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歐前車之鑑?退出歐洲組織的世界第一大島 格陵蘭總理:現在這樣很好

2016-06-22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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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陵蘭部分人民考慮是否重回歐盟(美聯社)

格陵蘭部分人民考慮是否重回歐盟(美聯社)

倘若英國在23日選擇退出歐盟,她將是第一個退出歐盟(EU)的成員國。但在1985年退出歐盟前身「歐洲經濟共同體」(EEC)的格陵蘭,是第一個退出這個歐洲大家庭的自治區。格陵蘭總理基爾森(Kim Kielsen)認為,格陵蘭現在與歐盟的合作關係良好。但部分政治人士及企業領袖認為,為了促進經濟多元化,格陵蘭應該考慮重新加入歐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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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陵蘭位置(維基百科)
格陵蘭位置(維基百科)

屬於丹麥屬地的格陵蘭於1973年與英國同時加入EEC,此時格陵蘭尚未獲得自治權。9成出口仰賴漁業的格陵蘭對於捕魚權力受限感到不滿。在1979年獲得自治權後,人口不到6萬人的格陵蘭在1982年的公投中,以53%的支持度決議退出EEC。

當時領導脫歐宣傳的前格陵蘭總理約翰森(Lars-Emil Johansen)在英國廣播公司(BBC)1月的報導中表示,「我對於1982年公投的勝利非常驕傲。歐洲有5億人口,我們格陵蘭只有5萬人口,但我們說『不』。」

英國首相卡麥隆(David Cameron)在2013年承諾脫歐公投時,時任格陵蘭總理的克雷斯特(Kuupik Kleist)也表示,格陵蘭漁貨在歐盟市場享有免關稅的通行權,在歐盟之外、但與其保持合作是良好的模式,「現在沒有重新加入歐盟的必要。」

花費3年才談定貿易協議

格陵蘭擁有自治國會,自掌內政事務,但國防與外交政策仍由丹麥主導。雖然退出了EEC,基於丹麥公民身分,格陵蘭並未完全與歐盟脫鉤。因此大部分評論者認為,考量到格陵蘭的人口數量(約5萬6000人)、經濟結構(漁業為主)以及丹麥關係,格陵蘭經驗無法提供英國一個相比較的前例。

但格陵蘭與歐盟簽定的協議,仍然可以提供一些參考。格陵蘭以部分漁權換取自由進入歐盟市場的權利,每年約從歐盟獲得1600萬歐元(約新台幣5億8850萬元)的漁業補助,以及3100萬歐元(約新台幣11億4000萬元)的教育補助。

但為了將漁貨賣進歐盟,格陵蘭仍需符合歐盟制定的相關規範。且因不具有歐盟成員資格,在歐盟規範決策過程中沒有發聲的權利。英國親歐宣傳陣營認為,脫歐陣營未正視這項事實,對未來的貿易協議抱持過於樂觀的看法。

英國前內閣秘書長歐唐納(Lord O'Donnell)3月時便曾以格陵蘭為例,表示只有一項主要議題(即漁業)的格陵蘭,也花了3年才完成與歐盟的貿易協議,「我們有很多議題。我認為我們非常不可能在2年內完成(貿易協議)。」

受英國脫歐辯論催化 部分人民考慮重回歐盟

將完全脫離丹麥、獨立建國視為長程目標的現任格陵蘭總理基爾森(Kim Kielsen)認為,在強化格陵蘭經濟於礦業、工業與觀光業的多元化發展後,倚賴歐盟的程度還可能再降低。基爾森表示,格陵蘭與歐盟現前的關係很好,「我們在教育、漁業與研究領域與歐盟有很好的合作關係。」

格陵蘭總理基爾森(右二)17日與來訪的美國國務卿凱瑞(左二)(美聯社)
格陵蘭總理基爾森(右二)17日與來訪的美國國務卿凱瑞(左二)(美聯社)

但在全球物料價格下滑的環境中,希望吸引外資及擴張漁業出口的部分格陵蘭人士認為,格陵蘭應該考慮重回歐盟。

掌管格陵蘭最大私人企業「極地海產」(Polar Seafood)的丹麥貿易協會主席勒特(Henrik Leth)表示,在退出EEC後,格陵蘭漁業有顯著的改變,「我們站穩腳步,現在我們的漁業相當強健。」

但勒特認為,加入歐盟會帶來更廣大的市場機會,因為格陵蘭自己與像是中國這種大國家談判時,不會具有太多優勢。他也指出,商議中的美國與歐盟貿易協議可能會讓格陵蘭喪失與歐盟貿易的優勢,「1985年時的(貿易)利多將逐漸消失,我們必須研究加入歐盟會不會是一件好事。」

出口海豹皮產品的「大格陵蘭」(Great Greenland)執行長索克妮絲(Ditte Sorknæs)也表示,在歐盟指控格陵蘭殘酷捕獵海豹後,對歐盟的出口量大幅受挫。如果格陵蘭身處歐盟,將能對此提出更有力的反對。

格陵蘭漁民及獵人協會(KNAPK)則抱持反歐盟立場,擔心布魯塞爾將要求擴大漁場捕撈權,並反對他們捕殺海豹與鯨。KNAPK副主席貝特爾森(Tonnes Berthelsen)表示,「我們要掌控自己的領海。」

英國脫歐協議將更為複雜

退出歐盟的唯一合法途徑,是啟動《里斯本條約》(Treaty of Lisbon)第50條條約。先前英國財政大臣奧斯本(George Osborne)曾表示,政府預計脫歐結果出爐的2周內啟動這項流程,但脫歐陣營認為可以先進行一些非官方的會談。

一旦啟動脫歐流程,英國必須與其他會員國進行協商,決定退出的條件及與歐盟未來的關係。條約規範的時程為2年,但在歐洲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及成員國的同意下可以延長。一般相信,英國很難在2年內完成貿易協議,協商時間可能上看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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