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川普力阻華為5G進入美國內幕

2019-05-22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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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物聯網、AI技術緊密結合,攸關國安戰略

與物聯網、AI技術緊密結合,攸關國安戰略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五月十五日簽署了「確保資通訊技術與服務供應鏈安全」(Executive Order on Securing the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and Services Supply Chain)的行政命令,其中雖然沒有提及特定公司的名字,但普遍被認為在實質上禁止了華為的5G設備未來銷售到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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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對國安的意義不同以往

同一天,美國商務部轄下的工業與安全局隨即發布公告,將華為及其關聯公司加入到商務部的管制清單(entity list),亦即俗稱的「黑名單」。凡是在清單上的外國公司,美國企業如果要對其出售或是轉移產品及技術時,都需要獲有工業與安全局的特許。第二個措施等於實質上禁止美國公司出售產品或技術給華為。華為買與賣雙向的管道在同一天被堵住,也在國際上引起了軒然大波。

川普行政命令所引述的理由是「發現國外的反對力量(foreign adversaries)正在逐步擴大創造並利用美國在資通訊技術及服務上的弱點,從事對美國及其人民有害的網路作為,包括經濟及工業上的間諜活動。」

行政命令中特別指出:「這些資通訊的技術與服務儲存並傳輸大量的敏感數據,促進數位經濟的發展,並支撐關鍵的基礎建設及攸關生死的緊急措施。」而行政命令援引的法源是《國際緊急狀態經濟權力法》(IEEPA)和《國家緊急法》(NEA)。不論從措辭或是法源來看,都可感受到美國把這件事情看得十分嚴重。

美國總統川普。(美聯社)
川普簽署了「確保資通訊技術與服務供應鏈安全」行政命令,一般認為是針對華為。(美聯社)

然而,華為產品進入美國已非一朝一夕,從3G時代開始,到現在的4G、LTE時代,華為的產品已被美國電信營運商及消費者使用。為什麼在5G服務正要開始全面部署的前夕,美國要發布這個行政命令呢?這只是中美貿易角力的一個籌碼?還是5G的技術和產品對於國家安全真的有不同於以往的影響?

偷、斷、偽三大類危害

5G的使用的確對國家安全有不同於以往的重大影響。利用通訊技術危害一個國家或社會的安全,主要的方法不外乎是偷、斷、偽三大類。偷,指的是竊取對方傳輸中或是傳輸後儲存的資料,可以是語音也可以是數據資料;斷,是指攻擊方可局部或是全面切斷受害方的通訊;偽,則指透過對方通訊管道置入假資料、假數據,進而使受害方做出符合攻擊方利益的行為。這三種風險在3G、4G時代也都存在,為什麼到5G的時代會特別嚴重?其中的關鍵就在於5G通訊技術的特性。

一般想到5G,印象就是速度極快。然而,「快」其實是很籠統的說法,具體而言,5G有三個主要特性:第一是每秒傳輸的數據量比以前多數十倍至百倍;第二是通訊的反應速度比4G快很多;第三是同一個5G的網絡,可以容納的手機與其他通訊設備總數,可達4G的一千倍左右。

這三個特性加總起來,使得5G極合適做為機器與機器、設備與設備之間的通訊技術。換句話說,5G主要是為了機器設備間通訊而建置的技術。

這也就說明了,明明現在4G技術拿來通話、傳簡訊、上網都無太大不足,為何各國還是爭相投入5G的建置。的確,在各主要國家的戰略規畫裡,5G將被拿來與物聯網(IoT)、人工智慧(AI)等技術緊密結合,從而實現智慧化的國家基礎建設,成為未來國家競爭力的核心之一。

未來不論在交通、能源傳輸、金融運作乃至國防,都可能用5G做為底層機器間的通訊技術。可以想像,一旦有敵對國家或是團體可對5G通訊進行資料竊取、置入假資料或阻斷時,等於隨時可以綁架整個國家運作。這也讓美國在5G要開始全面部署前夕,必須大動作確保5G通訊安全。

當然,5G對於國家安全重要,不等於華為和中興具有危險性。不過,美國對華為與中興的警戒其實並不始於川普。

歐巴馬時代就警戒華為、中興

早在二○一二年歐巴馬(Barack Obama)執政時,美國眾議院的情報委員會便針對華為與中興對於國安的危害做出評估報告。報告結論是,這兩家公司「有可能讓這個已是主要間諜活動的國家做出更多經濟及外交上的間諜行為」。

情報委員會更進而提出兩項具體建議:第一,美國各情報機構應該專注於中國公司對美國電信市場的滲透;第二,更指名道姓地指出,眾院的外國投資委員會應阻擋任何與華為及中興有關的收購及併購案。

由此可見,川普政府的行動並非即興之作,而是美國多年來情蒐的結果與既定政策的延續。

在美國升高對中興與華為壓力的同時,歐洲國家的反應到底與美國同不同調?歐洲的英、法、德等國,對於國際間的傾軋和爾虞我詐自然都不陌生,對於自身的國家安全當然更不可能天真。

歐洲對華為態度與美國有何不同?

然而,歐洲國家和美國有幾個主要的不同點:

第一是不想要有針對性,不願指名道姓地禁止任何公司或國家的產品,而是希望提出一套可以防堵來自任何國家網路威脅的完整辦法;第二在觀感上要維持歐洲國家的獨立性,不希望讓人覺得自己是受美國指揮的小老弟;第三是不想捲入中美貿易戰。

因此英、法、德等國主要做法在強度上有差別,方向卻類似:一是訂定更嚴格的通訊軟硬體安全檢查準則,甚至新設專責檢查機構;二是表明未來不會讓有疑慮的公司介入核心設備採購與建置。但是對於什麼是有疑慮的公司及核心設備,保有未來的解釋空間;第三,國防與情報機構參與通訊設備的檢查與5G網路的建置。總之,實質結果將與美國的行動類似,但是口頭上不說破,維持檯面上的自主性與紳士優雅身段。

華為。(美聯社)
因華為設備必須為北京政權服務,對於其他國家的國安將是挑戰。(美聯社)

歐盟執行委員會副主席安席普(Andrus Ansip)算是歐盟政治人物裡少數話說得比較白的。他說:「我們對於某些製造商有特定疑慮。……大家都知道我說的就是中國與華為。」按照一七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情報法》,中國的公司有義務與其情報單位合作,「我認為我們對此必須擔心。」

然而,歐盟還是有自己的步調。按照歐盟執委會的時程,今年六月三十日前會員國必須匯報各國對於國家網路安全的威脅評估,而執委會在十月一日前將產生歐盟層級的風險報告。

台灣對5G的國家戰略是什麼?

川普行政命令的後續也值得觀察:首先,行政命令的布局是由商務部長打前鋒,負責一切實施細則的制定,同時明文規定在命令簽署四十天之內,國家情報總監(DNI,法律上的最高情報首長)必須提出第一份威脅評估報告;在八十天之內,國土安全部長必須提出第一份通訊軟硬體及服務的脆弱性風險報告;商務部長則必須在一五○天之內提出執行這個行政命令的具體準則與法規。

檢視川普的行政命令,可感受到美國國家機器執行力的強大與配套措施的綿密。對於華為的態度,歐洲國家的隱晦與美國的明示,其實都只是現階段各自的國家戰略與國家利益的反映而已。這場5G的國安角力值得密切觀察下去,同時也不禁令人想問:台灣對於5G網路安全的國家戰略與整體配套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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