseccoconegliano.altervista.org/)

波爾多大型酒莊協會舉辦的北美試酒會。(來源:http://proseccoconegliano.altervista.org/)

波爾多酒莊的葡萄酒一貨櫃接一貨櫃往中國運送之際,波爾多酒業公會奉勸各酒莊要辦妥商標註冊。沒有太多人聽進去。但是仿冒者還不是對葡萄酒品牌智慧財產唯一的威脅,強占商標者是另一種重大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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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猾的商人發現中國是承認最先登記制的國家。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把商標權授予最先辦妥註冊登記的人。事先已經使用,在中國不具任何意義。二○一一年九月,在英屬維京群島註冊登記的一個空殼控股公司「美國格瑞納達控股公司」(American Grenada Holdings)—公司另名「梅嘉拉」(Megara)—一口氣辦了一大堆葡萄酒商標註冊登記。梅嘉拉現在擁有好幾家著名的酒莊品牌和副品牌酒在中國的商標權利,譬如:「Les Brulieres de Beychevelle」、「Connetable Tablot」、「Domaine de Baron’arques」、「Lafleur Chevalier」、「Terra Burdigala」;也擁有另外好幾家第一品牌酒的商標權利,如「Certan de May de Certan」、「Latour a Pomerol」、「Les Carmes Haut-Brion」以及聖艾米倫地區第一等酒的Chateau Pavie。這些酒有許多在中國已銷售多年,或是它們在全球市場已經家喻戶曉,但統統無關宏旨。要勝過最先註冊登記者唯一的方法是證明在中國已經到處都是,而在中國這樣一個新興葡萄酒巿場,很少法國葡萄酒有希望做得到這一點。

同一個月,「北京智財管理」(Beij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代理人代表一個客戶就註冊了七十九款酒的商標權利。不僅是酒的名字,所有波爾多的產地名字、攸關到賣酒給消費者的關鍵,也全給登記了。甚至一八五五年評比分級本身也遭人登記註冊商標。只要跟波爾多沾得上關係的名字,無不被註冊登記。譬如,浙江省梅多克貿易公司就是取名自梅多克(Medoc)的譯音。內蒙古一家酒業公司登記為「波默羅」(Pomerol)。這根本就是針對品牌的全面大進攻。

相對於製造假酒,強占商標是一種低風險、低出力氣的行業。搶登記波爾多品牌的商標這個商機只需投資約七百美元,但是利潤可期,吸引一些心術不正者蜂擁而上。初級進階的強占商標者可能登記了少許幾樣產品的商標,而且不全然跟酒有關。經常也有人把名字故意拼錯字母,或是湊合兩個知名品牌結合為一,甚至出現了「木桐‧拉度」(Mouton Latour)。再進一級的強占商標者就展現更大的專業,專門集中在酒的品牌上,有時候甚至把標籤上每樣東西統統辦商標註冊。有一個極端的例子,煙台一家公司不僅把法國酒莊的名字辦註冊,連酒莊主人的名字也被他註冊登記商標。在中國販售的洋酒通常有另一個標籤,包含容易唸的中文名字,方便不會讀洋酒原產國文字的顧客。中文名字可能就是酒的原名之翻譯,但也常有只是一個標記符號或是一個字詞。

譬如,安吉魯斯酒莊因為標籤上有個鐘,以及它的副酒的名字「Le Carillon de l’Angelus」,中國人習稱它是「金鐘」。中國成為安吉魯斯酒莊相當大的巿場,這個金鐘成了酒莊的標記。修伯特‧狄‧波哈德每年產量七千五百箱,百分之五十賣到中國,他就很懊惱,商標代號9105485被一個名為李道之的人持有,登記為「卡斯特金鐘」,即從「Castel’s Angelus」翻譯而來。同樣的,東莞的拉澳沙威濃貿易公司(R & 0 Sovilong)擁有「Aubert Angelus Bouard Laforest」的註冊商標;梅嘉拉登記了「波哈德之花」(La Fleur de Bouard);天津大宗食品進出口公司擁有金鐘圖像的商標權。安吉魯斯酒莊副總經理史黛芬妮‧狄‧波哈德—李沃爾(Stephanie de Bouard- Rivoal)就很困擾,她說:「我們根本不知道他們要拿這些註冊商標怎麼玩。」

將近一年之後的二○一二年七月,巴特曼又短暫回到中國查辦假酒案。這次他的目標是深圳的印刷廠。如果你想要偽造的標籤、任何偽造的標籤,到深圳就沒錯。不是說深圳的印刷廠不印合法的標籤,而是他們如果只靠印合法的標籤,早都喝西北風去了。

深圳緊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之北邊,是中國最容易滲透的邊境城市。不論是透過「螞蟻」,或是更精密規劃的走私行動,數以千箱計的名貴洋酒穿過深圳、進入中國。廉價酒也跨越邊界,但通常是經過合法路線。如果你不怕的話,在瓶子上貼上假的法國標籤、特別是聲稱源自波爾多,更可以省幾文稅賦。

深圳住宅區(新華社)
深圳緊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之北邊,是中國最容易滲透的邊境城市。(新華社)

每天巴特曼派出他的手下盯緊印刷廠的作業狀況。每一家似乎都有他們版本的拉菲酒莊標籤。仿冒者通常不願意百分之百照抄標籤,因此他們設計的標籤和取的名字都只是類似、但略有差異。有些顯得十分可笑,譬如有個標籤說它的酒產自「密內瓦(Minervois)」的「拉菲佳品(Lafite Gooditem)」。但是對於只懂得中文的消費者而言,這個標籤已有說服力。它的照片上有城堡、也列出釀造的年份、產地履歷和酒精成分。仿冒者也在標籤設計時加入條碼。他們到記載所有的條碼之GSI 辨識系統網頁搜尋,找出他們要仿冒的葡萄酒之條碼。譬如,拉菲酒莊的條碼是3296332007108。仿冒者把最末碼由8改為9,這是沒有人登錄的。任何顧客若發覺標籤不對,很可能被誘導以為設計出錯,酒本身是真的。印刷廠也有看來像真的海關文件允許他們印標籤。如果檢查人員到訪—可能性不高—他們也搪塞得過去。

巴特曼懷疑標籤是由住在法國的人,或是他在香港美食佳酒節所看到的產業間諜所設計。他想方設法見到了一個仿冒者。深圳一家公關公司經理很驕傲地對他說明,她的公司如何提供中國葡萄酒進口商不同尋常的客戶服務。她親自到華北酒廠去搞清楚標籤的規格。然後她的員工上網找出可用來拼組設計圖樣所需要的名字、商標、產地等等。巴特曼說:「她告訴我們,方程式很簡單、風險低、基本工作,輕鬆就賺錢。」他注意到這位女士開的是價值十萬美元的寶馬(BMW)豪華汽車,想必她所謂輕鬆賺錢一點都不假。

下一個環節是運輸。仿冒者不能沒有卡車司機幫他運送假酒。從深圳到產酒地區要跨過五個省、車程超過十二小時。中途被逮的機率不容掉以輕心;但是運輸公司不會讓歐洲人調查他們載運的貨物。巴特曼算是走運。有個卡車司機在印製假標籤的印刷廠等候取貨,等得百無聊賴,樂意和他聊天。

中國各省和美國各州一樣,自己有一套汽車牌照號碼。如果卡車掛的是本省牌照,被攔查的機率較低。因此公司提供司機各省的牌照,打賞他一點錢、讓他沿路換牌照以及守口如

瓶。一捲又一捲的假酒標籤藏在合法貨物之間,就送到了北方。回程的卡車裝滿了假酒要分派到客戶手裡。從下訂單到交貨,來回這一趟通常只需五天時間。

巴特曼可以感覺到這是他千載難逢的機會。精心部署的突襲可以在假酒業打破一個大洞。法國許多酒莊農民渾然不覺他們的名字以及住家的照片已被盜用,用來賣假酒給不知情的中國顧客。不幸,調查工作卻得叫停。

話說回到波爾多,波爾多酒業公會的七千戶農莊、三百家酒商和九十五個經紀人代表此時陷入混亂。預算和策略需經過理事會核准,而今調查費用已經相當高。同時,波爾多酒業公會領導人也必須對調查做出決定,一直以來,他們對調查究竟要達到什麼目的,也都不是很明確。波爾多葡萄酒被人偽造並不是新聞,但是波爾多商人不了解這次詐騙規模如此之大的複雜性。深圳有人印假標籤,和商店貨架出現波爾多假酒,兩者之間似乎沒有那麼嚴重的關聯。波爾多酒業公會領導人為此舉棋不定。終於,理事會做出決定:終止委任調查。巴特曼和他的團隊已經花了三個星期建立好掩護身份,也和仿冒者套出交情。這一切努力盡付流水,讓他氣得跳腳。

到了十一月,波爾多酒業公會卻又請他重啟調查。他們又決定採取更積極的作法,包括確保波爾多產地商標權,而他們需要讓北京當局明白他們嚴肅看待這個問題。巴特曼還在生悶氣,勉強才答應。他心心念念想揪出仿冒者。最後,波爾多酒業公會同意他以昌黎和蓬萊的裝酒廠為偵查對象。

當他發現假酒販子照樣開門做生意,昌黎亦不例外時,他一點也不覺得意外。警方抄廠已經是過去式。裝瓶廠已經放心到敢讓一個西方男子帶著所謂中國女譯員登門參觀,談判怎麼做買賣。他向仿冒者追問,他們聲稱他們和法國供應商有直接關係,這是由旅居法國的中國人中間牽線的。巴特曼打心裡明白,若想在偽造行為成為燎原大火、不可收拾之前阻遏歪風,他必須從法國現場追究。仿冒集團跨國作業是常態。他相信仿冒集團有人在法國訂購合法正當的酒、取得真實的文件來掩護他們的不法作業。而且,這個暗樁極可能就藏身在波爾多。

*本文選自《饑渴的巨龍:中國正在改變葡萄酒消費市場》,作者為現任 Wine Spectator特約編輯。曾任職法新社、Wine Business International和中國雜誌《Wine Life,採訪報導波爾多和酒業新聞數十年,亦曾經擔任過電視節目製作人和編劇。她畢業於耶魯大學,亦得到波爾多大學葡萄酒工藝學(enology)證書,現與家人住在波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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