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紀宇專欄:阿桑奇是不是記者?維基解密是不是媒體?歐美新聞自由是不是凜冬將至?

2019-04-16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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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1日,維基解密(WikiLeaks)創辦人阿桑奇(Julian Assange)遭英國警方逮捕(AP)

2019年4月11日,維基解密(WikiLeaks)創辦人阿桑奇(Julian Assange)遭英國警方逮捕(AP)

去年11月,美國聯邦檢察官無意間曝光了一件事:司法部已經在那年3月起訴「維基解密」創辦人阿桑奇。儘管維基解密是當代最勁爆的政治揭密網站,阿桑奇是全球知名的無政府主義駭客,但當時起訴書內容秘而不宣,阿桑奇則以「被政治庇護者」身分蝸居英國倫敦的厄瓜多大使館,華府根本鞭長莫及、難奈他何,因此這樁新聞並沒有引起太多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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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大使館到監獄

時隔5個月,形勢丕變。4月11日,厄瓜多宣布撤銷對阿桑奇(Julian Assange)的政治庇護,倫敦警方直接進入大使館逮人,將阿桑奇送進倫敦西南區的貝爾馬許監獄(Belmarsh Prison),罪名是他2012年違反法院的保釋令。但各方都知道,「阿桑奇案」的關鍵變數在大西洋對岸。果不其然,美國司法部當天公布那份神秘的起訴書,要求將澳洲籍的阿桑奇引渡到美國受審。

這一連串令人目不暇給發展似乎印證了許多人的擔憂:華府終於對阿桑奇與維基解密(WikiLeaks)祭出殺手X,以報復他們一而再、再而三地揭露美國的軍事、外交與政治機密,讓全球新聞媒體如獲至寶;一旦英國同意美國的引渡要求,立下寒蟬先例,將嚴重戕害歐美先進國家的新聞自由。

不過在擔驚受怕之前,首先要釐清幾個問題:美國政府是以什麼罪名起訴阿桑奇?阿桑奇算不算是新聞記者?維基解密算不算是新聞媒體?引渡程序會怎麼走?

「共謀入侵電腦罪」與新聞報導自由無關

對於第一個問題,現年47歲的阿桑奇被起訴的罪名是「共謀入侵電腦罪」(conspiracy to commit computer intrusion),也就是試圖駭入美國政府的機密電腦網絡。事情發生在2010年,與他「共謀」的是時任美軍情報分析員曼寧(Chelsea Manning),兩人試圖破解儲存在國防部的密碼,讓曼寧得以「管理員」身分匿名進入政府的SIPRNet,取得更多機密資料。

司法部並沒有說明阿桑奇與曼寧最後是否得手,看起來是沒有。但無論得手與否,阿桑奇還是犯了大忌。就算我們認定阿桑奇是新聞記者,以解密揭弊為己任,他的作法顯然也逾越了界線:新聞記者可以收受攸關公眾利益的機密資料,但是不能自己下海去闖空門、開保險箱。報導政府機密是新聞自由,試圖入侵一個民主國家政府的電腦系統不是。

曼寧(Chelsea Manning)維基解密(AP)
維基解密關鍵人物之一,前美國女兵曼寧(Chelsea Manning)(AP)

此案發生之前,曼寧在2010年初將大約75萬份軍事與外交機密資料交給阿桑奇,由維基解密公布。後來曼寧接受軍法審判,被判處35年重刑,服刑近7年後獲歐巴馬總統減刑,2017年5月出獄,但今年2月因為拒絕為阿桑奇與維基解密案出庭作證,再度遭到逮捕,並拘禁至今。

以「共謀入侵電腦罪」對付阿桑奇,這是美國司法部高明的地方,援引法條來自1984年《電腦詐欺與濫用法》(CFAA),量刑最重5年,而不是更嚴峻、可判處死刑的1917年《間諜法》(Espionage Act),目的就是儘量避免踩到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第一修正案)保障言論自由的地雷。

當然,起訴書中也涉及保護消息來源的新聞界實務作法,多少啟人疑竇。司法部一旦成功引渡阿桑奇,日後還可以追加起訴,更何況川普政府對(自由派)媒體本來就滿懷敵意,吾人更要提高戒心。但是以美國法界實務來看,只要涉及言論自由、新聞自由,政府就算輕舉妄動,勝算也微乎其微。

2010年12月阿桑奇一度遭到英國警方逮捕,後尋求庇護成功,躲在厄瓜多大使館近7年。(美聯社)
2010年12月阿桑奇一度遭到英國警方逮捕,後尋求庇護成功,躲在厄瓜多大使館近7年。(美聯社)

與其說阿桑奇是「新聞記者」,不如說是「發布者」

至於阿桑奇與維基解密算不算新聞記者、新聞媒體,則是一大問題。2006年10月創立至今,維基解密做的都是揭露原始資料,而非進行新聞報導。而且其資料都是一古腦「傾洩而出」,不做篩選、甄別與刪節,不管是否關係公共利益、不管有無新聞價值,更不管是否傷害國家安全與個人人身安全,與2016年的「巴拿馬文件」(Panama Papers)截然不同。有不少學者認為,與其說阿桑奇是「新聞記者」,不如說他是一個「發布者」(publisher)。

2016年美國大選期間,阿桑奇與俄羅斯政府、川普競選團隊合作,更是留下一大汙點。當時俄羅斯情報總局(GRU)駭客入侵民主黨全國委員會(DNC)與其候選人希拉蕊.柯林頓(Hillary Clinton)競選團隊的電腦系統,竊取數萬封機密電郵,交由維基解密發布,藉此重挫希拉蕊選情,讓川普在選戰後期屢次大讚:「我愛維基解密!」「維基解密是座寶庫!」換言之,阿桑奇與俄羅斯總統普京(Vladimir Putin)同為川普勝選的頭號功臣。

一個無政府主義駭客為何甘為集權政府、民粹政客馬前卒?

普京的算盤不難理解,但一個無政府主義駭客(anarchist hacker)與一個惡名昭彰的集權政府合作、干預一個民主國家的選舉、將一個民粹色彩濃厚且本質低劣的角色推上全世界最重要的權位,所為何來?有諸多跡象顯示,當時仍坐困厄瓜多大使館的阿桑奇有意藉此取媚於川普團隊,換取新政府的不起訴或特赦承諾甚至求得一官半職;果真如此,那就更是不堪了。

可嘆的是「狡兔死、走狗烹」,競選期間口口聲聲「我愛維基解密」的川普,但在阿桑奇被活逮之後,立即撇清得一乾二淨:「我對維基解密一無所知,他們的事與我無關。」對一個只重眼前利益、不屑品格原則的政客有所冀望,就是這種下場。吾人對於「阿桑奇案」是否會產生傷害新聞的外溢效應,必須密切關注,但阿桑奇本人必須對其錯謬的行為負責。

阿桑奇另一個選擇:以「性侵罪」換取「共謀入侵電腦罪」

錯謬的行為還不止甘為川普的馬前卒。阿桑奇2012年之所以落得避難厄瓜多大使館,原因也是怕被引渡,但是當時想引渡他的國家不是美國,是瑞典;案由不是「捍衛新聞自由」,是極其卑劣的性侵罪,而且是兩樁。被害人指證歷歷,阿桑奇矢口否認。

這兩樁性侵案有一樁已經過了法律追訴期,瑞典檢方對另一樁也在2017年5月放棄起訴。因此諷刺的是,阿桑奇如果想逃過被美國引渡的命運,可能得祈禱瑞典當局重新以性侵罪起訴他,重新發布國際逮捕令,重新要求英國政府引渡。至於美國引渡與瑞典引渡何者優先,將由英國內政大臣裁決。

「維基解密」創辦人阿桑奇2019年4月11日遭逮捕後,歐美各地都有抗議者要求英國政府將他釋放。(美聯社)
「維基解密」創辦人阿桑奇2019年4月11日遭逮捕後,歐美各地都有抗議者要求英國政府將他釋放。(美聯社)

糞土之牆不可杇,法庭之戰有得打

目前瑞典政府對如何處理阿桑奇性侵案未置可否,不過阿桑奇短期內不必擔心。川普上台之後,美國的國際社會形象每況愈下,這對阿桑奇是一大利多。他在貝爾馬許監獄的待遇其實比在厄瓜多大使館好得多,嚴重牙痛與肩傷可以得到更好的治療,與律師和其他賓客見面的機會更頻繁,所以應該不會再搞出把糞便塗在牆壁上的把戲。

阿桑奇也絕對不是「孤軍奮戰」,除了歐美各地眾多的聲援者,他還有一支頂尖的律師團隊義務幫他辯護,就算英國法院裁准美國的引渡要求,上訴過程會拖個好幾年;就算上訴全都以敗訴收場,他還可以跨海將官司打到歐洲人權法院(ECHR)──不過前提是那時英國還沒搞定脫歐(Brexit)離婚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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