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專欄:當經濟部長開始談環境永續

2016-05-31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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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環保署說自治條例抵觸空污法第28條訂定的「生煤、石油焦..許可證管理辦法」,總之最後宣告無效。按理說地方願意做更多,中央政府應該支持才對,建議李世光如要展現低碳能源決心,不妨可以先備查這個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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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要回應中南部的空污問題,只是談電力降載是不夠的,而是整個產業結構都要調整,一旦把空氣的居住正義放到經濟政策中,就會有不同的思維。但政府卻經常在霾害已經很嚴重的地區再增加污染,例如高雄市小港區的大林蒲,三面都已經被中鋼、電力、石化、醫療廢棄物焚化爐包圍,只剩下西南風調節空污。但南星自由港二期、遊艇專區、國道七號、石化專區等又要在這裏開發加重污染。

除了能源,李世光也提到「水資源管理」,他說:「很多企業告訴我們,水資源不足很多事情不能推動,水的再循環利用是必須考量的。」

在此也要提醒李部長,不是只有企業缺水無法推動事情,去年大旱時為了供應工業用水不缺,有四萬公頃農田被休耕,經濟部長是全民的部長,不是企業的部長,必須同時顧及農業及民生的用水。而台灣急需建立再生水發展系統,並向企業開徵耗水費,以實踐工業用水零成長的承諾,並落實用水正義。

「我們也看到一件非常清楚的事,就是經濟往前發展時,環境與社會的均衡發展 成果必須全民共享。如果全民無法共享經濟成果,這樣的經濟發展沒有意義;而如果單純發展經濟,又不考慮環境的重要性時,就不能真正享受經濟發展。」

相信許多人會支持李世光的這些談話,也很期待他真的能辦到。

*作者為獨立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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