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意凡觀點:Uber上市案的深入分析

2019-04-18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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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在向軟銀(Softbank)跌價融資一年以後,終於申請上市。

Uber在向軟銀(Softbank)跌價融資一年以後,終於申請上市。

Uber在向軟銀(Softbank)跌價融資一年以後,終於申請上市,預估要募100億美金,估值1000億美金。體量雖大,也沒超過七年前Facebook上市。然而,Uber在上市估值高的同時,每年還產生鉅額虧損,這在一年多前,已讓除了軟銀與軟銀Vision Fund投資人沙烏地阿拉伯皇室之外的風險投資人敬而遠之;在一年後,這個上市案卻要求公開市場投資人像個風險投資人一樣思考行事,說是挑戰歷史,也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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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間,自從Uber遞交上市公開說明書以來,國內外媒體便由其中佔五十頁之多「風險因素(Risk Factors)」章節裡,擷取一個個可能會發生的壞消息,寫成爆卦,配上「Uber承認…」之標題,仿佛非把這家企業打成落水狗。

這樣無限關注一家企業上市公開說明書中的「風險因素」並不常見。雖然各界疑慮無可厚非,但以我曾任職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 – 此行帶領本次Uber上市的承銷團隊,並與律師於無數加班夜晚寫就客戶的公開說明書之經驗來持平而論,這些「風險因素」放在書中的目標,本是為了善盡上市的法律義務,儘量揭露一切可能情況,但若以其資訊作評價企業的唯一考量,就會流於偏頗而錯失重點。

前一篇文章〈傳產如何因應互聯網衝擊〉述及,各產業已經或即將進入更深層次的互聯網化,「因為足夠多的人們養成由手機出發接觸外界的生活模式,已引發各個產業中商業模式的創新,與產業疆界的重新定義,並將產業中原本運行良好的主要企業,一股腦兒甩到陌生的新環境去。」

雖然Uber上市案隱含的風險性質與大部分上市案不同,但因為Uber在自駕技術發展上的重要戰略意義,此上市案同時也代表一個參與深層次互聯網化大勢的方式。當然投資人不應基於這個理由就怠慢對風險的掌握,但的確需要使用與一般股票不同的角度來思考。

尤其需要注意,Uber的公開說明書顯示出,在軟銀投資、確立了Uber所屬聯盟陣營以後(請參閱〈Softbank投資Uber以後新一代的無人駕駛車戰爭〉),新任CEO Dara Khosrowshahi這一年多來,在控制好現金流量、調整財務體質之外,也進行一連串重組行動,使Uber的營運更貼緊聯盟主要角色的資源與考量,而Uber的成敗也更確定地將取決於聯盟的成敗。

對投資人來說,投資Uber已與一年多前不同,是對全球發展自駕技術幾個有勝算的體系之一進行賭注。

然而,因為Uber帳上讓人膽戰心驚的鉅額虧損、募集資金的規模、再加上Lyft於今年4月1日上市後股價直落,由上市開盤價$87.24跌了35%,Uber上市後至少在初期,股價表現不會好,並有較高的波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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