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符合身心障礙規定方案? 校安人力編制各地有落差 藍委提隱憂

2019-04-0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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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力配置隨著警衛遇缺不補政策,保全漸漸成為主力。目前保全規定不同縣市間有所落差,針對校安事見頻傳,國民黨立委林奕華也提出隱憂。(資料照,顏麟宇攝)

校園安全力配置隨著警衛遇缺不補政策,保全漸漸成為主力。目前保全規定不同縣市間有所落差,針對校安事見頻傳,國民黨立委林奕華也提出隱憂。(資料照,顏麟宇攝)

校園警衛、保全,常是守護校園安全最基本的人力配置,隨著警衛遇缺不補政策,保全漸漸成為主力,但對於保全相關規範,目前則由各地教育局處各自處理,也造成不同縣市間有所落差,一例一休施行後,還有學校僅以工友、志工服務隊作為替代方案,此外立委林奕華更指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公立學校需聘請一定比例身心障礙者,校警或保全,常變成學校為了符合比例的方案,這對校園安全不一定是比較好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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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人士入侵校園犯案,近年不時躍上媒體版面,當中更不乏駭人聽聞的隨機割喉案,相關案件也屢屢引起校安人力配置討論;事實上,在中央政府員額精簡機制下,全國校園警衛已逐漸退場,遇缺不補,各校逐漸改以校園保全替代,部分學校並以警衛、保全交叉雇用,作為過渡方案。

國小女童割喉案發生後,廢死爭議再起。(圖片取自「我想我們該為自己上街了臉書」/Eva Liang)
隨機割喉案發生後,相關案件也屢屢引起校安人力配置討論。(資料照,取自「我想我們該為自己上街了臉書」/Eva Liang)

一例一休衝擊經費 校安人事受影響

然而,在《勞基法》一例一休新制上路後,警衛、保全相關人事費用也遭到衝擊,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便曾指出,國中小在一例一休上路後,為避免適用《勞基法》的職員人事成本增加,恐影響警衛等人員排班, 讓校園安全產生隱憂,而部分學校為節省開支,更改以工友,或社區巡守隊代替。

對此,曾任台北市、新北市教育局長的立委林奕華指出,一例一休若有影響,應該是影響到校園開放的時間,確實有些學校為了人事經費,縮短校園開放時間,但在都會區,學校就是社區最好的運動、休閒環境,所以這樣的狀況確實會引起抗議 ,這部分相對來說,有些是地方教育局會補助人事費,但若一個地區有2所學校時,就會進行斟酌,若這社區只有1所學校,就會讓它努力符合社區需求,而她解釋,這個人力不一定是保全,有時候是行政人員加班,讓校園開放時間符合需求。

對於以工友、社區巡守隊取代警衛、保全的做法,林奕華指出,這只是做為協助,保全人力或學校駐警,在校園有開放的情況下,都有必要,所以巡守隊或家長志工等作法,她認為不太適當, 可以作為協助,但不能是主力。

新北市學幼童車聯合稽查小組8日至永和國小實施學童課後接送車擴大聯合稽查,為學幼童乘車安全把關。(圖/新北市教育局提供)
新北市日前曾成立聯合稽查小組,到國小校園針對接送車擴大聯合稽查,為學幼童乘車安全把關。(資料照,新北市教育局提供)

林奕華另外也說明,學校還有監視系統輔助,而其實,不一定圍牆越高,學校越安全,反而有些學校沒有圍牆,一種是靠紅外線,有人進出都會感應,另外一種,是附近若為都市區,反而周邊住戶居高臨下,可以幫忙看有沒有奇怪的份子,圍牆反而可能造成死角。

此外,在校警逐漸退場後,作為替代的校園保全,是由各地教育局處個別管理,在各縣市情況、財政狀況差異下,也造成各地做法差異。

5月發生國小女童割喉案,台北市教育絕未加強校園安全設立電子圍籬23日啟用。(取自台北市立圖書館網站).jpg
國小女童割喉案後,台北市教育局將未加強校園安全設立電子圍籬啟用。(資料照,取自台北市立圖書館網站)

校安預算各地編制不一 財政困難縣市恐難維持

如在雙北地區的校園保全,台北市教育局便表示,因為各校規模大小不一,校園安全業務依照實際需求,會編列校園安全費用,並以每人每個月4萬元的基準,由學校去找保全公司統包,學校並可能會分成不同時段、班次進行處理;新北市教育局則說明,國高中小每校編列2人,每人每年編列校園門禁安全維護費36萬6255元,此外另於學校預算內,編列校園保全等相關維護費用,每校編列6萬。

而在財政較為艱困的縣市,近期最引發爭議者,莫過於彰化縣。彰化縣於魏明谷任縣長時期,對所有國中小推動一校一保全,但全縣200多校,一年共需1億2000萬預算,對縣府財政造成負擔嚴重,王惠美縣長團隊上任後,則取消該政策,保全預算斷炊,讓彰化縣的許多國中小面臨缺乏保全的情況,只能透過工友、志工或是約聘人員等方法,暫時維持校園安全。

彰化縣新任縣長王惠美就職, 從卸任縣長魏明谷的手中接下印信。(圖/彰化縣政府提供)
針對各地方政府校安人力編制,卸任縣長魏明谷(左)曾以1年1億2000萬預算,推動全縣國中小1校1保全,而在新任縣長王惠美(右)就職後則取消該政策。(資料照,彰化縣政府提供)

對於國內各地差異,國教署則說明,各校保全經費補助,各縣市政府有不同作法,部份縣市有編列保全費用,部份縣市則是補助學校聘任警衛人員,尊重各縣市因地制宜的政策規劃,國立高中部份,則補助各校校務基金,並於107年度起提高至71.1萬元;此外國教署呼籲,學校應與警方共同簽訂校園安全支援協定書,可於發生情況時請求警方支援,另外則可結合校外志工人力,來達成人力需求。

若由中央統籌 林奕華:考量地理因素,校區分級

對於是否應由中央層級,對於校園保全進行管理?林奕華則表示,若要在中央擬定相關法規,明確要求校園保全人力、給予經費補助,則要就市區、郊區進行區分,市區的學校人力編制有時比較充足,偏鄉則礙於學校規模,勢必是不夠的,有些位處偏僻的學校,應該能有些彈性,所以人力計算方面,不該拘泥在班級數、學生數或人數,還要考慮到地理位置、地理因素。

林奕華進一步指出,某些時段如上下課時,可能會需要不只一個人力,譬如上學前,一個人可能在門口顧,也許會需要另一個人巡校園、周邊,所以若真的要完全落實校園安全,應該會有時段上的區別,有時一個人力確實略顯單薄。

對於增加人力,林奕華說明,也可由行政人力搭配,像有時候總務處人員會需要巡校園,檢查學校、設備狀況,以現在教育人事費過高的情況下,增加人力比較困難,的確不同時段需要的人力不一樣,所以可能要從行政人力上做搭配。

風數據過勞專題,保全人員。(甘岱民攝)
對於是否應由中央層級,對於校園保全進行管理?國民黨立委林奕華指出,若由中央規劃,在人力計算方面,不該拘泥在班級數、學生數或人數,還要考慮到地理位置、地理因素。圖為保全人員示意圖,非關當事人。(資料照,甘岱民攝)

身心障礙者校警恐釀疑慮?林奕華強調:並非歧視

此外,目前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制度,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中,明文規定各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需聘請身心障礙者比例,看似立意良好的規定,卻在校園安全議題上,招來疑慮。

林奕華表示,如果去觀察便會發現,其實很多校警是身心障礙人士,有些家長會有疑慮,這不一定是歧視,是認為校警有守護校園安全責任;對於此現象的成因,林奕華解釋,相對於老師的聘任,校警屬於勞工聘用,彈性較大,當其他部分的人事都安置下來時,常常校警或保全,就變成學校為了符合身障進用比例的方案,這對校園安全不一定是比較好的方案。

對此林奕華指出,過去她擔任教育局長時,就曾跟勞動部協調過,希望能以學校老師為單位計算,教育及所屬體系聘足身障人士就好,但勞動部認為不行,一定要用整體學校為為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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