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銘志觀點:離岸風電沃旭國產化爭議,與能源局何干?

2019-04-23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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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化的監督與執行,只有「經濟部」與「工業局」有角色

在上述相關規定當中,我們可以看到,只有提到經濟部與工業局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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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契約的簽約對象,明顯就是「經濟部」。也因此,若萬一涉及相關合約條款需要變更,應該是「經濟部」來擔負起責任!例如,「涉及產業關聯項目或經甲方認定屬重要事項之變更,應報請甲方同意。」。這裡的同意者,明顯就是「經濟部」。

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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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退萬步言,在這一個行政契約內,有額外角色的,應該就是工業局。(如,契約第十三點:「乙方未於第六條第一項所定期限內提出具體產業關聯執行方案、佐證資料及工業局意見者,…;經催告三個月內仍未提出或甲方(工業局)審查無法執行者,甲方得解除本契約」)畢竟工業局在歷來相關事務分工上,原本就是處理有關離岸風電國產化之事項。

@離岸風力發電產業政策及離岸風力發電產業關聯執行方案計畫書架構說明(2018-03-08)

@經濟部工業局離岸風力發電產業關聯執行方案審查作業要點

經濟部新成立了「能源工業局」?

不過就在傳出國產化審查出問題後,這幾天的新聞,卻變成能源局主導整件事情的局面。從新聞中,只看到能源局的角色:

日前傳出國產化審查觸礁,經過與國內業者及經濟部三方協調,能源局今(19)日終於確認國內產能的確不足,沃旭在2021年無法完全執行部分國產化承諾,未來可透過成立產業基金、或競標風場部分國產化等方式替代。面對審查終於過關,沃旭低調表示,將待收到公文後再回應。

今日能源局也完成審查,確認沃旭所提出的水下基礎及基樁確實無法執行國產化的項目,可改為執行替代方案,仍可繼續保有風場開發及併網權利。

能源局能技組長陳崇憲表示,國內業者及產業公協會皆出具2021年產能不足的證明,依行政合約確定為無法執行項目。而沃旭也提出成立產業基金輔導次級供應商、協助供應商培訓電焊人才;提前協助系統商西門子歌美颯(Siemens Gamesa)在2021年設立機艙組裝廠;以及設立百萬瓦及儲能示範系統等。(整理自:離岸風電》沃旭通過國產化審查改提產業基金、機艙組裝廠替代方案,風傳媒

看到這裡不禁令人納悶,怎麼事情發展,監督國產化議題的,公親變事主,甚至在沒有頒佈「經濟部『能源局」離岸風力發電產業關聯執行方案審查作業要點」之狀況下,竟然可以審查,並做出相關的行政處分?這應該是在今年一月份繞過地方政府複審同意函發放籌設許可的影響兆元利益的法律意見外,另一個偉大的傑作!

讓人不禁懷疑,能源局難道已經跟工業局實質合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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