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一起推倒女宿高牆吧!

2016-05-22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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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小組在2012年公布的調查,近年來全台灣還有八成有女舍宵禁。2009年包括台師大、政大、輔大三間大學都有宿舍性別權益的事件。唯有女宿被女同學們解放,女同學才能在消夜場次中與男同學平起平坐的討論。(圖/maidigitv@flickr)

根據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小組在2012年公布的調查,近年來全台灣還有八成有女舍宵禁。2009年包括台師大、政大、輔大三間大學都有宿舍性別權益的事件。唯有女宿被女同學們解放,女同學才能在消夜場次中與男同學平起平坐的討論。(圖/maidigitv@flickr)

校園生活的酸甜苦辣,是眾多年輕人必經的過程。即使內向,或者較少社交活動的同學,多少有一兩次觸犯宵禁規定的經驗。校園同儕的夜生活啊,像是消夜、喝酒、唱歌、夜衝,也是許多人大專時代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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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許多剛進大學的女孩,就像灰姑娘一樣:「要十二點了,我得趕回宿舍!」在偶像劇裡,可能還會有個肩膀厚實的學長,騎著高檔重機載女孩回家。但現實裡,可能是女同學內心許多的煎熬:擔心被退宿、通知家長、記違規點數或者接受勞動教育與舍監約談,造成許多隱性的壓力與傷害。在法律見解上,校方也可能觸犯《刑法》得強制罪。

抗議校園女宿宵禁的斷代

對抗女宿宵禁從來不是新鮮事。不知從何時起,台灣島上的大學開始有了宿舍的宵禁與點名制度;也不知什麼因緣下,男生宿舍普遍取消了這樣的制度,徒留女學生的點名及宵禁制度。在一些與學者的討論中,我們推測是跟戒嚴法的實施有關,生活教育作為軍事教育的延伸,是國民黨體制控制民眾及學生活動的方法之一。讀者們何不留個言來說說求學時期的宿舍夜間是否有嚴格的門禁?

1992年「大專女生姐妹營」培訓了一批同學,以女性主義及性別主流化為號召的「全女聯」在各校開花,追求女性主體意識的發展;也間接推動校園中男女宿舍的門禁問題以及廁所空間分配的不合理。台大1993年的女宿門禁抗爭1994年東海女舍運動「強強滾:門禁=安全?」、1997年中興大學黑森林社和女研社,在宿舍前面「女宿夜烤」烤肉,促成門禁時間延後;以及許多過去前輩在各個學校的抗爭,為的都是突破女宿的宵禁限制。希望可以讓大學生從了解女宿宵禁的性別問題開始,拓展性別平等與自由權利的意識。

根據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小組在2012年公布的調查,近年來全台灣還有八成有女舍宵禁。2009年包括台師大、政大、輔大三間大學都有宿舍性別權益的事件。近年來有許多校園團體致力於宿舍宵禁的抗爭,又以男女宿不平等居多:有2010年高師戒嚴與黑水溝社等團體曾在不同時期提出抗議、2013年成功抗爭的北藝大女宿夜卡解放陣線廢除夜卡的限制、東海住宿權益行動小組與人間工作坊在2014年的陳情、中興黑森林社在校內得倡議、文大野青社與文化大學學生會舉辦講座、2015年海洋大學的女宿門禁方案改革、中興大學626女宿高牆行動聯盟成功推動刷卡、廢除通知家長之規定。還有更多未能蒐集到,在校園中從事自主抗爭的組織;這些努力不懈、為其他同學權益付出的學生團體,都是值得敬佩的。

校園性別啟蒙,靠得就是這些各校各處、遍地開花得女性權益關注者。從生活中的命題,延伸到女性處境、女性在社會、母職、女性主義理論以及各式各樣得性別命題。唯有女宿被女同學們解放,女同學才能在消夜場次中與男同學平起平坐的討論(大家有空請去大學校園附近得消夜攤數數看男女比)。女宿得解放,才能將議題帶回到被解放的女同學中,了解自由、才了解自由之可貴、才了解制度性監禁的邪惡與運作、才能成長為一個獨立,且不需要依附在家父長制度下生活的女性。

是安全考量?性別議題?還是人身自由問題?

承繼戒嚴時代的宵禁,各高等院校依舊存在對於未成年/宿生/女性的壓抑。中國醫藥大學的校長李文華在師生座談上對於女宿夜間門禁的問題說:「Restrict my freedom!欸!可是太多的freedom不太好你知道嗎?真的,太多的freedom不太好。」又或者,輔仁大學的修女是宿舍的主要管理者,將修女養成的生活管理落實在校園中。這些封建與保守的思想考量,無非反映一代人所接受的教育與價值。權威時代成長的那一代,不懂自由、法治與民主程序;當然更不能理解宿舍生為何不接受嚴格的生活管理教育。

所謂三觀(價值觀、道德觀、世界觀)的差異一覽無遺,我們不應單純責備這一群人,而是認真探究在時代演進中,為何還是如此認為隔離、監禁且不平等的空間是有必要存在;為何校方習慣於宿舍的「性別二分」以及「父權式管理」?有幾個面向可以考量與破解:

一、家長意見:若開放女宿宵禁,家長會不同意

校方常常拿「家長意見」當擋箭牌,將學校的管制措施講成是家長意願;然而家長是否真的授權過?還是被動接受學校要求對自己子女的管理?家長又要如何為自己的成年子女決定身體選擇的主體意見?

二、同學安全:宵禁的規範,讓女同學早點回來比較安全

又或者以「保障同學安全」來作為監禁住宿生的理由,無視於學生已是18歲以上的責任能力人、也已經是準行為能力人。但是當我們反問:「為了校長夜間的安全,我們要把校長關起來」、「為了老師夜間的安全,不要讓老師下班」這樣的句子聽起來像鬥爭的同時,難道宵禁對女學生就不一種結構性的壓抑嗎?

或許有人質疑「學生夜晚在外發生意外,校方要負責」然而校方的責任範圍,僅僅在於校園安全的落實。對於校外學生的人生自由及保護,以落實安全教育來補強;保護安全不必矯枉過正,否則不但沒有達成宿生順服,反而造成宿生集體對制度的逃逸。時常有同學便在宿舍附近的便利商店休息一晚,或者夜宿同學或校外朋友住所;反而是陷同學們於危險中。更進一步的舉出反例,外宿同學也是一樣面臨到夜間出門的問題,但學校為何不多加管理?學校為何床位不足,讓這些同學外宿而產生許多危險呢?

三、宿區寧靜:若同學太晚回來,宿舍會變得很吵

若是討論宿舍開放宵禁,會使得宿舍便得吵鬧;那應當回顧其他宿舍的經驗。大部分得宿舍對於吵鬧及夜間用燈有所規範,這些經驗都值得參考。更應強調互相尊重的住宿文化。

四、不爽別住:住宿生應接受校方管理,若不服從應該到校外住宿

談及校方與住宿生的契約與住宿規約:「不爽你不要住」這樣負氣的言語,實在不應該出現在為人師表的口中。校方與宿生並非房東與房客的關係;從來就沒有以商業為目的的房東在管制房客夜間的進出的、只有上下不對等的特殊權力關係才會有所謂的生活管理。校方作為教育事業並非商業組織;吸納外地學子、提供便宜且簡便的住宿空間嘉惠已經付出學費的同學。權威體制已經成為過往、特殊權力關係已不應存在於校園中,難道以保護、生活教育為名的宿舍宵禁,還能如此明目張膽的違法每天監禁同學六小時嗎?

五、正當理由即可簽名進出:誰的正當理由?誰的身體?

在這樣不對等的權力下,所有的正當理由都是校方說了算。或許大家認為討論報告、吃消夜、社團練習、運動等等是正當裡有;夜唱、夜衝、閒晃等等長見的大學生活動就比較不能當作正當理由;亦或是約炮、外宿他處、夜店或者參加街頭遊行等驚世駭俗的活動,就不能當作晚歸的理由。然而人的生命是如此的複雜!夜晚又是多麼精彩!我們怎麼能為一個成年人定義什麼是「正當」的?那樣的正當道德的量尺依傍何處?是誰的意識形態決定正當與否呢?

這時我們不妨回顧,文學作品《眼睛的故事》中Simone在唐璜教堂對神父、眼睛與儀式的褻瀆,正好透漏了天主教與父權制度最不堪一擊的一面;在那些看似規律的管理下,淫蕩與沒有被規訓的身體,就是突破家父長制最有力的武器。打電話回家,就是將管理責任延伸至家父長制的家庭;要求退宿,就是以居住與人身安全威脅;晚間點名未到的勞動服務,就是要求身體付出勞力。這就是傅柯的環形監獄!一個以制度和技術所建構的綿密處罰與規訓。

回到「宿舍宵禁到底有什麼問題」本身:有些學校男女宿舍都有宵禁,這是人身自由權利(憲法)的問題;更多學校是只有女宿有宵禁,這就是性別不平等(CEDAW)的問題了。以保護之名,行監禁之實!難道一個家不會給每一個成員回家的鑰匙嗎?

修法吧!偉大委員們!

最後我承襲前輩的主張:「規劃多元的大學宿舍環境、去除以性別疆界作為宿舍管理」,一個後戒嚴的時代才得以來臨。我非指整天的身分門禁全面解除,畢竟宿舍需要一定得出入管制;然而以宵禁之名行監禁之實的「保護措施」,已經被許多大學院校證明沒有存在的必要了。住宿生安全與人身自由,在合理得安全意識與宣導下,不應該被操作成對立的議題。

立法院只要一紙決議案,就可以要求教育部關犯,讓大學男女宿不得存在有任何的住宿生宵禁、夜間宿生出入管制及點名的措施。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以及各黨派那些以性別議題、進步形象在立法院站穩席次的委員啊!許多過去參與性別的法治化活動,在新政府要上任的這一刻,這件事情難道沒有各位的插手空間嗎?

我們現在需要一個立法院決議,讓女宿的高牆倒下!讓這個世代的女性崛起!性別議題的啟蒙與進步才會發生!

*作者為626女宿高牆行動聯盟議題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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