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專欄:南鐵張宅古井冒湧泉,三年前內政部忽視的議題

2019-05-28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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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敬群:「誰來定義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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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椒:「他們為什麼不需要講清楚,之前爭議這麼多。」

花敬群:「他們說了只是你們不接受。」

第六次,2016年8月9日。陳椒華:「都委會不處理地下水,我一直思考這是一個重要的議題。」

花敬群:「這是陳情意見,不是程序問題,謝謝請坐。」

20180802-內政部次長花敬群2日出席住都中心揭牌儀式。(顏麟宇攝)
南鐵地下水問題,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也沒有認真面對。(資料照,顏麟宇攝)

工程技術爭議,都委會應請專家鑑定

從以上六次都委會陳椒華與行政機關的對話可以看出,她提到的地下水爭議都沒有進一步被討論的機會,甚至被隨便回應。她曾經建議,可以比照台南永揚掩埋場案,環保署另組專家會議的方式來釐清地下水,但也沒被接受。

內政部都委會的委員少有工程背景,的確無法理解工程,但無法分辯工程問題,又不另請專家協助,就可能做出不專業的審查結論。政大地政系助理教授戴秀雄曾建議,我國行政程序法採職權調查主義,基於行政程序的公平性,關於都市計畫關鍵性的技術面問題,必須要求提供資料,讓民間提出反證。

另外還可以參考環保署環評審查的「專家會議」做法,當審查內容涉及重大專業爭議,已無法由委員審下去時則暫停審查,先聘請專家舉行特定議題的專家會議,釐清工程、工法的優劣後,再將專業結論納入都委會小組討論。

聽證會也是一個公開辯論的好機會,但花敬群任憑居民苦苦哀求,從頭到尾否決辦聽證的可能性,反而用很輕率的態度在處理專業的工程問題,這使得都會委的審查品質充滿問號。而日後如果發生如陳椒華提出的地下水問題,內政部、或交通部、或台南市政府,誰又該對此負起責任?

*作者為獨立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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