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長空觀點:不辱國命或君命?外交部受政治干預的三個問題

2019-06-11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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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關係法四十周年友誼慶祝酒會,總統蔡英文(左起)、前美國眾議院長保羅•萊恩與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長酈英傑。(甘岱民攝)

台灣關係法四十周年友誼慶祝酒會,總統蔡英文(左起)、前美國眾議院長保羅•萊恩與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長酈英傑。(甘岱民攝)

今(2019)年是《臺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 TRA)立法四十週年紀念,我國外交部與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AIT/T)均陸續辦理一系列紀念活動,既要彰顯該法對促進雙方實質關係的功效,也期盼藉由這些活動,帶起臺美關係繼續成長的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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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四十年來的實踐,證明《臺灣關係法》是一部經得起考驗、能夠提供足夠彈性與創造力的優異立法。該法讓臺美在沒有正式外交關係的前提下,仍能不斷開展新猷,也維護了西太平洋的和平穩定。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國政府積極紀念該法,並表彰在立法過程中奉獻心力的有功人士,相信當能獲得多數國人同胞的支持。

但較為可惜的是,民進黨執政下的外交部在本年4月19日發佈了一支短片,故事大綱是一位曾參與《臺灣關係法》立法過程的美籍虛擬人物「史密斯教授」,多年來持續與當年合作推動該法的我國籍虛擬人物「林雨祥先生」通信,還曾收到「林雨祥先生」致贈「臺灣第三次政黨輪替」的明信片,上面大大印著蔡英文總統及陳建仁副總統向支持者謝票的照片。

之後,「史密斯教授」接受「林雨祥先生」的邀請造訪臺灣。但「林雨祥先生」因為健康狀況,無法親自接機,改請孫子「林友恆」接待(當然,也是虛擬人物)。一路上,「林友恆」向「史密斯教授」介紹機場捷運、臺灣高鐵、美國售臺的F-16戰機(特別強調近年被改裝為功能更先進的「F-16V」)等設施。最後,影片就在「史密斯教授」終於見到老友「林雨祥先生」,兩人合唱臺灣民謠「黃昏的故鄉」中結束。

讀者看到這裡,可能會問:「拍得很溫馨啊,哪裡出了問題?」

問題可大了。

這部影片,至少有以下三點問題:

一、行政不中立

自1979年走到今天,臺灣的政治環境出現劇烈的變化。包括總統直選、政黨輪替、國會全面改選、公投解禁等,不一而足。但這部影片一筆略過上述重要史實,卻把最長的秒數、最大的鏡頭給了正在競選連任、《台灣關係法》立法當年不過才23歲、正在國外當留學生的蔡英文總統(可惜她現在能否通過民進黨內初選與否都還不知道)。這不僅是明目張膽地以行政資源為特定候選人造勢,更是對曾為臺灣民主化及臺美關係做出貢獻的其他黨派和政治人物的不尊重。

為什麼在任內推動《臺灣關係法》立法通過、解除戒嚴的蔣經國前總統沒有鏡頭?為什麼贏得華人歷史上首次總統選舉的李登輝前總統、連戰前副總統沒有鏡頭?為什麼以生命奉獻臺灣民主運動的黃信介、施明德、許信良、呂秀蓮等前賢沒有鏡頭?在蔡之前獲選總統的陳水扁、馬英九兩位前總統也沒有鏡頭?

說穿了,這部影片的不合理安排,就是為了讓蔡政府獨佔民主化的光環、獨佔臺美友好關係的功績,來為她看來非常艱辛的競選連任之路加分。但外交部這樣不公正的態度,是不會受到社會上有識之士、甚至部內外交戰線同仁的認可。

二、過份凸顯海外獨派在《臺灣關係法》立法過程中的貢獻,卻選擇性忽略其他人士的付出,尤其是當年的政府官員與外交人員:

在這邊跟大家透露一個重要訊息:其實,「林雨祥」並不完全是一個虛擬人物,而很可能是影射海外獨派大老、長老教會牧師「王能祥」。王牧師是海外獨派政治團體「臺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的重要成員,曾協助FAPA對美國參、眾兩院議員的遊說工作。4月19日,他在台北發表新書「美國國會前叩門的唐吉軻德——你應該知道的臺灣關係法」,大力宣揚海外獨派是推動《臺灣關係法》的重要推手;就這麼巧,外交部在同一天發佈上述影片,主人翁的名字也有一個「祥」字。再者,片中兩位男主角最後合唱一曲「黃昏的故鄉」,這是海外獨派最愛傳唱的歌謠,更是證實了「林雨祥」就是海外獨派人士的身份。

20190419-王能詳長老(左起)、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總幹事林芳仲牧師、前考試院長姚嘉文19日召開「在美國國會叩門、催生台灣關係法的台灣人-王能祥返國記者會」。(顏麟宇攝)
王能詳長老(左起)、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總幹事林芳仲牧師、前考試院長姚嘉文19日召開「在美國國會叩門、催生台灣關係法的台灣人-王能祥返國記者會」。(顏麟宇攝)

其實,相信多數國人同胞,對不分黨派、曾推動臺美關係發展的前輩,都抱持著高度的尊敬與感謝。王牧師基於對臺灣的熱愛,以一介平民的身份,積極投身《臺灣關係法》的立法工作,也深值我們感佩。但民進黨執政下的外交部僅刻意凸顯、放大海外獨派的貢獻,卻完全不提其他人士的關鍵努力,是對歷史的蔑視,也陷王牧師於不義。

事實上,從美國總統尼克森於1972年訪問中國大陸並簽署《上海公報》起,到卡特總統決定自1979年元旦起與我國斷交,並在1979年4月10日簽署《臺灣關係法》的整段過程,由蔣經國前總統領導的國民黨政府官員,以及挺身而出支持當時政府推動相關外交工作的民間賢達,可謂不乏其人,至少包括:

坐鎮中樞:蔣經國前總統、前行政院院長孫運璿、前外交部部長沈昌煥(參與擬定應變計畫,斷交後辭職負責)、時任外交部常務次長,協助蔣前總統起草斷交應處方案的錢復等人。

駐節華府:駐美大使沈劍虹、政治組全體同仁(包括後來擔任外長的一等秘書程建人)及國會組全體同仁(包括胡旭光公使),乃至斷交後銜命擔任談判代表團團長的楊西崑次長等人

法律顧問:包括法學泰斗丘宏達教授、熊玠教授、知名律師丁懋松、陳長文、徐小波等人

企業人士:包括當時的中國石油公司董事長胡新南、台電公司董事長陳蘭皋,以及辜濂松、侯貞雄、衣治凡、張安平、徐小波、苗豐強等自費前往美國推動國會遊說工作的知名企業家(其事蹟請詳本報導

 

當時,美國行政部門提出的原始法案只有區區三條,根本無法保障臺灣的安全與利益。我政府忍辱負重,從府院高層、外交部到駐美大使館,無不全力與對我不友善的卡特政府周旋,並積極動員民間力量,展開對美國參、眾兩院的遊說,促使多名聯邦參、眾議員對卡特政府施加壓力,最終將法案擴充到18條,成為臺灣安全與繁榮的基石,維護了兩岸乃至西太平洋的和平穩定。只要稍微對外交關係有瞭解的朋友,都應當瞭解,這樣繁複、牽涉兩國政府及區域情勢的工作,怎麼可能會是少部分民間人士可以獨立達成?一定是無數公、私部門人士投入大量精神,方告成功。

錢復在回憶錄中憶及,斷交前一天接到宋楚瑜電話,心中不安。(新新聞資料照)
錢復時任外交部常務次長,協助蔣前總統起草斷交應處方案。(新新聞資料照)

如果外交部在製作上述短片時,不是刻意忽略,而是無心之失,才會將《臺灣關係法》的立法歸功於海外獨派,筆者建議相關主事者不妨好好閱讀現任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前外交部長、前駐美代表李大維博士撰擬的專書《臺灣關係法立法過程》(如果覺得參閱前監察院長錢復和前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胡為真的回憶錄是一種「政治不正確」的話)。

但如果外交部是明知故犯,只為獻媚於特定政治勢力,那麼只能說「士大夫之無恥,是為國恥」。難道多數畢業於政大外交系的外交部同仁們,在現實的政治壓力下,已淡忘了「使於四方,不辱國命」的座右銘,甘願做「不辱君命」的政治打手嗎?

三、敢做就要敢當,要感謝的人那麼多,如果不是心虛,為什麼要用虛擬人物當作主角?

如前所述,王牧師等海外獨派人士確實曾對臺美關係做出貢獻,理應給予肯定及榮典。問題不在該不該肯定王牧師等人,而是在不該獨厚他們,更不應該「猶抱琵琶半遮面」,用化名「影射」,既沒必要,也不尊重人。

況且,我們截至目前沒有看到,外交部曾鄭重其事地肯定在立法過程中貢獻心力的美方人士,譬如當時擔任聯邦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的邱池(Frank Forrester Church III)、協助保住雙橡園產權的重量級聯邦參議員高華德(Barry M. Goldwater)等,卻莫名其妙跑出一個虛擬的「史密斯教授」,讓人啼笑皆非。

或許會有人說:駐美國代表處稍早不是辦了一場紀念酒會,連現任聯邦眾議院議長裴洛西(Nancy Patricia Pelosi)都親自出席了嗎?沒錯,能夠邀得現任眾議院議長出席紀念活動,是非常值得肯定的外交出擊。但「一碼歸一碼」,這要歸功於駐美代表處國會組的現任同仁,而影片出包、沒有肯定當時為兩國關係努力的美國友人,責任在外交部相關業務的負責人。

結論:「亡羊補牢,猶未晚矣」

今年才過去不到一半,外交部還有足夠的時間和預算,針對上述的疏失做出改進。筆者謹提供以下意見,給外交部參考:

一、給政治任命的官員:上到吳部長、下至「口譯哥」,都不應該抱持「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的心態,而應該正視歷史、恪守官箴,給該肯定的外交前輩應有的肯定,而不是因為過去的歷史曾有部分是由國民黨籍或親藍營的政務官、外交人員所締造,就視而不見,甚至出手抹去。不要忘記:民選時代,權力都是有時效的。今天,各位可以抹煞前人的貢獻;明天,後人就能塗銷各位的功績。

二、給常任文官:不管是主管的北美司,還是負責文宣業務的國際傳播司和公眾事務會,應該把「行政中立」放在首位,切勿揣摩上意,或是曲意逢迎,拋棄應有的風骨與堅持。莫忘「春秋之筆,嚴於斧鉞」,也要記得「法律是有追溯期的」,任何有違法嫌疑的「亂命」,文官都有提出警告的義務,否則就是自絕於法律、自絕於民主。

最後,謹在此鄭重感謝所有曾在外交戰場上為國家犧牲奉獻的前輩,以及謹守份際為艱困的外交處境奮鬥的外交部官員。「使於四方,不辱國命。」不分黨派、不分族群,守住這句座右銘的您們,都是中華民國與臺灣同胞永遠的英雄。

*作者為職業外交人員。本文原刊《新共和通訊》,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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