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敬思觀點:離岸風電融資饑不擇食?國銀不見棺材不掉淚

2019-05-31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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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資料照,行政院)

離岸風電。(資料照,行政院)

工商時報5月28日報導達德能源近700億元離岸風電聯貸案日前完成籌組,確定由中信、國泰、富邦、玉山4大民營銀行,和三井住友、德意志等外商銀行共同籌組,但八大官股行庫全部放棄參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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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指出該700億元專案融資,達德自行出資比重約22%,另外78%由銀行聯貸支應。據了解,銀行團另外還提供180億元循環信用貸款額度,總貸款額接近860億元,實際「負債淨值比」可能更高。

市場傳聞本案年利率在2.4%左右,比去年海洋風電2.75%還低。該案的各國信用輸出保險保證貸款成數只有機器設備部份5至6成,顯示ECA保證佔貸款總額可能不到四成,比起海洋風電187億元貸款的六成EKF保證要低得多。

據報導及同業反映,本案乃採取「無追索權」專案融資架構,融資條款大多抄襲海洋風電貸款,無完工保證、沒有performance guarantee、股權轉讓限制寛鬆(准許業者於併聯發電後3至5年移轉,未規定在融資期間業者需持有主要股權)、也未限制專案公司股本須全部到位後方得動用貸款。

公股行庫:吃了熊心豹子膽敢抗命?

開發商這2年不斷的「洗腦」台灣社會,謊稱離岸風電「無追索權」專案融資是歐洲離岸風電普遍使用的融資模式。過去在各論壇及座談會,開發商也刻意誤導離岸風電的建置及營運風險應由銀行團(而非開發商)來承擔,在眾多利益團體(律師、會計師、外銀、智庫、媒體、...)簇擁唱和下,開發商的陽謀果然如願得逞。加上在政策支持下,主管機關三令五申的要求公股行庫支持,蘇揆甚至在5月23日下令公股銀行帶頭挺離岸風電,照理説公股行庫一定會積極參與,但為何它們膽敢放棄參貸呢?

經濟部李世光部長今(5)日上午前往苗栗竹南視訪台灣首座離岸風力發電機,並聽取業者上緯新能源公司蔡朝陽董事長的簡報。(取自經濟部)
台灣首座離岸風力發電機。(取自經濟部)

坦白說,本案不論是貸款成數、業者母公司財力或長期承諾,都令人高度質疑,利率也低得不像話,更甭談融資條件、現金流及PPA仍存在著許多不確定性及高風險。在經歷慶富造船案及新加坡Hyflyx倒帳教訓後,説句公道話,公股行庫在本案放棄參貸合乎審慎放款原則,也謹守融資紀律,不應被視為過度保守。

外銀:掛羊頭賣狗肉 引君入甕

外銀在離岸風電融資有多年經驗,在風險管控、授信評估及貸後管理比國銀嚴格,但在風險控管技巧比國銀有較大彈性。只要交易對手有相當風險胃納、市場與資產(放款)具足夠流動性(例:在初級市場可找到銀行接手,在次級市場可出售或找到risk participation,或透過證券化商品減少曝險),外銀在承銷或包銷聯貸案時就會非常大膽,即使利率不高也會全力搶標。由於外銀一向靈活管理其資產與負債,預計頂多二至三年就會出脫該低利率放款以減少曝險,所以當外銀信誓旦旦的說絶不會出售台灣的離岸風電放款,大家聽聽就好,別太認真。

基於與開發商多年合作關係,外銀通常會配合業者要求放款(目的在「誘導」國銀參貸),至於其內部風險顧慮則可能與業者另外安排避險方式克服,外銀全力配合業者的回報是獲得比其它參貸行更優渥條件(例:財務顧問費、融資安排費、利潤高的避險交易、其他專案貸款的優先主辦權)。在競爭激烈的市況下,重賞之下 必有勇夫,一向功利主義導向的外銀難免經常會為業績及個人紅利,誇大眼前商機而淡化潛在風險,過去某日系投銀在大陸索力鞋業(6家國銀與野村證券共放款美元6千萬)及福斯特紡織(8家國銀放款約新台幣18億元)倒帳案中所扮演的角色,就是貪婪與不專業的最佳例證。

20190125-離岸風電水下基礎建設本土供應商聯合記者會。(陳品佑攝)
離岸風電水下基礎建設。(資料照,陳品佑攝)

大型民營銀行:衝衝衝 蝦米攏不驚!

離岸風電在台灣是個嶄新產業,風險龐大,4家民營銀行即使參貸了去年七拼八湊的示範性海洋風電融資案,對此產業的授信評估及風險管理能力仍嚴重不足。本人在5月24日蘋果日報《銀行「國內一條龍 國外毛毛蟲」》文中指出國銀的主要問題,不論在專業人才、產品開發、產業知識、授信評估、風險管理、內稽內控及法律遵循等方面,國銀都比外銀差上一大截。老實說,國銀除了殺價手段,根本缺乏國際競爭力。

大型民營銀行在達德融資案的積極參與情況,固然係其本身放款決策,但再度反映了下列現象:

  • 海外競爭力不足,只好爭取承作久未見到的國內大型聯貸案。
  • 搶當新業務領頭羊,卻忽略了專業與授信基本紀律。
  • 閒置資金太多,急於尋求新出路。
  • 大陸放款業務受限,轉而尋求新業務填補空間。
  • 過於相信開發商夢幻數據及誇張説法,低估了產業巨大風險。
  • 迷信外銀及開發商片面說詞,卻又自視甚高,聽不進善意建言。
  • 缺乏人才,只知抄襲開發商及外銀提供的範例,未能獨立判斷授信風險。
  • 輕忽動盪莫測的市場風險,低估聯貸placement艱難度。
  • 競爭激烈,只能無奈接受開發商要求的低利率,不符「風險與報酬成正比」定律。
  • 缺乏專業及談判能力,融資條件任由開發商開價、予取予求。

結語

根據2018s年11月30日經濟日報報導,中信銀、玉山和六家國銀在同屬無追索權專案融資的新加坡海水淡化廠凱發集團(Hyflux)案踩雷,放款金額高達美元9,400萬,昂貴教訓記憶猶新,不知為何如此健忘?

銀行為社會公器,有一定的社會責任。在此呼籲國銀高層與大股東秉持專業作好監督管理,多做點功課,慎選客戶,堅持立場、「有所為有所不為」。切忌為眼前利益草率放款,以免造成龐大呆帳,糟蹋納稅人的錢。

*作者為前國泰世華銀行柬埔寨子行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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