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緗家觀點:目標與過程─「兩岸四方」如何看待臺灣終極命運

2019-05-19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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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臺灣前途的「開放」原則,可以說,是構成美國令人矚目的「一中政策/One China Policy」而非「一中原則/One China Principle」的一「主」一「客」之兩個原因之一。非美國意志能左右的是「客觀原因」,即前文解釋的臺、陸「雙方共同改變現狀」可能導致的中國統一或臺灣獨立;能隨美國自己願望作調整的,是「主觀原因」,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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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旗(取自Pixabay)
作者指出,美國最關注的其實是兩岸互動的「過程」,要求必須「程序正義」,用和平方式解決,為了保護台灣不被中共勒索或吞併,也因此最初催生出旨在保護臺灣的「臺灣關係法」,並在其中大致定義了何謂「和平方式」。(示意圖,取自Pixabay)

「一中政策/One China Policy」和「一中原則/One China Principle」的差別

「政策/Policy」和「原則/Principle」在詞義上就有明顯差別。「原則/Principle」是根本信念,是「fundamental」的深沉事物,不易變動;「政策/Policy」則相對淺層,是因應外界形勢的策略行為,可隨時調整。這可以解釋為什麼中共的「一中」是「一中原則/One China Principle」,而美國的「一中」是「一中政策/One China Policy」,因為在中共的主觀願望裡,「一中」是絕對、唯一、永遠、排他的,用韓國瑜的「兩個不要懷疑」來表達,就是「你可以懷疑太陽明天不從東方升起,但你不要懷疑中共收復臺灣的決心」,所以是「一中原則/One China Principle」。

但在美國那裡,一方面,他們認為客觀形勢在理論上並不排除臺灣也有獨立的可能,兩岸的未來未必只有統一沒有其他選項;另一方面,在他們的「主觀意識」裡,「一中」也並非神聖不可變。當初在商量中共加入聯合國時,美國就曾考慮過「雙重承認」,這就不是「一中」,而是「兩中」或「一中一臺」。在現實生活裡,理論上也不能排除將來某一天美國會覺得形勢需要廢棄「一中」,再迎回「雙重承認」,屆時,「一中」的「政策/Policy」,也比「原則/Principle」更容易作調整。因此,美國的「一中」,就只能是「根淺」的「一中政策/One China Policy」,不能是「錨深」的「一中原則/One China Principle」。

結論

美國並不排斥兩岸統一,只要這個統一的「過程」是「程序正義」的,亦即,是臺灣人民也歡喜接受,因而是真正和平的「雙方共同改變現狀」。美國所堅持的這種「程序正義」性質的「過程」,才是中共面臨的真正挑戰,而非他們所執意選擇誤信的「美國阻擾兩岸統一」。

*作者為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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