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珍專欄:梁漱溟不怕寂寞,江宜樺也必不寂寞

2016-05-27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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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對蔡政府閣揆林全上任就對太陽花學運撤告,無法認同。(資料照/吳逸驊攝)

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對蔡政府閣揆林全上任就對太陽花學運撤告,無法認同。(資料照/吳逸驊攝)

「在道理上講,打傷人是現行犯,是無可諱的。縱然曹章罪大惡極,在罪名未成立時,他仍有他的自由。我們縱然是愛國的行為,也不能侵犯他,加暴行於他。縱然是國民公眾的舉動,也不能橫行,不管不顧。絕不能說我們所做的都對,就犯法也可以使得……在事實上講,試問這幾年來哪一件不是借著『國民意思』四個大字不受法律的制裁才鬧到今天這個地步?……最好我們到檢廳自首,判什麼罪情願領受,那真是無上榮譽。這好榜樣,可以永遠紀念的。」─梁漱溟

為輝煌的目標,可以不擇手段嗎?

一九一九年,五月十八日,時年二十六歲的梁漱溟在《民國公報》發表文章〈論學生事件〉,這起學生事件就是著名的「五四運動」,當時的北洋段祺瑞政府準備在一戰之後的巴黎和會簽字,除了列強拒絕退出在華勢力,更將德國在山東權益轉讓給日本,年輕學子群情激憤,從天安門集結向列強使館遞交陳情書,並直搗交通總長曹汝霖宅邸,痛打駐日公使章宗祥,火燒趙家樓,軍警逮捕三十二名學生,在北大校長蔡元培等努力奔走下,被捕學生全部以英雄之姿,在鞭炮軍樂和歡呼聲中返校。事件結束二周後,梁漱溟提出了他的不同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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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漱溟的意見直到晚近才得到正視與討論,「為了輝煌的目標,可不可以不擇手段?」如果這個目標是以愛國、以人民之名行之呢?值得注意的是,當人們重新檢視梁漱溟的意見時,沒有人批評蔡元培「營救」學生的努力是錯誤的。

近百年後,行政院長林全就任一紙公文撤銷對太陽花學運佔領行政院一百二十六名人士的刑事告訴,赴美擔任學人的前行政院長江宜樺,返台後第一件事就是投書媒體〈先問是非,再談政治〉,痛陳林全以「這是政治問題,不是法律問題」撤告,「可以看出蔡政府多麼想回報太陽花運動對民進黨重返執政的貢獻,也多麼想繼續爭取激進勢力將來的支持。」

「太陽花攻占行政院畢竟是一個暴力違法行為,無論當事者多麼自以為是,仍然傷害了民主法治,應該由法院審理後做出公正的判決,而不是由行政院基於政治考量隨意撤回。…林內閣對太陽花激進人士的撤告,恐怕不是社會和諧的開始,反而是政治掛帥決策的開始,也是是非價值混亂的開始。」

馬政府為教授除罪,蔡政府為何不能對學生撤告

江宜樺這番話,很難講會不會像梁漱溟強調法治重要的弘文一般,在一個世紀之後還能成為反思民主與民意界限的「教材」,但在現實此刻已經引起正反兩端的諸多討論,台大教授李茂生陳述他的觀點認為,「除了高超的價值外,被逼入絕境一事,更是法律必須去考量的重大事項。」他基本上認為占領行政院是符合上述兩點,林全撤告是對的,但認為這是「政治事件」的發言錯了,江宜樺以此罵林全也罵錯了,因為這是「正確地解決政治問題的合法作為」。

對比百年前的火燒趙家樓,如果梁漱溟、蔡元培都對,為什麼百年後林全和江宜樺全錯呢?身為財經學者,林全大概根本懶得糾纏於這是政治問題還是法律問題,他只想解決問題,其言失之簡單化,但作為不可謂錯;身為政治學者的江宜樺卻執著於法治界限,迄卸任都無法理解現實政治,絕大多數時刻不是法條可以完全衡量。

林全撤告之前,已經先有立法院對佔領的學生既往不究,還有馬政府的前教育部長吳思華對反課綱而佔領教育部的學生,全面撤告,但不論是吳思華撤告還是林全撤告,都屬告訴乃論才有「撤」的問題,換言之,其他諸如妨害公務執行及職務強制罪、妨害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物品罪、煽惑他人犯罪等等,如果檢方未依《刑事訴訟法》第269條撤回起訴,法院仍然必須繼續審理。當然,政黨輪替之後,蔡政府的法務部是否要求檢察官撤回起訴也值得觀察,如果不撤當屬特殊。

不鬆手,憤怒就沒有褪去的一天

對江宜樺而言,心中難免有痛,就算跳脫個人之痛,打砸公署違法而不治罪,是可忍孰不可忍?如果從「違法」這個層面來看,舉一個或許必讓人心服的「違法」案例,馬政府時期大專院校教授假發票案全面爆發,檢方偵辦到手軟,而全國教授手足無措,最後,在國科會奔走下,除非錢入私帳者全面除罪,但不論如何,假發票違法事實在前,如果可以為教授除罪,為什麼行政院不能對學生撤告?更何況撤回起訴不表示他們未曾違法,只是「不究」,這是個案而非通案,不等同於強闖官署者俱無罪,如果這是一個可以解決問題的方法,為什麼前政府不肯鬆手?江宜樺不肯寬貸占領行政院的學生,其結果就是學生也不肯寬貸他們曾經敬重的老師,憤怒,就沒有褪去的一天。

「人類最深重的災難,都是由好人以最正義的名義施行的。惡並不可怕,因為它一目了然,容易辨識;而在錯誤理論指導下的『善』,才給人類帶來更大的災難。」海耶克早早點出「輝煌目標」──包括愛國和正義同樣潛藏著巨大的負面能量,百年前的梁漱溟都不怕寂寞,江宜樺也必不寂寞。

政治問題是現實的,難以迴避當下的情境,林全沒有錯;是非道理的論辯還需要時間檢驗,很難在當下論斷誰對誰錯,就像當年沒人理梁漱溟一般,江宜樺也未必錯;不過,梁漱溟之心還是愛著學生,才會主張學生應以光明正大的領受罪罰為榮耀,江老師或許要問問自己,愛的是法條?還是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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