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法》爭議太大 立院委員會決議暫緩審查

2019-04-15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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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5-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與各教師工會15日集結立法院外召開「反對教師法惡修」記者會。(顏麟宇攝)

20190415-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與各教師工會15日集結立法院外召開「反對教師法惡修」記者會。(顏麟宇攝)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日原訂對《教師法》修正草案進行詢答及審查,然而會中,由於朝野立委皆同意,針對教師解聘、資遣、不續聘等相關條文爭議過大,不宜貿然審查,主席蔡培慧因此裁示,今日詢答結束後,下午先由教文立委與教育部進行大體討論,暫先不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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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日前提出《教師法》修正草案,其中欲強化不適任教師淘汰機制,但關於解聘、不續聘、資遣事由,以及教評會處理不適任教師案件時,降低教師代表比例等規定,卻引發教師團體反彈,今日教文委員會審查《教師法》,包括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等團體,皆聚集立法院外抗議,而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等家長團體,則對此做法贊同,並呼籲降低教評會代表出席及表決門檻。

20190415-全教總等工會15日集結立法院外召開「反對教師法惡修」記者會,手持「不去罰未啟動者,卻破壞專業審查」標語抗議。(顏麟宇攝)
20190415-全教總等工會15日集結立法院外召開「反對教師法惡修」記者會,手持「不去罰未啟動者,卻破壞專業審查」標語抗議。(顏麟宇攝)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批評,本來可以找到共識的法案,教育部卻讓家長、教師互相對立,還把責任丟到立法院來,不適任教師無法處理,問題是教評會,還是案子沒送進教評會?很多是明明有不適任教師,但送教評會要教務主任簽核,主任卻不簽。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認為,教育部是好心辦壞事,如限期升等納為資遣事由,是考慮到如果納入法規,就可以受到《勞基法》保障,而非現在多是不續聘,但在實務上,所有教師若有爭議,行政訴訟都是判決教師贏的,所以若修訂這樣的條文,反而會變成對教師不利。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表示,目前對於處理不適任教師,打出來的是「師師相護」,但她質疑,如性騷擾、狼師案件,性平會就可以處理,真正會用到教評會的是教學不力,但這比例有多少?教育部長潘文忠回應,有審議確認的大概是十幾位,柯志恩對此表示,十幾位比率佔不到百分之一,教評會裡師師相護的比例有多少?潘文忠強調,對師師相護這樣的命題不能認同,教育部是在制度上做尋求,各方團體都是在制度上討論。

行政院版《教師法》修正草案中,明訂教評會處理不適任教師時,應增邀校外學者專家,使未兼行政或董事的教師人數,少於委員總額2分之1,降低教師比例。柯志恩則以此質疑,何謂公正人士?若是由校長做圈定,恐會造成老師疑慮,蘇巧慧也認為,增聘校外人士,可能變成校長聘用他喜歡的人事。

潘文忠則回覆,盼望能建立人才庫,由中央主管機關,透過各方推薦並審定後,才會建立,不會是學校跟什麼人好就行,這違反制度設計。

20190415-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與全教總等工會15日集結立法院外召開「反對教師法惡修」記者會。(顏麟宇攝)
20190415-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與全教總等工會15日集結立法院外召開「反對教師法惡修」記者會。(顏麟宇攝)

政院版《教師法》修正草案另外明定,應由主管機關成立教師專業審查會,協助處理不適任教師,將原為行政指導層級的專審會,拉至法律位階,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對此表示,《教師法》這次要增加校外公正人士,其實專審會已有此概念,若要強化公正跟專業,讓專審會入法是好概念,然而專審會制度成立1年半來,處理案件僅有23件,只有71%成案,期盼專審會能入法外,也希望能提供資源、強化處理不適任教師。

對於防堵教師虐待事件,吳思瑤指出,由於教育部對「教學不力」提出的具體事實參考基準,裡頭有包含「言語羞辱學生」與「體罰學生」2項,所以很多學校,會把霸凌現象塞到教學不力去處理,根據流程,只要去觀課輔導就可以解決,輔導無效才會送教評會,霸凌教師就會躲在教學不力的保護傘下,因此她要求,體罰、霸凌應與教學不力脫鉤,並應循教評會程序處理,且若各級學校應送教評會而不送,可要求學校覆議,若仍不送,主管機關可送專審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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