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居住正義 除了公辦都更 學者還有更大膽的建議……

2016-06-13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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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合作社就像台大的學生合作社,這家店是為滿足合作社社員的需求而生,不以營利為目的,只收協助合作社運作的人事成本,產品價格通常比市場低,是一種大家互相協助、共同治理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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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合作經濟方式運作 不把住宅當商品

如果把合作經濟的邏輯套用到蘭州、斯文里,可以找住戶一起來成立合作社,用合作經濟的方式運作。想加入合作社,必須認同不炒高房價、居住是基本權益的理念,不把住宅當商品;房子蓋完後不要賣出去,若空了一間房,只把權利交給認同理念的人;原住戶也可以把權益讓給兒子,讓一家人世世代代都住在可負擔、品質不差、又有共同理念的人毗鄰的社區裡。既然這不是用市場經濟的方式計算,更新後的房地產價格可能就不是一坪75萬。

也有蘭州國宅居民肯定里長協助推動都更,稱讚里長將門牌更新的各種德政。
找住戶一起成立合作社,用合作經濟的方式運作,這是學者對公辦都更的另一種想像。圖為蘭州國宅。(曾原信攝)

這是跟市場經濟完全不同的模式,台灣人有土斯有財的觀念,的確會讓這件事比較難推動。要做到不容易,但不是完全做不到。蘭州、斯文里現在要談好所有人的權益然後都更,可能還要10年,只要北市府想清楚政策,10年內在社區裡組織動員、建立一個社群共同抵抗市場經濟。有些人看到一坪75萬就要拿錢走人,市府就給他錢、把權益買回來,把整個地方變成合作經濟。只要有一個成功的案例,其他人就也會覺得「OK,我願意」。

不能用同一種方式解決所有人需求

當然不見得所有人都能用同一種方式去解決他們的需求,老人家或身心障礙戶非常弱勢,說不定並不適合一下子做這種事,合作社的概念也沒辦法強迫每個人接受,因此市府還是要蓋一些身心障礙或低收戶可住的房子。

不過市府還是需要公民團體配合,因為他們才知道要用什麼不同的方式去塑造這種文化跟經濟組織。像玖樓把沒人住的房子拿來重新裝潢,再訂出年輕人可以負擔的租金,提供有品質的生活,就比較有可能改變。

這件事不是不能做,但對政治人物來說,這是一件必須花3、5年做的事,而且不知道會不會有成果。只是他1、2年後就要選舉,當然是先蓋出來再說。蓋出來,當然可能變蚊子館,但我們現在做硬不做軟,做軟的人家看不見、沒有票;做硬的就算是蚊子館,只要在選舉的時說「你看我蓋出來」,大家就拍手。接下來就看誰選上,選上後變蚊子館,下一任就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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