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再生能源修法,不要成了幫業者解套拉價的惡法

2019-04-16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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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些大戶最便捷的解套之道,是不是就是去買下一家綠電業者的一定比例股權?如果有多家用電大戶─依照經濟部的統計,全台大概有5400家左右的用電大戶符合規定,這些企業為求符合法令,不得不去爭搶幾家綠電業者股權,價格是不是就可往上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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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這次修法明定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容量裝置應達2700萬瓩以上,也是荒唐到不知所云。一來這種容量裝置的目標,一般是根據實際需要推動增加,不是靠一個法令規定到達多少就能作到;二來,國內綠能仍在起步,有許多未知數,驟然訂出如此高的數字,風險過大;三來,台灣現在冬天用電量大概在2300-2500萬瓩左右,夏天在4000萬瓩左右,如果2025年真作到2700萬瓩,坦白說,比例過高,電網穩定性會出問題,可行與否讓人懷疑。某個角度所言,把數量入法只是讓現在推動中錯誤的政策變成名正言順。

綠營從上到下,非常一致且努力的支持綠電,給業者全球最高保證價格、一再增加要完成的綠電數量,除了因反核、廢核的理念外,外界一直有不少政商利益傳聞;這次修法更是有意無意間支撐並拉抬綠電業者股價。綠營就算已厚顏到不知何謂「外慚清議,內疚神明」,好歹避個嫌也好。

簡單的說,在環保推綠電大帽子下完成的再生能源法修訂,即使未能定論是惡法,但必有極大風險引發不良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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