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一起推倒女宿高牆吧!

2016-05-22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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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及校方與住宿生的契約與住宿規約:「不爽你不要住」這樣負氣的言語,實在不應該出現在為人師表的口中。校方與宿生並非房東與房客的關係;從來就沒有以商業為目的的房東在管制房客夜間的進出的、只有上下不對等的特殊權力關係才會有所謂的生活管理。校方作為教育事業並非商業組織;吸納外地學子、提供便宜且簡便的住宿空間嘉惠已經付出學費的同學。權威體制已經成為過往、特殊權力關係已不應存在於校園中,難道以保護、生活教育為名的宿舍宵禁,還能如此明目張膽的違法每天監禁同學六小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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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正當理由即可簽名進出:誰的正當理由?誰的身體?

在這樣不對等的權力下,所有的正當理由都是校方說了算。或許大家認為討論報告、吃消夜、社團練習、運動等等是正當裡有;夜唱、夜衝、閒晃等等長見的大學生活動就比較不能當作正當理由;亦或是約炮、外宿他處、夜店或者參加街頭遊行等驚世駭俗的活動,就不能當作晚歸的理由。然而人的生命是如此的複雜!夜晚又是多麼精彩!我們怎麼能為一個成年人定義什麼是「正當」的?那樣的正當道德的量尺依傍何處?是誰的意識形態決定正當與否呢?

這時我們不妨回顧,文學作品《眼睛的故事》中Simone在唐璜教堂對神父、眼睛與儀式的褻瀆,正好透漏了天主教與父權制度最不堪一擊的一面;在那些看似規律的管理下,淫蕩與沒有被規訓的身體,就是突破家父長制最有力的武器。打電話回家,就是將管理責任延伸至家父長制的家庭;要求退宿,就是以居住與人身安全威脅;晚間點名未到的勞動服務,就是要求身體付出勞力。這就是傅柯的環形監獄!一個以制度和技術所建構的綿密處罰與規訓。

回到「宿舍宵禁到底有什麼問題」本身:有些學校男女宿舍都有宵禁,這是人身自由權利(憲法)的問題;更多學校是只有女宿有宵禁,這就是性別不平等(CEDAW)的問題了。以保護之名,行監禁之實!難道一個家不會給每一個成員回家的鑰匙嗎?

修法吧!偉大委員們!

最後我承襲前輩的主張:「規劃多元的大學宿舍環境、去除以性別疆界作為宿舍管理」,一個後戒嚴的時代才得以來臨。我非指整天的身分門禁全面解除,畢竟宿舍需要一定得出入管制;然而以宵禁之名行監禁之實的「保護措施」,已經被許多大學院校證明沒有存在的必要了。住宿生安全與人身自由,在合理得安全意識與宣導下,不應該被操作成對立的議題。

立法院只要一紙決議案,就可以要求教育部關犯,讓大學男女宿不得存在有任何的住宿生宵禁、夜間宿生出入管制及點名的措施。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以及各黨派那些以性別議題、進步形象在立法院站穩席次的委員啊!許多過去參與性別的法治化活動,在新政府要上任的這一刻,這件事情難道沒有各位的插手空間嗎?

我們現在需要一個立法院決議,讓女宿的高牆倒下!讓這個世代的女性崛起!性別議題的啟蒙與進步才會發生!

*作者為626女宿高牆行動聯盟議題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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