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天大樓有何好處?發明摩天大樓:《城市的勝利》選摘(4)

2019-05-26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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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新蓋的四十層建築物不一定願意容納經營不善獲利微薄的公司,但藉由新空間的提供,可以緩和城市其他地區房地產的壓力。城市更新造成的房價上漲現象,可以透過新建物的提供來加以緩和。新建物的成長使空間的價格變得可負擔,並且確保窮人與獲利較少的企業能夠留下,這有助於讓正在發展的城市更加成功與多元,而非限制建築高度與固定住房數量。高度限制確實能增加日照量,而保存舊建物也的確保護了歷史,但我們不應該佯裝這些好處毫無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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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項簡單的原則

我們的城市做為世界經濟的引擎,它們的成功逐漸取決於土地使用分區委員會與保存委員會做出的艱深難懂的決定。在稠密的城市空間管控建設當然是合理的,但我會以三項簡單的原則來取代現在用來限制建築的各種雜亂無章的法規。

首先,城市應該以簡單的收費制度來取代現今冗長而不確定的批准過程。如果高樓因為遮住日光或阻擋視線而導致了成本增加,那麼對這些成本進行合理估算之後,再向建商收取適當費用。如果某些活動對鄰居有害,那麼我們應該估計社會成本而向建商收取費用,正如我們應該向駕駛人收取交通堵塞的費用一樣。這些稅捐應該轉交給那些受害者,例如因為新建案而失去陽光的鄰近住戶。

我不認為這些制度可以輕易地設計出來。各種高度的建築物造成的成本多少,這當中有相當大的討論空間。人們一定會對可以獲得補償的鄰近地區大小發生爭執,因此我們應該發展一套放之四海皆準的合理原則。舉例來說,紐約每一棟新建築的建商每平方英尺要支付一定金額做為補償成本,以儘速獲得主管機關批准。這筆錢有部分流入市庫,其餘部分則給予新建築所在街廓的居民。

單一的稅捐系統要比現有的複雜管制更為透明且更能對症下藥。今日,許多建商雇用昂貴的律師與遊說團體,並且收買某些政治有力人士,以此來與現今的制度進行協商。對他們來說,如果只需要簽張支票給政府與其他住戶就能解決事情,那是再好也不過的。允許更多建案不表示圖利建商;合理而直接的管制可以讓新建案有利於鄰里社區乃至於整座城市。

其次,歷史地標的保存應該有所限制與明確界定。將熨斗大樓或舊賓州車站這類建築傑作列為地標相當合適的,但保留數量龐大的戰後玻璃磚建築則很愚蠢。然而,你要如何在這兩種極端之間畫下界線呢?

紐約 城市 繁榮 建築 (flickr@Giuseppe Milo)
作者認為應該以三項簡單的原則來取代現在用來限制建築的各種雜亂無章的法規,分別為「以簡單的收費制度來取代現今冗長而不確定的批准過程」、「歷史地標的保存應該有所限制與明確界定」和「個別的鄰里社區應該要有清楚的權力來維護自身的特殊性」。(示意圖,flickr@Giuseppe Milo)

我個人的立場是,在紐約這樣的城市裡,地標委員會應該先列出固定數量的應保護建築,比如說有五千棟。委員會可以更動這些已選定的建築珍寶名單,但過程必須審慎緩慢。委員會不能在一夕之間就推翻原則,要求在未受保護地區動工的建案停工。如果委員會想保存一整個區,那麼就要讓這一整個區把五千棟的保護額度一口氣用光。或許五千棟這個數量太少,但若不在數量上設限,管制機構的規模將會持續擴大,無論是因為官僚本身就有自我增生的傾向,還是為了回應社區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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